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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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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6-0-/2022-0314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3-14
文号 浏览量 24
主题词 审计
施甸县审计局2021年绩效自评报告

施甸县审计局绩效自评报告  

  

  

、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通过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2021年计划审计项目24项,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数量在30个以上,向社会公示审计结果18篇以上,审计建议采纳率90%以上,人大审议满意度80%以上。  

2021年,开展审计项目27项(当年计划项目24项,以前年度3项),完成审计项目25项(当年计划项目22项,以前年度3项)。完成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26篇,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5件(涉及金额379.42万元),审计项目中共查出问题金额328287.67万元,非金计量问题80项。截止2021年12月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23710.67万元。根据被审计单位财务及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我局共提出审计建议86条,被审计单位采纳建议86条。  

项目投入资金109.68万元,完成支出109.68万元,预算执行率达100%,资金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用、车辆运行费用、教育培训费、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等项目公用支出。  

1.项目的实施依据  

1)《审计法》第十一条规定“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  

2)《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章“审计机关职责”,详细列示了审计机关需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  

3)《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切实保障本级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经费,为审计机关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各级政府要按照科学核算、确保必须的原则,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切实保障本级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的人员、公用、培训、业务、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以及执行审计纪律等方面的经费”。  

2.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通过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2021年计划审计项目24项,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数量在30个以上,向社会公示审计结果18篇以上,审计建议采纳率90%以上,人大审议满意度80%以上。  

3.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必要性及其论证过程  

按照《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相关要求,审计局根据省厅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各科室研究制定2020年审计项目计划,并按人大、财政、发改等部门的意见完善审计项目计划。根据初步的审计项目计划,进一步细化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实施方案、重大建设投资审计项目实施方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方案、保障性住房审计项目实施方案、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及民生资金审计项目实施方案、教育培训和信息化建设方案。按照审计项目方案中具体的时间安排和工作预计情况,测算差旅费用、车辆运行费用、教育培训费、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等相关费用。  

4.项目预期投入情况  

项目预期投入109.68万元。  

5.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  

通过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促进被审计单位及时纠正错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通过预算执行审计提高省级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促进部门预决算真实完整,提高预算绩效,推动财政部门预算改革顺利推进;通过民生资金的审计,促进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惠及广大民众;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管好权、用好权,推动廉洁政府建设;通过行业审计与审计调查,完善行业制度,强化行业管理,促进行业有序稳步发展;通过政府投资审计,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重大项目顺利实施,推动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二)项目绩效目标  

执行审计项目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符合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要求。具体目标如下:  

1.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目标是提高省级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促进部门预决算真实完整,提高预算绩效。  

2.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目标是关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和省委十项规定。  

3.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是监督权力运行、加强干部管理、推动廉政建设;  

4.民生专项资金审计的目标是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  

5.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目标是治理工程领域的突出问题,推动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6.政策落实审计的目标是及时发现和推动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推动简政放权,确保政令畅通。  

7.审计干部业务培训的目标是培养高层次、专业化、复合型审计人才,为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8.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是为履行审计工作监督职能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和保障,逐步形成以审计信息化为特征的审计现代化发展模式。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办公室。承担局党组、行政具体事务。负责局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文电、机要、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和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审批和统计;负责局机关资产和财务管理;对审计工作有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负责与市审计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对口业务工作。  

2.法规股。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制度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跟踪审计移送案件、线索及其他事项的立案及处理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组织对施甸县审计局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负责与市审计局法规科对口业务工作。  

3.电子数据审计股。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县属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组织建设全县电子数据审计信息系统,负责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领域的应用及培训工作;负责与市审计局电子数据审计科对口业务工作。  

4.财政金融审计股。组织审计国家和省、市、县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审计县级部门及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税收征管和社会保险费征收等情况;负责汇总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受委托,审计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负责与市审计局财政审计科、企业与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对口业务工作。  

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主要是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符合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为加强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从“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个维度进行设立。产出指标中设立了1个数量指标——“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调查报告数量”;效益指标中设置了1个生态效益指标——“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数量”,1个可持续影响指标——“审计建议采纳率”;满意度指标中设置了2个具体的指标——“人大审议满意度”“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以及《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文件精神,填报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分项目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并上报《项目支出自评报告》。按照《2021年度省级部门整体和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228号)和《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审计机关整体和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及时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审计机关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三、综合自评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一) 绩效自评结论  

本次绩效自评总分为100分,我局自评为94分。  

二)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出具审计报告30个。2021年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疫情防控压力较大,其他事务性工作较重及审计人员不足,我局2021年共完成审计项目27个。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调查报告26篇。分值50分,自评分45分。  

2)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1个。2021年我局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1个,完成率达100%。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  

3)审计意见被采纳率达90%以上。2021年我局提出审计建议86条,采纳83条,完成率达100%。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  

4)向社会公示审计结果18篇。2021年我局完成审计结果公告13篇。分值5分,自评分4分。  

5)人大审议满意度80%。2021年我局人大审议满意度90%。分值5分,自评分5分。  

6)预算执行率100%。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绩效自评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我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贯彻县审计委员会的部署安排,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项目计划。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进行监督检察,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实施。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我局全年出具审计报告20个,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1个,向社会公示审计结果18篇,审计意见被采纳率达90%以上,人大审议满意度8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审计监督,维护了财政经济秩序,提高了公共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符合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要求。  

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指标。我局2021年共设置5个项目绩效目标,除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年初实际批准的项目计划数减少,出具审计报告数量指标未能按绩效目标计划完成之外,其余指标均圆满完成。  

(二)强化认识,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用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  

(三)强化质量,进一步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按要求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四)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切实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被审单位的沟通配合、业务培训和指导,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五)强化应用。绩效自评的最终目的要推动预算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日常预算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绩效自评机制不够完善。对绩效评价工作的理解不够透彻,在本次自评过程中我们发现项目在预算申报缓解,对于绩效目标的设定缺乏科学规范、单一性明显,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尚待完善。  

(二)项目预算比较薄弱,有时预算刚性不够,预算的计划性、科学性不强,削弱了预算的约束控制力。  

(三)项目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虽然建立了相关的项目管理制度,但现有制度可操作性及约束力还有待加强。  

七、有关建议  

(一)严格预算管理标准,提高预算绩效指标;认真做好前期预算执行准备工作,加强项目跟踪及项目支出执行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二)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组织工作小组对我局各项经费支出进行检查,以此促进预算经费的严格执行。  

(三)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相关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和约束力。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