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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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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6-0/20250522-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5-22
文号 浏览量 1
主题词 审计
​施甸县审计局“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工作措施

施甸县审计局

“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工作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推动补齐制约科学规范开展审计的短板弱项,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行动目标

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审视制约审计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和监督质效提升的短板弱项,深入查摆审计立项、实施、成果利用、整改和作风建设五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抽丝剥茧剖析原因,采取精准措施着力解决审计作为与审计地位不相适应的突出矛盾,实现审计立项科学、实施规范、成果利用高效、整改督促责任扛牢扛实、队伍政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推动审计工作科学规范开展。

二、工作措施

“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坚持政治导向、问题导向、效能导向、业绩导向,按照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哪种做法不适宜就改变哪种做法的原则开展,着力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和结果运用,推动解决问题和提升质效。明确5工作措施:

(一)计划立项提质

解决项目立项不够科学和精准,审计目标和重点不突出,前期调查不充分,项目统筹不到位等问题。

工作措施:

1.抓实立项调查结合上级审计机关工作安排,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管理的薄弱环节及监督盲区为重点,严格落实上下结合、深入调查、征求意见党组研究、报审委会审批等程序,科学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抓好项目统筹。探索建立审计对象数据信息并实行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在全面掌握审计资源的基础上,合理评估本单位业务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合理安排,使审计资源在审计项目整体布局中优化组合,发挥最大效益。

3.抓优进度管控。对年度计划项目开展进度督查,通过班子成员开展日常督查,审计组定期汇报项目实施进度等方式,督促审计组明确关键节点细化进度安排并严格执行,确保各审计项目按期完成。

责任领导:李钦

牵头股室办公室

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

(二)项目实施提档

解决审计实施方案不科学、不聚焦、操作性不强,现场管理宽松软,审计程序执行不规范,项目审深审透有差距,揭示问题不精准等问题。

工作措施:

1.强化能力淬炼。一是开展实战演练。推进落实《施甸县审计局审计案例复盘实施方案》,通过案例复盘和实例培训,不断夯实基础业务,实现整体工作的全面提升。二是推行帮带制度。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帮带”计划,对工作年限不满4年的年轻干部明确一名负责人为其帮带老师,点对点进行“业务帮扶”创造条件年轻干部在审计项目一线进行锻炼。三是抓好能力提升。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多领域知识学习,尤其要持续学习宏观政策、审计业务知识及被审计单位涉及领域法规政策,不断提升政策水平组织干部职工参与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2.强化现场管理。一是落实定期研判。主要领导每月听取一次,分管领导两周听取一次审计组工作汇报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或线索、下步工作打算。二是严格审计取证。审计人员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每一审计事项均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编制审计取证单,真实、完整记录实施审计的主要步骤和方法、获取的相关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审计人员对审计取证单的质量负责。审计组组长要及时审核审计工作底稿,确认具体审计目标的完成情况、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审计结论及标准的适当性等有关重要事项三是严控审计时间。进点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实施方案编制;每个审计项目的现场审计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确需长的需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出点前3个工作日内,审计组长或现场负责人应当组织完成审计证据、审计底稿等资料的收集、梳理、复核工作,重点检查是否已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所有审计事项;现场审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局主要领导汇报审计情况;在汇报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经报请局主要领导(审计办主任)同意后送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对象)征求意见。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审计期间,审计组人员必须遵守考勤纪律,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到点开展工作的,应当按程序请假,并由审计组在考勤表上注明,严禁虚报出勤。

3.强化审核把关。一是明确把关职责。审计组组长是审计现场质量控制、廉政、保密、安全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负总责;法规股对审计组报送的审计项目资料进行全面审理,认真复核问题事实证据、定性定责、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整改要求及审计工作方案或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落实情况。二是细化把关流程。严格落实审计组组长审核-审计项目所在部门复核-法规审理-业务会审定的分级质量控制责任,发挥各环节的质量管控作用。审计组长或受委托主审、法规审理应按照职责要求认真复核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证据不充分、事实不清楚的,应及时补充、修改完善。

责任领导:赵卫敢、张丽冰、杨朝靖

牵头股室:法规股

责任股室项目实施股室

(三)成果利用增优

解决审计成果质效不高,审计“零问题、零定责、移送、零信息、零批示”,重要审计成果报送把关不严、报送不及时审计建议泛、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审计移送问题线索精准度不高“一移了之”移送标准尺度不严甚至被查否等问题。

工作措施:

1.规范审计结论。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审计发现问题严格依据审计证据证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作出审计结论。对一些合理不合规等复杂交织问题,多从改革的视角揭示问题,以改革思路推动解决问题。二是坚持审评同向。坚持审计什么评价什么审计到什么程度评价到什么程度,不作无依据评价、不作与审计内容关联度不高的其他正常性工作成效评价、不作过度评价。三是坚持依法客观。坚持客观求实,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落实落细容错纠错机制。

2.提升报告质量。一是严格执行审核程序。严格落实审计组组长-审计项目所在部门-法规股-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级审核程序,强化审计报告审定,执行好审计组业务讨论会、局业务审定会。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等事实叙述要简明扼要,表述清楚,条理清晰,不可一言带过描述不清,也要杜绝文字冗长,文不达意。二是统一定性处理标尺。要统一审计发现问题定性及处理标准,做到问题定性准确,处理处罚适当,注意处理权限,不可越权执法。三是实化审计建议。把建议当课题研究,立足解决问题,审计建议要具体明确,与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评价意见相衔接,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

3.确保移送精准。一是严格落实移送制度。严格执行审计移送问题线索制度办法,压缩弹性空间和自由裁量权,加强对审计移送问题线索的复核审理把关,形成证据闭环,纠治只求数量、不求质量的问题。二是强化移送复核审理。推行移送前期与拟移送部门的充分沟通对接,确保移送事项得到有效处理;强化审计移送前法规审理复核,严控因质量不严被查否,切实提高审计移送问题线索质量。

4.擢升报送质效。强化审计专题报告、审计综合报告、审计要情、审计信息、审计工作专报的撰写和报送工作。每个项目至少报送一篇高质量审计信息、一篇高质量审计专报,注重审计成果提炼,严禁为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应严格审核,努力提高采用率和批示率。结果运用与《施甸县审计局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施审党发〔20234号)挂钩。

责任领导:赵卫敢、张丽冰、杨朝靖

牵头股室法规股、办公室

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

(四)问题整改有力

解决审计整改要求不客观、不明确,整改类型和期限设置不合理,整改台账管理不到位,问题销号审核不规范以及对整改情况掌握不精准、不及时等问题。

工作措施:

1.客观准确提出整改要求。审计组应当综合考虑落实整改可能受到的客观因素影响,以及问题性质、历史成因、影响因素等复杂情形,严谨划定整改类型,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提出实质性整改要求,使审计查出问题真正“能改”

2.多措并举开展跟踪督促。各审计组负责本组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督促检查并按要求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审计整改负责人汇总,审计整改负责人负责国家、省、市审计机关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督促检查审计组及审计整改负责人要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对台账实时动态管理督促被审计单位按照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每个季度至少跟踪检查1次涉及各级审计的全县整改情况。

3.严格落实销号分级审核。审计组及审计整改负责人应及时认真审核佐证资料、更新整改台账,向被审计单位反馈审核结果。牵头股室法规股应当认真审核、复核整改情况,做到精准销号

责任领导:赵卫敢、张丽冰、杨朝靖

牵头股室法规股

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

(五)作风建设向好

解决审计机关存在的“四风”问题和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规范审计权力运行,纠治审计人员以监督者自居、口大气粗、工作漂浮、责任虚化、纪律松弛等问题。

工作措施: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正向激励,增强审计干部职业荣誉感。加强对干部思想行为动态把握分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坚持两个谈话: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股室长、党员谈,审计组组长与审计组主审、审计组成员谈

2.擦亮廉洁从审成色。坚持审计过程中纪律公示、审计现场结束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反馈。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严格教育管理监督,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集中纠治,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审计工作氛围。

3.严肃日常监督执纪。督促审计组落实全程记录,综合运用考勤日常动态管理、审计项目实施推进等督导机制,有效防范审计现场廉政风险。审计组主审为考勤负责人,严肃考勤,严禁弄虚作假。执行好打探干预审计工作事项行为登记报告制度,抓好问题线索处置,紧盯审计纪律、“八小时以外八条禁令”执行情况,加大对被审计单位的回访力度,拓展社会、群众监督渠道。

责任领导:李钦

牵头股室:办公室

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

三、工作步骤

(一)查摆问题阶段(20256月)。股室中心对照审计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对照工作措施中的整改任务,结合自身职责和实际以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组织梳理查摆本股室中心存在的制约审计工作科学规范开展的突出问题。

(二)整改提升阶段(20257月至9月)。7月上旬,各股室中心将整改落实台账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局办公室7月底前,对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局办公室。8旬,局办公室汇总相关情况后专题向党组报告。

(三)总结报告阶段(202510月)。1015日前,各股室中心将行动开展及取得成效情况报局办公室。1031日前办公汇总相关情况提交局党组。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施甸县审计局“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工作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钦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各项工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和法规股,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推动“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各项具体任务落实。

(二)提高认识。开展“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对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提高审计监督质效具有重要意义,各股、室、中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坚决落实行动部署安排上来,切实做到标准清楚,要求明确,效果实在。

(三)压实责任。“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措施按照分工,202510月底前组织实施完成。各股、室、中心要对照各项工作措施深入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全体审计人员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推动各项措施扎实见到实效。

(四)统一行动。按照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工作要求,采取“各负其责、统一行动、年终交账”的形式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工作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工作收官时,向市审计局党组专项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的,严肃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