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9934-1-09_E/2017-0103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1-03 |
文号 | 施安办发电(2016)6号 | 浏览量 | 27 |
施甸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中央及省属驻施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 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保安办发电〔2016〕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狠抓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
元旦、春节期间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增多,群众聚集性活动增多;春运将至,交通运输繁忙,人流、物流集中,加之受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影响,安全生产任务繁重,事故易发多发。各级各部门要对此保持高度警觉,清醒认识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按照上级的要求部署,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切实抓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领导干部要亲临一线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各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抓好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和每一个工作环节,扎实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严防事故发生。
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各级各部门要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两节”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分类施策、分业施策,确保检查成效。要突出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旅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立即整改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和漏洞盲区,对前期部署的大检查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切实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务求排查彻底、整改到位。
三、突出两节安全生产特点,抓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针对“两节”期间人员出现密集和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地区、不同企业及气候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一)道路交通领域。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春运”各项工作安排,加强对车站的安全检查,确保春运交通平安畅通。公安交警部门要继续紧盯农村道路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突出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重型载货汽车、城市建设施工渣土车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以及无证驾驶、货车非法载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道路运输管理等部门要强化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联网联控,严格落实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加强汽车租赁行业检查,深入开展重点货运车辆的专项整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切实加强对所属车辆及其驾驶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农机部门要严查农机违规载人行为。气象、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做好冬季冰冻、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预测预警,抓好应急管理和保障,健全联合应急处置机制。
(二)建筑施工领域。住建、工信、交通、水务、能源等部门要认真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依法督促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工期管控,严禁年底抢工期、赶进度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特别是架子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杜绝施工现场“三违”行为,严防脚手架垮塌、高空坠落、构筑物倒塌等伤亡事故。强化施工现场防火、防滑、防冻等安全管理措施,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重点做好生活区、仓库等重点部位的选址评估和安全防范,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三)矿山领域。安监部门要督促非煤矿山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严厉打击私采盗采等违法行为,切实防止因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导致事故发生。
(四)危险化学品领域。安监、交通、公安等职能部门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监管,严防丢失、泄漏、中毒、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住建部门要加强城镇燃气充装配送使用安全管理和餐饮场所燃气使用的安全检查,防范爆炸和中毒事故。
(五)烟花爆竹方面。安监部门要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工作措施情况。安监、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严防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六)工贸方面。安监部门要突出粉尘防爆、有限空间、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等方面,深入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作业场所超过30人粉尘企业安全整治;推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确认工作,紧盯易发生有限空间事故的企业。
(七)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方面。公安部门要严格对节日期间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把关和安全管控,妥善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公安消防部门要以“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认真组织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社会福利机构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坚决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要继续开展旅游、特种设备、油气管道、玻璃幕墙、建筑施工渣土收纳场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把安全生产监管触角延伸到每个角落、每个环节、每个工序,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四、严格停产停工企业安全管理和复产验收,确保生产安全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停产停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停产停工期间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加强现场管理;停产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矿山企业必须确保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停产期间危险物品的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要进行严格管控。要强化企业停止运营期间的值班值守和安全巡查,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企业复产前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复产验收方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发现企业擅自组织生产或建设的,要按照非法生产、非法建设严肃查处。
五、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把增强和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故能力,做为有效减少事故损失、挽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全力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应急处置工作。在处置突发事故时,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妥善处置,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反应迅速,协调一致,保证在突发事故情况下及时有效处置、科学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施甸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