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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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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4-x-30/2016-0401018 发布机构 施甸县住建局
公开目录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14-12-03
文号 浏览量 15
主题词 其他
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

事项名称

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服务事项

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含县人民政府审批时间)

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含县人民政府审批时间)

审批对象

√法人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是 □否

收费标准

有无年检

收费依据:云发改价格〔2005〕469号第四条

是否进驻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地点

正常上班时间,政务服务中心

承办科室、电话

建设科

8125774

设定依据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地方性法规 □规章 □其他

依据名称

申请条件

(一)项目符合城市规划;

(二)项目符合减免政策。

申报程序

初审→审查→县人民政府审批。

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申报表(经电脑填写加盖公章)1份;

2.项目立卷表(经电脑填写加盖公章)1份,首次申报时需提交;

3.项目计划批复(复印件1份,核原件);

4.减免费用文件、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核原件)。

(二)电子文档

1.申报表(经电脑填写);

2.项目立卷表(经电脑填写),首次申报时需提交;

3.项目计划批复(原件扫描);

4.减免费用有关文件、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