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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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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9934-1-09_E/2017-0621006 发布机构 施甸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6-21
文号 施安办〔2017〕8号 浏览量 16
主题词 安全生产监管
施甸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活动的通知

施甸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提高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国家、省、市、县2017“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全县“安全生产月”期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安为主要内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守安全红线,完善制度机制,依法规范管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活动。通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防范、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以达到检验应急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培训员工和教育公众的目的。 

二、活动时间

6月20日至6月30日。

三、主要内容

(一)大力宣传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

各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进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乡(镇、街道办)、村(社区)和企业要利用板报、墙报、文化长廊及多媒体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辟应急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园地,广泛宣传应急救援常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宣传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预案管理办法,让群众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及其响应程序,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二)结合实际突出演练重点

  各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县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特点,依照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应急演练。演练周期间,县政府将组织一次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综合性演练;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具有本行业(领域)特点的应急演练;非煤矿山(县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县安监局负责)、民爆物品(县工信局负责)、建筑施工(县住建局负责)、道路交通(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重点项目工程施工(各项目主管单位负责)等高危行业企业,要针对危险源和危险危害因素,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专项应急救援演练;辖区高层住宅(县住建局负责)、学校(县教育局负责)、商场及高层宾馆(县消防大队负责)等人员密集场所要突出疏散、逃生以及自救互救等演练内容。其他单位和企业也要针对各自易发事故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规模适度、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活动。在演练活动中,可采取部门单独演练、多部门联合演练、乡(镇)人民政府和部门联合演练、乡(镇)人民政府和企业联合演练、部门和企业联合演练等形式;组织单位要注重企业与周边居民、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

(三)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各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要通过应急演练活动,查找应急预案各个环节所存在的不足,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进一步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器材,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全面部署

各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要切实提高对演练周活动的认识,紧紧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演练周活动。要加强对演练周活动的统一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制定活动方案,加强部门协调,对演练周活动进行全面部署。要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重点,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演练活动。

(二)加强指导,提高成效

各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要按照演练周活动方案,认真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 9007-2011),按照演练事故情景,制定详细演练工作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活动,演练活动要确保安全。要指导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尤其是化工、矿山企业按照演练计划和方案,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要强化事故预防,注重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制定防护措施,建立应急资源数据库,完善应急工作机制。要强化人员培训,注重演练过程,确保所有参演人员得到培训和锻炼,提高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强化预案演练评估,注重预案修订,完善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确保演练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认真总结,完善提高

演练周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要组织对本乡镇、本单位演练周活动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分析。要针对演练周活动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应急准备,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有效处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各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7月4将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情况(演练工作方案、演练图片、总结)报县安委会办公室未按时上报材料的单位和企业将视为未开展应急演练。

联系人:段文兴          联系电话:13887831999

电子邮箱:zh3124ang@163.com

 

 

                           

                            施甸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