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01525904-x-30/2016-0401019 发布机构 施甸县住建局
公开目录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14-12-03
文号 浏览量 11
主题词 其他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服务事项

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重大项目、重要地段的设计审查申请,由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县人民政府决定。

审批对象

√法人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是 √否

收费标准

有无年检

收费依据:

是否进驻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地点

正常上班时间,政务服务中心

承办科室、电话

建设科

8125774

设定依据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地方性法规 □规章 □其他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

申请条件

(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二)取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四)设计单位资质或资格符合有关行业管理规定;

(五)设计文件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技术规范。

申报程序

初审→审查决定→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定通知》

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申报表(经电脑填写加盖公章)1份;

2.项目立卷表(经电脑填写加盖公章)1份,首次申报时需提交;

3.项目计划批复(复印件1份,核原件);

4.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及附图(复印件1份,核原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图1套(包括:现状图、规划总图、规划结构、交通组织及影响评价规划分析图、竖向规划图、主要公共建筑和住宅单元的方案图、鸟瞰图或重要地段透视图、综合管网规划图,规划说明书及技术经济分析);30亩以上(含30亩)的建设项目按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30亩以下的建设项目按建筑方案审批,以上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

7.交通影响评价联系函(原件一份);

8.市政工程应提交市政工程施工图1套;

9.1/500地形图及光盘1套;

10.市政公用局节水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核原件);

11.房地产、市政道路等项目应提供地名核准批复(复印件1份,核原件)。

(二)电子文档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申报表(经电脑填写);

2.项目立卷表(经电脑填写),首次申报时需提交;

3.项目计划批复(原件扫描);

4.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及附图(原件扫描);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扫描);

6.交通影响评价联系函(原件扫描);

7.县自来水厂节水审查意见(原件扫描)

8.房地产、市政道路等项目应提供地名核准批复(原件扫描);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