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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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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9934-1/20240207-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结果 发布日期 2024-02-07
文号 浏览量 10
主题词 应急管理
关于对施甸县姚关镇顺久百货经营部的处罚决定

关于对施甸县姚关镇顺久百货经营部的处罚决定


20240103日,施甸县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迅速安排执法人员对施甸县姚关镇顺久百货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百货经营部未按规定进购烟花爆竹。

以上事实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没收未按规定进购的烟花爆竹,并处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施甸县财政局,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施甸县人民政府或者保山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施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施甸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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