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4-x-30/2016-040102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发布日期 | 2014-12-03 |
文号 | 浏览量 | 17 |
事项名称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服务事项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审批期限20个工作日。因特殊原因经分管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1、以下工作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
2、审批过程中需要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的20个工作日;
3、需要考核评审的20个工作日;
4、考核评审意见在有关媒体上公布的10个工作日。
审批对象
√法人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是 √否
收费标准
有无年检
无
收费依据:
是否进驻服务中心
是
受理时间、地点
正常上班时间,政务服务中心
承办科室、电话
建设科
8125774
设定依据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地方性法规 □规章 □其他
依据名称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十六条
申请条件
依据:具体条件规定见《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7]27号)。
申报程序
1、申请人先向所在地的县市建设局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州建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厅;
3、建设厅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申报材料
(一)园林绿化资质申请表
《园林绿化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内容一律打印,签字除外),简历处贴一寸彩色照片。
(二)附件资料
附件资料包括以下内容,用A4纸复印,分两册装订,要求有封面、目录。
1、资质申请报告:
1)企业基本情况(人员)
2)企业基本情况(资金)
3)企业经理简况
4)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况
5)企业财务负责人简况
6)企业经营负责人简况
7)企业有职称工程技术经济人员名单
8)企业外聘有职称工程技术经济人员名单
9)企业技术人员名单
10)企业主要技术设备
11)企业简历
12)承担过的主要园林绿化项目及质量
13)企业组织结构情况
14)审查审批意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出具的核准企业名称通知单;
3、企业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两年之内有效),有资质单位出具前一年的审计报告;
4、单位住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5、企业章程
6、职工来源证明,包括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本人与劳动社会保障部签定合同或在人才交流中心鉴定的聘用技术人员的专用合同;
7、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8、企业有职称人员的证书、身份证;
9、企业技术工人《技能鉴定证书》、身份证;
10、前一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
11、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合同、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12、企业制定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资料;
13、现有建筑企业资质
14、企业技术设备发票(原件、复印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