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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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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2MB1902372A/20240924-00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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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76301000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相关配套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它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和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并指导实施。承担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审核,以及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它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8)拟订、指导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依法承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工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整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县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以及军队的有关职责等整合。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按照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五有”标准,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县、乡镇、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建成1个县级服务中心,搭建13乡镇服务站、138个村服务站平台。

2)按时完成移交安置任务。2022年8月前接收安置2021年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共52人,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48人,发放一次性退役经济补助金93.29万元;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4人,已于8月31日公开选岗并安置到相应岗位。

3)抓实优抚资金兑付。2022年1-12月,为2623名优抚对象发放优待抚恤资金2200.67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726人次,137万元,2022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52人,261.83万元。走访慰问2681名重点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军休干部和功臣老兵,发放慰问物资和慰问金共计63.36万元

4)抓牢就业创业工作。积极主动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向特警大队推送3名退役士兵到辅警岗位就职。完成职业技能培训计划6人,补助资金4万元;全力落实中央、各级稳经济大盘关于退役军人的优惠措施,全县共落实退役军人开办个体工商户82户,小微企业18户,跟踪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5)抓稳维稳信访权益工作。扎实开展退役军人大走访、常态化联系工作,确保二十大信访维稳不出问题。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职工共挂包常态化联系特殊群体退役军人14人,重点关注要求享受参战待遇群体95人(守备二师等对越作战38人、丁师龙战役57人),与公安部门协商确定重点列管对象1人。成功化解赴昆上访1人。依法依规做好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办理1件1人。

6)稳步推动双拥工作。一是春节、“八一”期间,牵头组织慰问驻施部队,为驻施部队发放2万元慰问物资。二是为立功受奖现役官兵发放喜报和奖励通知书,1-12月,共为22名荣获三等功的现役军人家属送喜报,并发放慰问金2.7万元。三是积极参加新兵欢送仪式,2022年春季,为入伍新兵赠送纪念品53份。四是为新入伍现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53户。五是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欢迎仪式。六是成功向市级推荐“最美退役军人”1人。七是组织开展“9·30烈士纪念日”主题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筑牢感怀先烈、崇尚英雄新时代精神。

7)抓好“优待证”申领工作。截止目前,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录入4527人,完成83.76%;退役军人、“三属”优待证申领4499人,完成83.24%。接收发放“优待证”615张;组织开展“优待证”首发仪式。

8“烈士纪念设施”项目推进情况。全县境内烈士墓23座,分散在6个乡镇,2021年上级安排专项资金230.7万元,实施施甸县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项目。目前,已确定建设地点在“石鼓山”,征地、施工图设计、预算等前期工作已完成,正在等待市级林业用地勘察批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拥军优抚褒扬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7,047,597.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42,790.48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807.49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756,074.52元,增长18.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64,007.03元,增长17.76%;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92,067.49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提高导致项目支出增加,中央拨入军队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7,057,840.48元。其中:基本支出1,904,200.39元,占总支出的7.04%;项目支出25,153,640.09元,占总支出的92.9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16,785.13元,增长4.0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900,248.39元,下降75.60%;项目支出增加7,117,033.52元,增长32.43%;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为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提高,及将伤残军人医疗补助、军队离退休人员经费、军转干部医疗补助由基本支出调整至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4,200.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24,081.89元,占基本支出的90.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0,118.50元,占基本支出的9.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153,640.0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5,153,640.09元,主要用于优抚资金发放21,424,022.8元;退役安置补助资金发放1,814,478.74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管理支出245,286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1,669,852.5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42,790.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相比增加1,168,478.89元,增长3.93%,主要原因分析为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提高导致项目支出增加,中央拨入军队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96,425.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5%。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退役士兵安置一次性经济补助、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补助金、医老保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61,415.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及伤残军人和军转干部基本医疗保障。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元,支出决算为5,3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5.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4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元,支出决算为5,3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5.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5.6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市政府进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专项督查增加1批次7人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调研1批次8人次;接待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到施甸进行交流学习1批次14人次。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864.00元,增长115.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864.00元,增长115.5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较2021年增加5批次26人次,市政府进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专项督查1批次7人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调研1批次8人次;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联系1批次8人次;接待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到施甸进行交流学习1批次14人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全市、县各级工作人员赴施考察、调研及开展专项工作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118.50元,比上年减少275,482.33元,减少60.47%,主要原因分析为军休机构经费列入项目支出,政府采购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日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613,054.11元,其中,流动资产1,127,357.43元,固定资产97,18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88,516.68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08,615.93元,其中固定资产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76301111



附件【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表2024年1月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