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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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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9934-1-/2022-0610006 发布机构 施甸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事故通报 发布日期 2022-06-10
文号 浏览量 15
主题词 其他
2022年5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2022 年5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一、事故基本情况

( 一 ) 5月份事故情况

1.5月份,全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较大以上事故: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 二 ) 2022 年1-5月事故情况

1.全县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 起。其中:采矿业未发生事故,与去年同比减少。商贸制造业未发生事故,与去年同比减少 。建筑业未发生事故,事故起数同比减少减少,死亡人数同比减少 。交通运输业发生事故1起,事故起数同比减少66.67%,死亡人数同比减少75%。其他行业未发生事故,事故起数同比减少,死亡人数同比减少。

2.较大以上事故: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二、工作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牢把握统筹抓好发展与安全的要求,深刻汲取本月大理州“5·04”隧道施工涌水突泥事故、临沧市“5·08”隧道施工塌方事故及“5·17”大瑞铁路长轨运输较大涉险事故教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采取有力措施,结合行业领域特点,紧盯在建危险性较大工程,落实安全防控措施,严防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强化应急响应。当前,全市已正式进入汛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科学监测、及时预报、有效预警、完善叫应、应急响应的预警响应流程,抓好短临预警及应急响应措施。要坚持日分析、周会商制度,高度重视预测预警信息发布,认真落实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御机制,加快完善预警和响应联动机制,出现极端天气时,各级防指通过会商研判,按程序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启动人员转移和“三停”措施等刚性约束机制,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

(三)畅通信息报送。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市防办、住建、水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应急、气象、水文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好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应急值守工作,密切关注各类自然灾害灾情,遇到突发灾情,第一时间按要求及时上报“两办”和市防办,切实做好灾情初报、续报和核报工作,为救灾指挥调度提供重要决策依据,要严防信息倒流造成的工作被动和舆情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