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MB1902372A/20240924-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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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100576301000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相关配套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它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和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并指导实施。承担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审核,以及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它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8)拟订、指导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工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整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县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以及军队的有关职责等整合。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进一步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体系。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持续完善我县“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县、乡镇、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联系,进一步夯实退役军人工作根基。目前,我县“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基本建成,运行良好。
(2)大力弘扬革命烈士精神。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先后开展了“守护·2021清明祭英烈”主题活动,“9.30烈士纪念”活动。积极推动网上祭扫。以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和中华英烈网为主要平台,扩充移动客户端等服务渠道,积极引导普通群众、烈属和参战退役军人就地祭扫、网上祭扫、错峰祭扫。
(3)全力推进优抚政策落实。一是为重点优抚对象及时足额发放优抚款和医疗补助。为15565人次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20,027,697.20元;二是2021年春节期间对全县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慰问,发放慰问金261,600.00万元;三是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全县累计悬挂光荣牌5513块;四是继续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2019年5月启动至2021年底受理并办结120人,财政支出社保接续专项资金924,643.20元;五是录入完善困难帮扶系统。截至2021年底,录入信息205条,完成录入兵支书信息75条;六是为立功受奖官兵发放喜报和奖励通知书。2021年,为17名荣获三等功现役军人家属上门送喜报,并发放慰问金8,500.00元;七是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活动。救助医疗困难退役军人2562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361,607.18元。
(4)完成2021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21年我县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5人,于8月份全部妥善安置完成。对43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了妥善接收安置,办理了回乡报到、落户、社保接续等手续。
(5)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按照省、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双拥创建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双拥工作机构和领导组工作规则、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双拥办工作等制度,形成了推动形成上下一体、贯通有力的双拥工作体系。制定双拥工作计划,定时召开了议军会议,春节、“八一”开展驻地部队走访慰问活动,开展“进军营、送政策、畅安置”活动,向驻地部队官兵讲解安置政策、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发放宣传资料800份,为军人“后路”问题答疑解惑。
(6)扎实推进信访维稳工作。一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党中央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同时对有诉求的退役军人进行了开门接待,认真倾听他们的心声,并对重点人员进行了全覆盖家访;二是强化宣传发动,广泛摸排防控。由班子成员牵头,各股室和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参与,开展了细致的摸排工作,做到全方位不留死角、全过程不留空白;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实行分类施策。对于摸排出来的不稳定因素进行了认真分析研判并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化解方案。今年,收到来访信件及转办件6件,接待来咨询信访退役军人65余人次,100%全部回复,满意率达98%。
(7)圆满承办保山市第七届军休人员运动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了保山市第七届军队离退休人员运动会,并举办了保山市“最美退役军人”颁奖晚会,组织了“追寻善洲足迹、传承爱国精神”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3,786,418.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86,418.2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201,391.3元,下降20.68%,主要原因分析上级补助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6,288,837.89元。其中:基本支出6,208,941.11元,占总支出的23.62%;项目支出20,079,896.78元,占总支出的76.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66,691.5元,增长3%,主要原因分析为在职人员增加3人,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提高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08,941.1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50,043.152元,下降16.76%,主要原因分析将部分优抚资金支出由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76,609.03元,占基本支出的97.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2,332.08元,占基本支出的2.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948,346.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1,227.06元,增长2.44%,主要原因分析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增加,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提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88,837.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66,691.5元,增长3%,主要原因分析为在职人员增加3人,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提高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846576.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5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退役士兵安置补助、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补助金、养老保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42,261.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及伤残军人和军转干部基本医疗保障。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478.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78.00元,完成预算的1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354.00元,增长120.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54.00元,增长120.4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接待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退役军人的工作调研来宾4人,2020年接待云南省荣军医院到我县开展巡回医疗来宾17人纳入2021年清算,导致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47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7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0年接待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退役军人的工作调研来宾4人,2020年接待云南省荣军医院到我县开展巡回医疗,2021年街道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到我县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调研工作及双拥工作等4批次32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332.0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7233.71元,下降59.85%,主要原因分析是优抚对象“八一”慰问支出、军队转业干部体检费等调整至项目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办公费等相关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50,444.46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50,444.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91,582.8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094.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0444.46 | 0 | 0 | 0 | 0 | 0 | 50444.46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5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56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7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