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MB1902372A-/2021-0922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9-22 |
文号 | 浏览量 | 66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76301000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和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并指导实施。承担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审核,以及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实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以及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工作。
(8)组织实施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烈士评定审核等相关工作。指导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工作。审核拟列入省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先进典型事迹。指导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
(9)指导并督促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加快完成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是国家赋予的政治任务,由于信息不通或者其他原因,极少数的对象没有进行信息录入。为了准确无误地掌握我县辖区内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情况,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宣传,向未登记的人员进行了政策解释,让未登记的人员及时进行登记,确保做到底数清,对象准确。我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体信息采集6393条,各类对象基体信息采集:军队转业干部205条,退役士兵4913条,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8条,无军籍离退休职工0条,三红人员0条,复员军人175条,残疾军人72条,伤残民兵民工0条,烈士遗属46条,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条,病故军人遗属21条,现役军人家属926条。与去年相比,补录了126人。
2、加快推进部分退役士兵两保接续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县成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发放宣传手册、接收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的申请等项前期工作。接收到申请是61份,按程序送达给公安、供销、发改、工信局等部门进行审查,符合缴纳条件的有59人,有1人属于被开除,1人属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不符合两保接续参保条件。截至目前,已完成了59人两保接续的首批补缴工作,为下一步其他人员的补缴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按时足额发放抚恤优待资金。我们已经圆满地完成了定期定量补助的发放,累计发放资金1419.01万元;发放军队离退休干部8人108万元的离退休工资。开展好元旦和春节两节的走访慰问活动,组建慰问组,深入乡村对三属、伤残军人、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等服务对象进行慰问,与他们面对面座谈,了解情况,解释政策,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积极开展第二届“建行杯”云南省退役军人创业大赛的推荐工作。按照《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建设银行保山分行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保退役发〔2020〕13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及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周密规划,认真筛查,树牢精品意识,努力争当先进,争创一流,向市级推荐施甸县摆榔乡新照田家庭农场、施甸县旭香茶叶有限责任公司、施甸玉堂汽车商贸有限公司等多家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经市级评选,施甸县摆榔乡新照田家庭农场获得三等奖,施甸县旭香茶叶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了二等奖,弘扬了退役军人的创业精神,彰显了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退役不退志”的时代军人风采。
5、疫情防控彰显军人本色。一是我局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两位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防控方案,细化了责任措施,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对干部职工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筛查,对外来办事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努力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下达的防控任务。其次是动员退役军人参加疫情防控工作,退役军人参加疫情防控100多人次,捐款捐物近20万元,特别是旧城乡的残疾军人张学英同志一次性捐款10万元,其他的退役军人有的直接到我局进行捐款,体现了退役军人“大爱无疆”,“若有战,找必回”的爱国爱党的伟大情怀。二是多方位宣传,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微信工作群、QQ群等网络渠道,尽快转发防控工作倡议书和各种疫情通告,向干部职工和退役军人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防控要求,转发次数达25次。通过防疫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张贴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三是在疫情复工期间,结合“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通过电话联系与入户走访形式,向群众宣传教育,走访次数5次。我局挂包帮扶水长乡兵斗村,局长亲自参与到水长乡疫情卡点防控工作。四是下发通知至各乡镇,疫情防控期间,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不组织或出具相关外出祭扫手续证明,并在全县不组织、不接待聚集性祭扫纪念活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网上祭扫专题、VR展示等多种形式,为烈士亲属和社会各界纪念缅怀英烈提供便利,倡导鼓励网上祭扫,在全县营造网上祭英烈的热潮。
6、认真抓好信访维稳和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等项工作。一是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制定了《五包保五到位的工作方案》,结合《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2020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我们认真分析了不稳定的退役军人社会群体,实行包保责任制,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生活困难帮扶到位,违法行为处理到位,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的目标,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处理信访案件3件,接待信访政策咨询200余人。二是做好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工作。我们及时进行部署安排,要求每位干部职工都要联系一位退役军人,特别是“三红”、“三属”“伤病”“特困”等和矛盾信访人员,为他们讲解退役军人的相关政策,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求等,搭建好为退役军人服务的桥梁。
7、推动军民鱼水情。一是做好营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按照云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开展驻滇部队营区周边环境整治创建美丽军营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及时向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制定了方案,与两个驻施部队进行对接,整治内容是施甸县人武部出入道路破损严重、道路两侧停车不规范,门外墙体影响美观、绿化率偏低;武警施甸中队门口主路破损,看守所监墙外道路破损严重;看守所外排污水盖破损等情况。整治工作估算投资是27万元,目前报县政府研究。二是3月6日,由县人武部政委带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乡镇武装部领导、乡村干部,及时到我县旧城乡大山村,将现役军人杨洪昌荣立二等功喜报、慰问品送其父母手上。“一人立功、全家光荣”,激发军属的荣誉感、自豪感。三是对驻施部队开展节日慰问活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相关单位领导组成慰问组,在春节和八一建军节分别对施甸人武部、武警施甸中队进行走访慰问,为每个部队送去水果茶叶等慰问物资,慰问金及物资累计4万元。四是8月11日至12日,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保山市退役军人局联合开展巡回医疗服务,深受退役老兵欢迎。活动中,云南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派出17名医疗骨干赴我县仁和镇、甸阳镇乡镇开展为期2天的重点优抚对象巡回医疗,为2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提供了诊治服务,送出常用药品约2余万元。活动现场,前来看病的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困难退役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排成长队,医疗专家耐心为他们测量血压,认真进行心电图和B超等体检,并结合老兵身体的实际情况,开出药方,免费配送药品,同时针对慢性病、多发病、常见病进行预防知识宣传,提供健康调理指导。五是9月27日,为纪念革命先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军人代表联合到万兴乡开展烈士纪念日祭扫烈士墓活动,以此来深切缅怀为革命事业英勇献身的烈士们。
8、圆满完成2020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依法依规和科学、系统、规范进行安置。一是全县共接收2019年秋、冬季和2020年春季退出现役,户口在我县和按政策符合在我县安置的退役士兵45名,其中:退役士兵18名;复员士官18名;转业士官9名。二是2020年9月29日,召开选岗安置会,9名退役士兵按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排序如愿选到了由政府设置的老年大学、生态修复工作站、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村能源环境资源站、机关事务管理局、地震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档案馆,工勤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岗位。
9、积极推动申报工作。一是积极申报了1名抗美援朝典型先进事迹,并于10月开展了抗美援朝走访慰问活动,慰问2名老英雄,发放慰问金累计1万元;二是联合县文旅局,申报施甸县抗日江防遗迹群为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9月3日《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的通知》国发〔2020〕11号文件批示申报成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9,987,809.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00,750.59元,占总收入的96.0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87,058.94元,占总收入的3.96%。与上年对比增加1005358.94元,增长553.31%,主要原因分析市局拨入军休增资及门诊经费增加453499元,收入伙食费1320元,市局拨入春节慰问经费14000元,市局拨入转业士兵待分配期间教育管理经费增加3840元,市局拨入离退休安置经费增加13000元,收入两保接续个人经费701395.3元,收入税务补贴税款经费4.6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8,886,103.98元。其中:基本支出7,458,984.26元,占总支出的25.82%;项目支出21,427,119.72元,占总支出的74.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58,984.2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6354.49元,下降1.41%,主要原因分析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06354.89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22,130.47元,占基本支出的95.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36,853.79元,占基本支出的4.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427,119.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94819.62元,增长34.48%,主要原因分析重点优抚对象人数增加且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每年8月份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发放标准。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发放死亡抚恤757404.28元,伤残抚恤4253700元,在乡复原、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621120元,其他优抚支出8614835.5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55,885.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9%。与上年对比增加6685902.53元,增长24%,主要原因为重点优抚对象经费增加4019095.66元,退役安置经费增加786663.83元,优抚医疗及退役军人管事事务也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691,976.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17%。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退役士兵安置补助、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补助金、养老保险等。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063,909.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及伤残军人和军转干部基本医疗保障;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24.00元,支出决算为1,124.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4.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527.00元,增长88.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27.00元,增长88.2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双拥优待安置军休资金检查,造成增加1批次9人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2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2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拥军优属及双拥优待安置军休资金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565.7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3642.49元,下降25.6%,主要原因分析机关运行经费减少是2019年退役士兵培训费计入机关运行经费减少30000元;2020年春节慰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19675元,该笔支出计入2019年支出。其中:行政单位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施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565.7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3642.49元,下降25.6%,主要原因分析机关运行经费减少是因1.2019年退役士兵培训费计入机关运行经费减少30000元;2.2020年春节慰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19675元,该笔支出计入2019年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6088372.87元,其中,流动资产6080022.85元,固定资产8350.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56356.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79.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088372.87 | 6080022.85 | 8350.02 |
|
|
| 8350.02 |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我县2020年共有重点优抚对象2666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按月足额发放抚恤补助金,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促进军民鱼水情。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确定评价范围。三是制定评价指标表。位围绕2020年度确定的重点优抚对象工作目标梳理了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中央及省及资金总额为994.18万元,结余资金202.21万元,合计资金为1196.39万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共执行中央及省级资金916.91万元,执行率92.22%,结余资金执行202.21万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重点优抚对象人数2666人,实际完成发放2666人;质量指标:每月足额发放补助金,完成率100%;为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老兵解决实际困难。时效指标:每月按时发放补助金,确保不错一人,不漏一人。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指标:优抚对象生活得到保障,效果显著。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推动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军民团结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重点优抚对象满意度显著提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严格的自评程序,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6分,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该绩效自评报告与2020年度决算一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将绩效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部门预算和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严格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结合实际情况,尽可能做到决算与预算相一致。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工作经验。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参与,认真按照绩效自评相关要求制定指标表。二存在问题。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绩效考核指标设定不全面,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内容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意见建议。要根据不同部门确定科学完善的评价原则,构建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义务兵优待金
2.项目基本情况:优待义务兵家庭是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是拥军优属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和部署和《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有力举措,是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部队练兵备战的实际行动,有利于平衡兵役义务、鼓励青年参军报国。发放2018年78人、2019年71人,合计149人义务兵优待资金162.112万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确定评价范围。三是制定评价指标表。位围绕2020年度确定的重点优抚对象工作目标梳理了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本级财力下达资金162.112万元,中央及省市资金0元,合计资金为162.112万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共执行本级资金162.112万元,执行率100%,结余资金执行0万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义务兵发放人数149人,实际完成发放149人;质量指标:足额拨付补助金162.112万元,完成率100%;时效指标:按时发放补助金,确保不错一人,不漏一人,预算执行已全部完成,执行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指标:补助对象生活得到保障,促进军民团结,效果显著。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推动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军民团结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补助对象满意度搭9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严格的自评程序,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6分,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该绩效自评报告与2020年度决算一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工作经验。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参与,认真按照绩效自评相关要求制定指标表。二存在问题。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绩效考核指标设定不全面,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内容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意见建议。要根据不同部门确定科学完善的评价原则,构建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其他优抚支出
2.项目基本情况:向全市符合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优抚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缓解当前物价上涨对优抚对象生活造成的影响,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同时用于补发放重点优抚对象中两参人员的优抚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确定评价范围。三是制定评价指标表。位围绕2020年度确定的重点优抚对象工作目标梳理了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中央及省、市及资金总额为970.94万元,上年结余资金31.23万元,合计资金为1002.17万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共执行中央及省、市级资金861.48万元,执行率85.96%,上年结余资金执行31.23万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临时价格额补贴补助对象人数2666人,实际完成发放2666人;质量指标:足额发放补助金,完成率100%;为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老兵解决实际困难。时效指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发放补助金,确保不错一人,不漏一人。临时价格补贴预算执行率达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指标:补助对象生产生活得到有效改善。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推动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军民团结,未出现因资金发放问题到昆、京上访情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补助对象满意度显著提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严格的自评程序,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4分,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该绩效自评报告与2020年度决算一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工作经验。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参与,认真按照绩效自评相关要求制定指标表。二存在问题。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绩效考核指标设定不全面,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内容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意见建议。要根据不同部门确定科学完善的评价原则,构建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研究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纪念活动等。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4人,财政部分供养2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为更好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我单位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对2020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根据年度计划,事前申请、事中监督、事后总结,圆满完成优待抚恤补助发放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9,987,809.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00,750.59元,占总收入的96.0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87,058.94元,占总收入的3.96%。与上年对比增加1005358.94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分析市局拨入军休增资及门诊经费增加453499元,收入伙食费1320元,市局拨入春节慰问经费14000元,市局拨入转业士兵待分配期间教育管理经费增加3840元,市局拨入离退休安置经费增加13000元,收入两保接续个人经费701395.3元,收入税务补贴税款经费4.64元。二支出情况。施甸县退役事务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8,886,103.98元。其中:基本支出7,458,984.26元,占总支出的25.82%;项目支出21,427,119.72元,占总支出的74.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自2019年4月成立后,制定了《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岗位职责》、《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整改,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本单位主要参考《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指标体系,该体系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设置了包括综合性指标、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等三类涵盖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履职尽责、履职效益等多项评价指标,将完成实绩与目标值逐一对比,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具体为先根据三级指标的评分标准得出各项评价标准分值再简单相加。单项指标计算及评价方法包括: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完成比率法等。
(3)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我单位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确定评价范围。对2020年度整体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三是汇总分析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查找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关措施。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一绩效目标合理性。2020年度本部门年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为:充分合理的利用财政资金,使财政资金通过部门行使其职能;二在职人员控制率。本部门人员编制核定数为12人,2020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4人,在人员编制上未有超编现象,两名机关工人不占编制,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三公经费”变动率2020年度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0.11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1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0年度实际发生部门“三公经费”0.11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124万元。
(2)过程情况分析
一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根据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2302.98万元,年底进行预算调整,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支出数为2880.07万元,年末结余为0元,预算完成率为100%;二民生支出足额保障。切实保障民生尤为重要,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我部门始终把民生放在首位,按时足额拨付,圆满完成了2020年年度的全部民生支出。
二管理制度健全性。本部门制定了多项部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制度措施,使得部门运行有效、工作流程有序、廉洁清明,同时保障部门工作透明,有效率。
(3)产出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方面。根据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2302.98万元,年底进行预算调整,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支出数为2880.07万元,年末结余为0元,预算完成率为100%;“三公经费”变动率2020年度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0.11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1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0年度实际发生部门“三公经费”0.11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124万元。二预算管理方面我局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严把财经纪律管,依法预算执行,确保转款专用,做到账务处理真实、完整。
(4)效果情况分析
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预算和财务计划,加强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积极为管理服务,促进单位财务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预算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经费不足。严重影响机关经费正常运转,加上县财政资金困难,年初预算与全年实际运行成本缺口较大。二建议措施1、进一步加强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科学有效地安排各项资金支出进度,不断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2、单位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也建议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全年的预算指标能够按月下达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的额度,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公用经费,保障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发挥专项资金应有作用。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
二是要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三是优化绩效评价指标标准,改善评价标准的不合理性,让评价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1〕6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部门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7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