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6-0/20240408-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4-04-08 |
文号 | 浏览量 | 6 |
施甸县审计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审计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加强审计监督,发挥审计职能,较好的维护施甸县的社会经济秩序。2023年省级财政拨款81.78万元,使用81.78万元,地方资金拨款100万元,使用1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
1.项目的实施依据
一是《审计法》第十一条规定“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二是《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章“审计机关职责”,详细列示了审计机关需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三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切实保障本级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经费,为审计机关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四是《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各级政府要按照科学核算、确保必须的原则,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切实保障本级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的人员、公用、培训、业务、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以及执行审计纪律等方面的经费”。
2.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是财政拨付审计项目审计业务费,用于审计项目审计经费。主要内容是结合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实事求是地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客观审慎地做出审计处理和提出审计建议,更好地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发挥好维护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涉及范围是全县根据审计职能职责的审计范围。
3.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必要性及其论证过程
项目是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的省级资金配套,并按照《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标准》等进行测算后下达,项目切实可行,且项目是必要的。
4.项目预期投入情况
根据测算,项目预期投入131.78万元,分别用于印刷费5.34万元、邮电费3.60万元、差旅费30.60万元、维修(护)费13.87万元、培训费12.72万元、劳务费6.00万元、委托业务费50.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65万元。
5.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
通过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促进被审计单位及时纠正错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通过预算执行审计提高县级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促进部门预决算真实完整,提高预算绩效,推动财政部门预算改革顺利推进;通过民生资金的审计,促进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惠及广大民众;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管好权、用好权,推动廉洁政府建设;通过行业审计与审计调查,完善行业制度,强化行业管理,促进行业有序稳步发展;通过政府投资审计,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重大项目顺利实施,推动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是通过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符合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要求。通过分析绩效指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力,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
具体绩效目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审计业务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为施甸县审计局,具体由各个业务科室组织实施审计项目。年初制定审计项目计划,结合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统一部署,对辖区内的单位和项目进行审计。
二、 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加强部门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24〕4号)和云南省审计厅相关要求,开展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评价对象为施甸县审计局2023年审计业务费。评价范围是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措施等;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是否达到预定产出和效果。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24〕4号)相关要求,评价工作组秉承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定性定量结合的原则,采取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结合自评项目的特点、审计业务现状、项目规模、历史经验,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分析。
指标体系设置预算执行率、产出、效益、满意度4个一级指标,分值权重分别为10%、50%、30%、10%。具体指标及指标权重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自评采用比较分析法,通过对比财政支出所产生的实际效果,以一定的方法分析目标的完成情况,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将项目绩效目标以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际情况,将项目效益已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财务副局长为组长、财务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预算编制暨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指导施甸县审计局绩效自评工作。
二是学习领会《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审计机关预算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确定评价对象。
三是结合拟定的评价计划,明确施甸县审计局绩效评价组织的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开展评价的时间以及要求等情况。
本项目通过座谈、收集资料,对我局预算执行审计、经责审计及政府投资审计等项目审计情况及信息化网络建设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做好自评工作。
三、综合自评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一) 绩效自评结论。
施甸县审计局审计业务费项目自评等分91.42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3年,完成审计项目14项,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41919.24万元,其中,违规金额1761.4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40157.76万元。审计处理处罚68017.67万元,其中应上交财政812.51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67205.16万元。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3220.83万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761.43万元。移送处理事项10项,移送处理金额1696.44万元。提出审计建议52条,被审计单位采纳建议52条。全年组织类学习培训24人次;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3篇;提交审计信息简报26篇,被批示、采用审计信息16篇。
2023年度施甸县审计局基本完成了年初设置的绩效指标。
四、 绩效自评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我局结合2022年审计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及2023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预计2023年度我局所需开展的审计项目编制了《施甸县审计局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列出2023年审计工作重点和项目数、人数、天数安排,测算各审计项目预计工作量、根据各事项的标准,测算各审计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细化审计项目经费,确定项目经费,且绩效指标的选与项目资金相匹配。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评价组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24〕4号)及《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审计机关预算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局项目支出财务资料和2023年决算资料进行相关数据采集和填报。
评价组在前期数据采集和填报的基础上,对项目的成本控制、各项绩效指标进行了详细分析,严格按照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审计机关整体和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23年,完成审计项目14项,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41919.24万元,其中,违规金额1761.4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40157.76万元。审计处理处罚68017.67万元,其中应上交财政812.51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67205.16万元。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3220.83万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761.43万元。移送处理事项10项,移送处理金额1696.44万元。提出审计建议52条,被审计单位采纳建议52条。全年组织类学习培训24人次;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3篇;提交审计信息简报26篇,被批示、采用审计信息16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符合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要求,预算执行审计的目标是提高县级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促进部门预决算真实完整,提高预算绩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和省委十项规定;监督权力运行、加强干部管理、推动廉政建设;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治理工程领域的突出问题,推动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促进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防范涉外投资风险、维护涉外经济安全;从完善某个行业或系统制度,推动行业的顺利规范发展;及时发现和推动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推动简政放权,确保政令畅通;培养高层次、专业化、复合型审计人才,为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为履行审计工作监督职能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和保障,逐步形成以审计信息化为特征的审计现代化发展模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指标。我局2023年共设置11个项目绩效目标,除因工作需要对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进行调整,导致审计单位指标、出具审计报告数量指标、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指标未能按绩效目标计划完成之外,其余指标均圆满完成。
(二)强化认识,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用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
(三)强化质量,进一步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按要求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四)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切实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被审单位的沟通配合、业务培训和指导,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五)强化应用。绩效自评的最终目的要推动预算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日常预算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绩效自评机制不够完善。对绩效评价工作的理解不够透彻,在本次自评过程中我们发现项目在预算申报缓解,对于绩效目标的设定缺乏科学规范、单一性明显,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尚待完善。
(二)项目预算比较薄弱,有时预算刚性不够,预算的计划性、科学性不强,削弱了预算的约束控制力。
(三)项目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虽然建立了相关的项目管理制度,但现有制度可操作性及约束力还有待加强。
七、有关建议
(一)严格预算管理标准,提高预算绩效指标;认真做好前期预算执行准备工作,加强项目跟踪及项目支出执行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二)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组织工作小组对我局各项经费支出进行检查,以此促进预算经费的严格执行。
(三)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相关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和约束力。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