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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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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9934-1-/2018-1225006 发布机构 施甸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18-12-25
文号 施安(2018)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浏览量 20
主题词 安全生产监管
施甸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进入四季度以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事故,教训极其惨痛,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燃爆事故、昆明市西山区福海街道办事处船房社区“12·02”火灾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不到位,没有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在实际工作中作风漂浮、措施不实,不敢担当、疏于监管,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突出。在2018年12月2日召开的全国、全省、全市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会议上,县长提出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今年以来,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接近岁末年初,加之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一些企业的违法违规现象极易“回潮”,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抓紧抓实各项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要求,结合《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通知》(保安发电〔2018〕7号)精神,现就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紧迫感和使命感

冬春季节是安全事故易发期和高发期。各种公共活动、商贸活动将更加频繁,这段时期是安全生产工作敏感时期,也是矿山、交通运输、易燃易爆、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等领域事故多发期。冬季雨雪冰冻、寒冷等特殊恶劣天气,给安全生产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威胁。生产经营建设任务繁重,部分企业可能出现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和抢时间、赶进度等倾向,安全生产面临更为复杂的局面。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及省、市、县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紧盯年初目标责任书,查漏补缺。要认真思索、积极谋划好2019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更要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力度,确保全县安全生产的稳定态势,为明年的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集中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检查,认真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非煤矿山领域: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国土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要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活动,地下金属非金属矿山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排水、通风、提升、供电等矿用设备的防寒防冻,坚决防范顶板等事故的发生。露天矿山雨雪雾冻天气要停止生产,加强对采场边坡的监测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设计方案生产和建设,严禁违法违规生产和建设。要认真开展矿山领域“打非治违”、“1+7专项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坚决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认真执行各项防控措施。所有地下矿山要严格执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下井带班制度,认真布置开展现场巡查,将各类不安全因素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

危险化学品领域: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工信局等部门配合,要加强对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责令其停业整顿;拒不整改的,要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烟花爆竹领域:县安监局要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消防及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针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贮存、运输进入旺季非法经营活动可能抬头的情况,严格按照省市通知要求,认真抓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换证及“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打击非法。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安监站、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及村(社区)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监管作用,完善日常排查、举报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排查力度,对重点区域及重点户进行重点排查,实现全面监控、动态管理;县安监局对发现未经许可经营、贮存烟花爆竹的要坚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处罚,并及时向县公安局等部门通报情况;对无证无照的烟花爆竹经营摊位要坚决依法取缔。二是规范合法。县安监局要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单位仓储环节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库房定量、定员规定,认真落实配货、搬运、装卸等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量储存,超许可范围经营。强化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监管,严格控制储存数量,坚决实行定点经营。

道路交通领域:由县公安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等部门配合,要抓好交通运输的安全检查,尤其是要加强春运期间客运和各类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查。要强化安全管理,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违章行为,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发生。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运工作的安全管理,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要加强对农村道路、危桥、危险路段、农用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农用车非法营运而发生事故。县交通运输部门及各交通运输企业要结合冬季安全运输的特点和实际,认真制定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运输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公共聚集场所领域:针对冬季消防工作的特点,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县文广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局、消防大队、县公安交警大队等有关部门配合,要重点加强对学校、车站、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小旅社、旅游景点、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消防疏散通道、消防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举办各类大型聚集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禁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食品药品领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重点抓好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保健食品、食品流通、餐饮消费和药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严防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建筑施工领域:县住建局要严格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认真落实冬季施工安全措施,遇有雨雪、大风、大雾和强降温天气,要严禁各种室外、露天施工作业。要紧紧抓住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一要在防坍塌事故上下功夫。特别是要防止基坑坍塌、边坡坍塌、脚手架坍塌等。二要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做好临边、脚手架、工作台、升降机等容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防护措施。三要加强对塔吊、升降机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塔吊、升降机的安装、使用,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专人操作,按照规定进行年检、年审。发现有问题、有隐患的塔吊、升降机要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停工企业要做好各种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早整改,确保安全。

铁路建设、油气输送管道领域:县发改局要督促指导铁路参建单位及输送管道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行业标准规范,抓好地质条件差、施工难度大、安全风险高的在建铁路桥隧路段等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重点对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落实;隐患排查、消防安全等进行检查,狠抓隐患排查整改;抓好输送管道企业特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重点检查设备状态是否良好;认真开展隐患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特种设备领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大对各种特种设备的检测、监控力度,特别是对一些危害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和电梯使用安全,要定人员、定措施、定责任,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监控,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压力容器和电梯的检测、保养和维护,从业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对瓶装气体要防止气瓶超装、混装引发事故。

其他领域: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区域和本单位群众生活取暖煤烟中毒的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所属区域本单位群众生活取暖安全无事故;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部门要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加强灾前防范,管严管住火源,超前做好城镇、村、油库、旅游景点以及其它重要设施的防护工作,对重点林区内各种施工场所、旅游等生产作业点及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县教育局要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的安全检查,强化校车管理与整治,尤其要督促学校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特别要加大对学生冬季取暖防煤烟中毒的安全检查和管理,严防煤烟中毒事故发生;供水、供电、供气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督促各自领域在节前对各个生产环节和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彻底安全检修、检测,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正常运行。

检查的组织和方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各负其职的原则,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安全进行检查;各部门根据本行业的特点,按照部门具体职责做开展检查;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由各牵头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检查。

检查时间:2018年12月15日至2019年2月28日。

部门具体分工:

1.县公安局负责对全县的道路交通、民爆物品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2.县交通局负责对车站、运输企业和危险路段安全进行检查。

3.县安监局负责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进行安全检查。

4.县住建局负责对全县建筑工地、建筑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建筑工地安全用电、城市供热供气安全进行检查。

5.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县所属个体工商户、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安全进行检查。

6.县发改局负责对铁路建设、油气输送管道领域安全进行检查。

7.县国土局负责对全县采矿企业安全进行检查。

8.县农业局负责对全县农业机械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安全进行检查。

9.县水务局负责对全县的河道采砂企业、水库、陂塘、电站、城市供水安全进行检查。

10.县教育局负责对全县的中小学、幼儿园、各类培训学校校舍安全和冬季师生取暖安全进行检查。

11.县电力公司负责对全县工农业用电安全进行检查。

12.县工信局负责对全县的工业、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检查。

13.县卫生局负责对全县医疗卫生系统安全进行检查。

14.县文广局负责对全县旅游景点、旅游设施及文化广播系统、行业领域安全进行检查。

15.县林业局负责对全县森林防火、木器加工及林业系统、行业领域安全进行检查。

三、巩固提高,继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前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要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1+7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岁末年初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按照属地分级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立即行动,全面细致地组织开展以“打非治违”“1+7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全面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冬季“防寒、防冻、防滑、防火、防坍塌、防碰撞、防泄漏中毒”等具体措施。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实行建档销号制度,并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单位整改领导责任、整改人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方案、整改时限、应急预案和整改验收等九落实规定,并加强监控。认真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整改未完成,要落实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盯死看牢,不能确保安全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县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将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督导检查,依法查处、关闭违法企业。

四、严格值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带班值班制度,安排充足力量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对瞒报、漏报、迟报事故和不及时救援,造成重大损失的或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要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针对可能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要不断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要做到早安排、早动手、早处置、早安全。

五、加强宣传,提升防范意识和能力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宣传教育先导作用,充实村(社区)委员会等基层安全宣传队伍,深入开展“七进”活动(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手册、主流媒体、门户网站、户外媒体、移动互联网等宣传阵地,加大对公众安全知识的教育力度,广泛宣传用电用气、用火消防、交通出行、烟花燃放以及高层建筑、学校、公共场所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集中曝光典型事故案例,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避险减灾技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突出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加强全员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员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初起险情的应急处置能力。

                                                                                                                                                                                              施甸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