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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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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8405-1-/2022-0906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9-06
文号 浏览量 94
主题词 卫生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纳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单位共1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7个。分别是: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施甸县人民医院、施甸县中医医院、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施甸县妇幼保健院、施甸县甸阳卫生院、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施甸县由旺中心卫生院、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施甸县姚关中心卫生院、施甸县旧城中心卫生院、施甸县万兴卫生院、施甸县酒房卫生院、施甸县水长卫生院、施甸县何元卫生院、施甸县老麦卫生院、施甸县摆榔卫生院、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

部门主要职责

1.制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进我县医药卫生体制和相关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制定全县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并指导实施。

2.制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和其他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3.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负责制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并制订政策措施,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落实和完善国家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政策,切实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制订并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控制人口数量。

9.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国家“三项制度”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0.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和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11.制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制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3.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15.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县献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6.制订全县卫生计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抓好全县卫生计生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

1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项目

目标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目标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目标3:通过每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投入,建立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

目标4: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药品供应、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目标5: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实现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目标。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慢性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开展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工作。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

3.艾滋病防治项目

对全县所有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规范提供相应的综合干预措施,提高孕期检测率降低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率,全面完成2021年度省市下达的母婴阻断各项任务指标:100%免费开展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筛查,母婴传播率降低到2.3%以下,扩大HIV检测覆盖面,努力推进“3个90%”目标完成。

4.计划生育项目

下达了“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肯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家庭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年度总体目标;在具体的绩效指标方面,确定了产出指标(含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和效益指标,即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89人、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174人、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二级、三级)人数510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数2177人、一次性奖励金户数41户、全程教育奖学金人数1066人、一次性抚慰金1户、部分计生城乡居民医保补助人数10875人、独生子女保健费人数636人。符合条件对象申报覆盖率达100%,奖励和扶助资金发放兑现率达52.07%,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发放奖励扶助资金,家庭发展能力和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总收入为638,883,064.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87,609,899.25元,占总收入的29.36%;事业收入为298,020,928.77元,占总收入的46.65%;其他收入为153,252,236.60元,占总收入的23.99%。

2.支出情况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总支出为606,895,401.57元,其中:基本支出为321,471,101.19元,占总支出的52.97%;项目支出为285,424,300.38元,占总支出的47.03%。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部门预算管理涉及项目部门和财务部门:

1.项目部门根据上级预算管理要求对项目工作做出科学合理的规划,建立单位项目库,结合工作规划申报编制项目预算,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有关专项资金的规定拟定和上报项目预算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材料,数据上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汇总后上报财务主管局长审阅,经局长办公会审批。

预算批复后,在批准预算的范围内实施项目,按要求上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2.财务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制定专项资金管理、支出计划,合理界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汇集并审核属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内的项目,提出审核意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对专项资金整体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报送项目预算执行报告。

3.财务部门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年度财务状况提出项目预算安排意见,并根据资金审批权限有关规定审批。对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审核采购需求,确认采购方式,对项目申报、项目库管理、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预算报告等提出规范性要求予以落实,接受财政部门和专业职能部门对审批决定的项目支出预算进行规范性审查。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加强资金管理,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部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项目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上级拨付的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封闭运行,确保安全。县财政局根据我局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直接将资金下达到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无滞留、挤占、挪用情况。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项目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卫生院网络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医疗设备及药品采购周转资金等。卫生室基本药物项目补助资金用于乡村医生工资补助。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在基层医疗机构中充分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力推进了乡镇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很大程度的改善了医院的整体环境和医疗基础,弥补了村医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损失的收入,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同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财政部门,卫计主管部门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适时进行抽查和实地检查。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全县13个乡镇卫生院和137个村卫生室全面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数量指标。全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的基层医疗公立卫生机构有13个乡镇卫生院、137个村卫生室。

质量指标。一是2021年,积极推进11个乡镇卫生院、95个村卫生室标准建设项目。二是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配齐了救护车、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和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配置了数字化平板DX线摄影系统DR。三是完成姚关、由旺、仁和、太平、旧城等5个中心乡镇卫生院评审,及老麦、甸阳、水长、酒房等4个一般卫生院评审,目前100%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和50%的一般乡镇卫生院完成评审工作。四是有序推进乡镇中心卫生院慢病管理中心及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五是全县13个乡镇卫生院开展基本药物相关知识培训13场次。六是严格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网采率达90%,按要求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不超过45%。抽查未发现有过期药品或失效药品。

时效指标。13个乡镇卫生院完成基本药物知识培训,对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全面开展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国家基本药物和云南省补充药品目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各专科合理用药等有关知识业务培训。

(2)项目完成质量。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下达及时,资金下达率100%,资金下达与绩效考核相关、合理挂钩。

(3)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资金已按实施方案要求执行完毕。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逐步完善,网采率达90%以上,基本实现乡村两级医疗机构药品同价销售。

经济效益指标。严格执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建立了取消药品加成后多方共担的补偿机制。

社会效益指标。规范合理用药,不滥用抗生素、激素。仍有部分村卫生室门诊抗菌素处方百分比、门诊处方激素使用比例超标。

(2)项目完成质量。

加强了合理用药舆论宣传与教育引导工作,提高了全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3)项目实施进度。

2021年的预期目标已实现。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发放满意度调查表,对基层群众开展测评,群众满意度达到96%。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十二项:保财社〔2021〕45号文件1499.47万元,保财社〔2021〕49号文件247.83万元,保财社〔2021〕100号文件6.64万元,保财社〔2021〕159号文件294.77万元,保财社〔2021〕227号文件148.45万元。合计:2197.16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十二项:2021年全年需要资金2197.16万元,上级拨付资金2197.16万元,项目资金按年初预拨年底结算的形式拨付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部门,项目机构季度列支。

3.项目资金管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初预拨、按季列支、年底结算”。一个季度考核一次,按季度考核结果拨付经费。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和管理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十二项,2021年产出指标:适龄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实际完成99%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0%,实际完成93.2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实际完成90.32%;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0%,实际完成73.78%;老年中医药健康管理率≥65%,实际完成73.79%;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65%,实际完成83.0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0%,完成96.74%;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实际完成73.8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80%,实际完成95.3%;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实际完成,99.2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实际达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已逐步缩小

②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已逐步提高。

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已不断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①服务对象综合知晓率已逐步提高

②服务对象满意度已逐步提高

3.艾滋病防治项目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核心指标:全县努力推进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1-12月感染者发现率为91.3%、治疗率为92.9%、治疗成功率为95.4%。

(1)疫情报告:艾滋病疫情报告准确率100%。

(2)监测检测:

HIV抗体检测:筛查293741人次,占常驻人口91.7%,检出阳性20人。阳性告知率确证率100%。

自愿咨询检测:施甸县3个VCT门诊运行有效率100%,检测272人次。

(3)感染者/病人管理:

感染者/病人个案流调率100%、随访检测CD4比例89.5%、配偶/固定性伴90.3%、结核筛查比例占97.4%。新报告抗病毒治疗成功转介率为95.0%、抗病毒治疗率92.9%。

HIV接触者溯源咨询检测溯源比例20.0%,未达标。

(4)高危行为干预:暗娼、MSM人群、吸毒人群行为干预指标均已完成。

暗娼干预:规模估计数为129人,规模估计数当地常驻人口的比例为0.040%,月均干预129人,干预覆盖率为100.0%,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916份、安全套17600只,HIV检测282人份、检出阳性暗娼0人,梅毒检测282人份、完成任务数的116.0%(282/243),检出双阳1人,淋病核酸检测282人份、检出阳性5人。低档暗娼干预比例61.0%,暗娼干预的乡镇比例为38.46%(5/13)。

吸毒人群行为干预:估计数20人,月均干预19人次,干预覆盖率95.0% ,发放宣传材料173份,检测2人,均为阴性。

男男性行为者干预:估计数21人,月均干预21人次,月均干预覆盖率100%,发放宣传材料225份、安全套510只,HIV检测35人,梅毒检测35人,淋病核酸检测35人,均为阴性。

(5)清洁针具交换:

月均干预覆盖5人,干预60人次,发放宣传材60份,发放安全套1200只,发放清洁针具1200具,回收针具1052具,本年首次HIV检测3人,检测比为60.0%。

(6)性病丙肝防治工作:

施甸县性病防治14项指标,全部达标,丙肝防治10项考核指标,1项未达标(丙肝抗体阳性核酸检测率),其余均达标。

性病防治:施甸县性病防治14项考核指标中均达标。根据2021年现场考核情况,施甸县性病疫情报告率及报卡规范率都达100%,疑似梅毒阳性告知率100%,梅毒准确率为100%,疑似梅毒患者成功转介率为100%,梅毒规范治疗率为100%,性病就诊者中HIV、梅毒咨询检测率97.22%,梅毒、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重报率0、淋病准确率100%,生殖道沙眼衣原体准确率100%,性病网络成员培训率100%,性病网络成员培训合格率100%,携手医访APP使用覆盖率100%、性病就诊者电子干预服务包发放率>60%。

丙肝防治:施甸县丙肝报告防治10项考核指标中9项已达标、丙肝抗体阳性核酸检测率1项未达标。丙肝抗体阳性成功转介率100%,疫情报告率100%,报卡规范率100%,报卡准确率100%,丙肝抗体阳性核酸检测率88.37%,丙肝网络成员培训率100%,丙肝网络成员培训合格率100%,丙肝初筛阳性告知100%,重报率0,风险地区及时核实及处置率100%。常规开展丙肝病例报告网络审核查重及舆情预警,预警监测4次:完成 172例丙肝病例的个案调查。

(7)监管场所检测点建立项目:新建3个监管场所艾滋病快速检测点建设。

(8)新增抗病毒治疗任务完成率100%,完成100%。抗病毒治疗转介率62.10%。抗病毒治疗覆盖率90%,完成93.20%。抗病毒治疗病人的病毒抑制率90%,完成96.40%。

(9)艾滋病母婴传播率≤2%,完成100%。

(10)安全套摆放率100%,完成1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卫生健康局艾滋病防治项目资金2.5万元综合防治,未列支,结余2.5万元。疾控中心项目资金43.17万元,支出9.48万元(其中:监测0.7万元、检测0.82万元、性传播行为干预3.27万元、VCT/PITC1.13万元、感染者管理1.11万元、性病防治1.91万元、针具交换0.54万元)。资金结余33.69万元,妇幼保健院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经费14.77万元,未列支,结余14.77万元。县人民医院已使用抗病毒治疗33.16万元,未列支,资金结余33.16万元。施甸县2021年中央财政补助我县艾滋病专项资金93.6万元,截止目前已使用项目资金9.48万元,结余资金84.12万元。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群众对防艾工作满意度达到80%以上,群众满意度较高,达成预期指标≧80%。在上级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及医院医生共同努力下,得到病人认可,病人非常满意。群众满意度较高,达成预期指标。

4、计划生育项目

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中央、省、市下达至我县计划生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83.87万元,其中:中央下达371.40万元,省财政下达389.31万元,市县财政匹配资金23.16万元。中央、省、市资金到位及时,确保项目资金按时发放。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下达至我县之后,我县财政及时将补助资金全额下拨至各乡镇财政所,由各乡镇财政所将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拨付至代理发放机构,由代理发放机构(农村信用社)及时将扶助资金发放至补助对象本人账户。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国家“四权分离”制度,卫生健康部门确认奖励扶助对象资格,财政部门进行资金预算决算,代理发放机构将奖励扶助资金划转到对象个人账户,始终坚持扶助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实现了计划生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封闭运行、及时足额拨付、及时足额划转。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工作顺利完成,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独生子女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产生活困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1年度我县发放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89人、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174人、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二级、三级)人数510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数2177人、一次性奖励金户数41户、全程教育奖学金人数1066人、一次性抚慰金1户、部分计生城乡居民医保补助人数10875人、独生子女保健费人数636人。

(2)质量指标

本人申报、并通过村镇县三级审核审批,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达100%。

(3)时效指标

奖励和扶助资金到位率达100%。

(4)成本指标

2021年度我县分别按照4560元/人/年(市补360元/人/年)、5760元/人/年(市补360元/人/年)、3600元/人/年、2400元/人/年的标准,为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死亡家庭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三级扶助对象发放了扶助金,发放扶助金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按照独男960元/人/年、独女1080元/人/年的标准,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发放了奖励扶助金。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实施后,社会效益明显,缓解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产生活压力,提升了此类家庭的发展能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为切实做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及时部署自评工作。并从两个方面硬化工作措施,指导和督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工作。

(1)高度重视,深刻认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刻认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周密部署,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全面开展自评工作,确保我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配合,扎实开展自评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2.组织实施

(1)规范资金分配管理,加强项目储备。按照“简政放权”的精神切实将项目决策权下放到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求各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资金优化调整机制,进一步规范资金分配管理,强化资金整合统筹,坚决杜绝“撒胡椒面”和在乡镇之间、单位之间搞平衡,确保项目执行质优高效。

(2)细化措施,落实绩效管理责任。要求各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以中央和省(市)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工作任务为工作目标,层层细化科学分解,并指导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计划和既定目标任务实施项目,确保项目和区域性绩效目标顺利完成。项目实施后,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认真落实审核、监管责任,对预算执行情况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资金使用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1年上级卫健部门逐步加大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资金投入,工作经费逐年加大,项目资金到位及时。

(二)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完整,具体实施流程清晰。主要有专人负责、监管措施、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三)产出情况分析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项目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下达及时,资金下达率100%,资金下达与绩效考核相关、合理挂钩。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做好妇幼健康服务。(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施甸县2021年年末人口数348296人,建立电子档案362142人(含施甸县户籍以外人口数),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221233份,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1.09%。(2)孕产妇健康管理:产妇2387人,活产2418人,产妇健康管理2387人,产妇健康管理率98.72%;系统管理2184人,系统管理率90.32%;早孕建册2220人,早期孕建册率93.00%;产后访视2376人,产后访视率98.26%。(3)0-6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全县7岁以下儿童22019人,健康管理20530人,健康管理率93.24%;新生儿家庭访视2377人,访视率98.30%。

2.加强疾病防控工作。(1)2021年1-12月无甲类传染病发生,上报乙、丙类传染病14种1609例,较去年同期(1217例)上升32.21%;报告发病率为502.19/10万。1-12月份疫情报告质量综合评价,全县共报告传染病报告卡3001张(含病原携带)。传染病诊疗机构网络正常运行率100%,及时报告率99.94%,及时审核率99.81%,重卡率0.00%,有效证件号完整率100%,综合率99.94%。1-12月全县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起,已规范处置并及时上报。(2)计划免疫工作,新出生儿童2361人,应建证2361人,实建证2361人,建证率100%。0-6岁儿童21955人,建证21955人,建证率100%。运转疫苗70次(含新冠病毒疫苗转,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99%以上;(3)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44009人,评估32873人,完成实验室检查32816人,腹部B超检查人数32552人,健康管理32470人,健康管理率73.78%。(任务指标70%)(4)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情况,确诊筛查建档累计26985人(指标要求20862人),规范化管理率96.74%。(5)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情况,确诊筛查建档累计4868人,体检3602人,体检率74.00%,任务数4663人,完成率104.37%,规范化管理率73.87%。(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情况,确诊筛查建档累计1817人,目前在管1647人,完整体检1063人,截止至2022年01月04日重精系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95.30%,规范化管理率93.44%,治疗率86.36%,规律服药率71.33%,体检率60.65%。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疗率87.94%,规律服药率71.81%,面访率85.26%。达到上级指标要求。(7)截止2022年01月06日,上报2021年死亡人数2481例,死亡率7.74‰。(8) 全人群结核病可疑者推介到位率(指标任务2‰):乡村级推介到位的肺结核可疑者1003例,全人群结核病可疑者推介到位率2.90‰;上年度同期共收治管理结核病人139例,按要求规范管理138人,规范管理率为99.28%,规则服药率为100%。(指标任务≥90%);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指标任务≥90%):1-12月药敏检查69人/普通结核患者登记数75人+耐药可疑者中县级登记0人和市级登记0人-其中培养阴性2人,筛查率94.52%。

3.做好健康教育宣传。我县健康教育宣传栏共设置了163个,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更新了6期次163块;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开展了140次,参与11448人次;健康教育知识讲座举办978次,参与30336人次;每个乡镇播放音像资料少的12种,多的18种,合计播放11285小时;每个乡镇发放印刷材料2-18种内容不等,合计发放693643份。个体化健康教育完成89394人次。共印刷3类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共计934600份。

4.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1)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县级集中培训1次,培训人员57人(含县监督执法所聘用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7人),培训率100%,下发卫生监督协管员“在岗培训记录”57人。(2)开展了13个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一季度督导、绩效评价现场业务培训50人50次,二季度线上业务培训57人57次,培训率均达100%,卫生监督协管员年审合格率100%。(3)2021年对1个建成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和13个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协管工作进行督导、绩效评价4次。(4)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直报4次,卫生监督协管季报汇总表上报4次,半年汇总表1次,全年汇总表上报1次。完成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卫生巡查52户次;学校卫生服务巡查532户次;医疗卫生巡查732户次;打击非法行医信息报告4起;计划生育服务巡查64户次;公共场所卫生巡查2222户次;职业卫生巡查74户次。共计完成巡查3682户次。区域、监管覆盖率、管理相对单位满意度测评均达100%。全年卫生监督协管上报信息事件报告总次数18起(生活饮用水1起、非法行医4起、医疗机构4起、公共场所9起)。开展宣传次数1981次,咨询人次数127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4279份。

5.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2021年全县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31710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3.79%;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7794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3.05%;高血压中医药健康管理23059人、中医药服务管理率85.00%;糖尿病中医药健康管理4129人 ,中医药服务管理率88.09%。

6.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我县全面开展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重点强调“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2021年签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3272人,其中:高血压7564人,履约率100%;糖尿病1198人,履约率10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695人,1人失访,履约率99.86%;肺结核47人,履约率100%。

3.艾滋病防治项目

监测监测、感染者管理、行为干预基本完成,部分目标未完成,主要为:1.监测监测:HIV抗体筛查293741人次,筛查数常住人口比例高达91.7%,较去年同期上升,但新报告HIV阳性(检出阳性20人)数较去年同期下降45.9%。2.开展HIV接触者溯源咨询检测工作未达指标要求,仅达20.0%(指标要求为60%)。3.丙肝抗体阳性核酸检测率未达90%指标要求。

2.感染者/病人管理:抗病毒治疗转介率62.1%。3.高危行为干预:暗娼检测243人(指标450)完成54%。4.清洁针具交换人群干预覆盖人数小于50人,检测率57.14%。指标未完成原因分析:(1)抗病毒治疗转介率未完成原因为:部分脱失病人入组困难,未治疗病人外出、拒绝、失访等原因无法动员治疗。(2)清洁针具交换工作干预覆盖人数未达标原因为施甸静脉吸毒人数较少,部分吸毒人员外出无法干预。(3)2021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公安扫黄力度加大影响,娱乐场所关停,干预人数减少。(4) 丙肝初筛阳性告知率未达标主要原因为部分乡镇卫生院在阳性告知患者时,未完善告知书。

(四)效果情况分析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项目

在2021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资金分配上,充分考虑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综合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并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县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微信平台予以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21年度,项目资金补助采取先预拨、后考核、再结算的方式,一个季度考核一次,按季度考核结果拨付经费。

3.艾滋病防治项目

2021年群众对防艾工作满意度达到80%以上,群众满意度较高,达成预期指标≧80%。在上级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及医院医生共同努力下,得到病人认可,病人非常满意。群众满意度较高,达成预期指标。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问题和建议

一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经过近几年时间的不断修订完善,已基本进入了政策的成熟期,在资金分配使用中还需进一步加大对村级的补助,使基本药物制度在村级能够更好的贯彻落实。其次,基药方面仍然存在着:一是国家政策提倡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但部分基本药物在药品网采平台上长期采购不到,部分药品尚未进入采购平台,导致医疗机构无法使用;二是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价格更新过慢,药品倒挂现象无法处置;三是随着临床治疗用药需求的增长,国家规定的基本药物品种相对较少,导致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必需药品短缺。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力度,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建设,确保医疗用药供应,适当增加基本药物品种,真正解决群众看病用药需求。四是财政资金比较困难,项目工作实施完成后未得及时使用资金。

(二)下步工作措施

1.权责不变,转变职能。放管结合、各司其职,坚持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权和管理权不变,促进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从重项目申报向重项目管理转变,促进专项转移支付管理从重资金分配向重资金绩效转变。

2.实施综合问效管理。各医疗卫生机构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及时组织项目绩效自评,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对本级主管部门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实施重点评价。县级财政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将适时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3.强化监督,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实施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过程管理信息公开。各级主管部门负责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本部门的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绩效评价、审计结果等;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市级把工作重心从原来的分资金定项目转移到抓跟踪、强监管、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上,注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建立部门预算应用机制,绩效评价机构建立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结果应用机制,采取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一)建立项目预期绩效申报制度

项目预期绩效目标是设置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和衡量项目支出绩效的重要依据。财政部门在布置年度部门预算时,应明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的具体申报要求,对那些不设预期绩效目标的不予立项,不安排预算资金,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的审核,合理安排项目所需资金,逐步建立和健全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提高财政资金安排有效性。

(二)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安排执行中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财政部门要结合评价结果,对被评价项目绩效情况、完成的程度和存在问题与建议加以综合分析,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一是评价结果优秀且绩效突出的,在安排后续资金时给予充分保障;二是评价结果良好和合格的,在项目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后,按正常从紧原则,编制预算,安排下一年度财政资金;三是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对于实施过程评价的项目,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未按要求整改的,要向同级政府抽出暂停项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部门目标完整,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完善

我局将工作项目化、项目计划化、计划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在明确重点工作的基础上,我局注重工作的落实与督查。将排定的各项重点工作进行分解,明确写成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落实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同时建立跟踪检查和汇报制度。各分管领导认真制定年度、月计划和周工作安排,并利用党组会和周前例会进行通报。

(二)与多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协同推进重大工作

我局积极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建立协调机制,按照部门联动、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等要求,成立专项工作协调小组。

(三)积极创新工作方法,重视基层调研工作

我局各股室在专项工作开展过程中,积极探索工作模式,尝试转变思路,利用新平台、新技术,控制关键环节。与此同时,注重基层调研,以此加强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7日


附件【附件1和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