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MB1902372A-/2021-021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02-10 |
文号 | 浏览量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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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和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并指导实施。承担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审核,以及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实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以及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工作。
(8)组织实施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烈士评定审核等相关工作。指导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工作。审核拟列入省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先进典型事迹。指导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
(9)指导并督促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行政单位1个: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事业单位1个:施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初实有人员编制11人。与上年相比调入人员增加2人,调出人员减少0人,年初在职实有人数增加2人。其中:行政编制增加1人,事业编制增加1人。
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夯实管理保障基础,增强退役军人归属感。一是健全服务管理网络。加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设,充实人员力量,突出“军”的特色,将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设成为退役军人的“娘家”。不断推进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站)建设全覆盖,厘清工作职责。二是精准掌握基础信息。健全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动态更新机制,精准掌握每个退役军人个人、家庭情况和利益诉求,适应科学决策和精准服务需要,积极运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对信息数据进行统计、比对、分析,全面摸清全地区退役军人工作底数,提高工作科学性、精准性。三是优化政策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完善服务体系制度建设。加强政策研究,积极回应退役军人合理合法诉求,从政策层面化解矛盾问题。强化政策统筹,充分结合实际,杜绝出现新的政策不落实、落实不到位问题,避免政策制度冒进。
(2)健全教育管理机制,增强退役军人责任感。一是强化退役军人党员管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强化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逐一明确党组织关系归属,严格执行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确保每一名退役军人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二是加强退役军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全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教育针对性和感染力,巩固提升退役军人听党话、跟党走、加油干的思想自觉。组织开展面向退役军人的专项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展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新成效,消除个别退役人员过高的不理性心理预期。培树正面典型,深入挖掘爱党爱国、爱岗敬业、勤劳致富、自强不息、无私奉献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广泛开展“最美退役军人”遴选活动,建立“优秀退役军人典型”资源库,大力宣传“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三是发挥退役军人模范作用。引导退役军人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积极参与基层政权建设、脱贫攻坚、抢险应急等急难险重工作,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忠诚于党、奉献人民的模范作用。倡导退役军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服务社会、乐于助人的良好形象。鼓励优秀退役军人发挥传帮带作用,指导帮助新退役军人顺利实现事业转型、职业转身。
(3)做好安置就业工作,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一是不断提高安置质量。增强安置政策刚性,压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军人主体责任,优化接收结构比例。创新安置方式,简化安置流程,改进安置办法,加快当期安置工作进度。创新激励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退役军人到乡镇街道等基层工作。二是推动实现更好就业。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对退役军人就业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退役军人持续跟踪服务机制,促进就业供需信息有效对接,利用线上线下人力资源市场平台,定期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三是大力支持自主创业。落实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各类创业平台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广泛征集适合退役军人的创业项目和方案,鼓励举办创业赛事活动。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扶持退役军人创业,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投融资服务。四是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做好转业军官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培训,不断提高针对性、实用性。支持退役军人接受学历教育,落实国家相关教育资助政策。鼓励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
(4)提高优抚保障水平,增强退役军人幸福感。一是切实做好优待抚恤工作,做好参战参试等人员身份精准核查认定工作,同时不断健全社会优待体系,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困难,完善优抚医疗保障办法和医疗救助政策,鼓励军队医疗机构提供免费、优惠、优待服务,建立完善退役金、抚恤金、优待金等标准正常增长机制。二是关爱生活困难退役军人。精准识别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建立困难家庭个性化帮扶机制,叠加各种普惠与优待政策措施,加大对遇到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关爱工作力度,确保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生活水平稳步提升。
(5)树牢尊崇褒扬导向,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一是不断加强双拥工作。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提高军供保障能力,扎实做好拥军优属各项工作,努力为部队搞好服务保障,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支持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巩固和完善群众性、社会化的大拥军工作格局,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二是切实加大褒扬力度。经常性开展走访慰问,持续做好悬挂光荣牌等活动,创新活动开展方式,增强活动仪式感。建立邀请优秀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代表参加重大活动工作机制,明确活动类型、邀请范围、工作流程,切实体现尊崇。三是大力弘扬英烈精神。落实英雄烈士祭扫制度和礼仪规范,坚持在清明、国庆、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开展纪念活动。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保护管理纳入地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规划。支持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优化展陈。营造崇尚英雄的浓厚氛围,将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纳入国民教育内容,鼓励社会团体和家庭、个人开展致敬英雄烈士活动。切实做好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保护工作。
(6)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增强退役军人安全感。一是全力推进政策落实。认真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社保接续等工作,解决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面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复员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有关政策。切实保障伤病残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待遇落实到位。二是畅通依法维权渠道。拓宽退役军人信访渠道,搭建网上信访、电话信访和现场接访平台,引导退役军人依法逐级信访。加强信访件办理跟踪问效,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事项,引导和帮助退役军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着力维护合法权益。构建完善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和权益保障工作推进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结合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排查各类历史遗留问题,逐人了解个人工作生活情况,精准梳理各类退役军人群体利益诉求,想方设法解决合理诉求。树立底线思维,积极防范化解涉军领域重大风险。坚持保障合法权益和打击违法犯罪两手都要硬、都要快,坚决防范规模性聚集,严防相关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0.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0.4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172.59万元,减少94.33%,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预算项目另行安排。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30.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0.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0.41万元(本级财力130.4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172.59万元,减少94.33%,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预算项目另行安排。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0.4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41万元,增加19.15%,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人员增加两人,支出相对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02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项目预算另行安排。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51万元,2082801行政运行支出101.31万元,2082805事业运行支出6.12万元,2101101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5.66万元,2101102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82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5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X%,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50人次,具体为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选岗、军休运动会筹备等。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2021年公务接待增加,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38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预算另行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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