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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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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7-9-04_A/2017-0207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2-07
文号 浏览量 4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施甸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六、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用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施甸县统计局的主要职能是: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报表制度。制订本县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和实现统计计算自动化,统一领导和协调本县行政区划内统计工作,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的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按规定检查、审定、编印、公布本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统计公报发,做好统计信息咨询,为社会提供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工业、农业、人口、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等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统计执法。建立健全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开展统计科学交流和合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施甸县统计局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三、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财政全供养在职15人,退休人员5人;财政半供养人员2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58.1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1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32.05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回族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5.02万元

其中:公务费0.55万元、交通费1.87万元、邮电费0.75万元、福利费0.04万元、培训费1.78万元、工会费2.37万元、电费0.47万元、水费0.21万元、差旅费3.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3.38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36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每年12017元,邮电费核定电话每部每年1500元,培训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1.5%,福利费核定在职人员每人每年26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1万元

其中:独子费0.01万元、半供养人员1.10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半供养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低工资标准核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项目。

五、2017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六、名词解释

 

   

附件【施甸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