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8405-1-13_A/2016-0704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公示 | 发布日期 | 2016-03-22 |
文号 | 浏览量 | 33 |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祖德口腔诊所的设置申请,经审核资料和合议,现将拟批准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人:郑祖德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祖德口腔诊所
类别:诊所
地址:施甸县甸阳镇建设路与甸阳路交叉路口
诊疗科目:口腔科
床位(牙椅):1台
审批前公示期为10日(2016年3月22日—31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
监督电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管股:0875-8127549;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检查室:0875-8122626.
施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