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9934-1/20240618-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程序 | 发布日期 | 2024-06-18 |
文号 | 浏览量 | 20 |
施甸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施甸县甸阳镇菖蒲塘村小尖山砂岩矿场行政处罚案的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本机关定于2024年06月26日15时00分在施甸县应急管理局三楼会议室公开举行施甸县佳宝商贸有限公司甸阳镇菖蒲塘村小尖山砂岩矿场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验收在矿区范围内进行生产活动一案的听证。旁听者可申请参加。
根据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旁听人数不超过6人。申请参加旁听的,应当在2024年06月26日听证开始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受理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施甸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06月18日
(联系人:饶流舟,联系地址:施甸县甸阳镇勐底路195号,联系电话:08758121362,邮政编码:67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