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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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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8405-1/20240911-00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11
文号 浏览量 24
主题词 卫生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制订全县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并指导实施。

2.制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和其他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3.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负责制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制定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并制订政策措施。

8.落实和完善国家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政策,切实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制订并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制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0.组织制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11.负责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2.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县献血领导小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4.负责全县卫生计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抓好全县卫生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

15.承办施甸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行政审批项目,以施甸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2023年,全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上报乙、丙类传染病20种5126例,较去年同期(1630例)上升214.48%,报告发病率为1820.3319/10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47143人,高血压管理患者26404人、糖尿病患者管理5199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年内在管1714人;共监测到17起食物中毒事件,无死亡病例发生;全县未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共处置苗头事件3起。

2.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2023年,全县活产1790人,孕产妇死亡1例,孕产妇死亡率55.87/十万;新生儿死亡2人,死亡率为1.12‰;婴儿死亡3人,婴儿死亡率1.68‰;5岁以下儿童死亡7人,死亡率为3.91‰;住院分娩率99.94%;产妇系统管理1706人,系统管理率为95.31%;完成乳腺癌筛查10525人,宫颈癌筛查10525人,筛查覆盖率50.10%。

3.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全县医疗机构急危重症救治和综合服务能力得到持续提升,县中医医院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县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通过省级复审。认真组织实施县人民医院省级薄弱专科-老年病科和县中医医院骨伤科、脾胃病科2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于2023年10月27日完成整体搬迁并投入运营。县中医医迁建项目主体均封顶,正在进行二次结构施工。2023年毕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16人,其中:违约1人,安置到乡镇医疗卫生单位15人;从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调到县直医疗单位5人。

4.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实施健康保山行动,持续加大“三医”联动改革力度,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2023年,县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取消药品、耗材加成收入达432.22万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600.55万元,价格补偿率达138.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采药品2349.43万元,全县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参加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1532.42万元。

5.全面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县城建成区内建成城市公园8座,辐射整个县城建成区面积8.45平方公里,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54平方米;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为45.1分贝,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均达100%;在建成区设置2700个毒饵站;推广使用餐饮新版安心码,深化拓展“食安心”专项行动,经常参加锻炼人口比例达39.36%,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36岁,组建“家健康”专家组,宣讲健康知识和“家健康”专项行动相关政策。

6.强化卫生健康行业服务和监管。2023年共受理办结各类卫生健康行政许可1276件,办结率、公示率均达100%。共监督检查管理服务对象208户次,查处违法案件27起,罚款30.3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1505万元,没收药品器械24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非法行医犯罪案件1件。

7.深入实施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持续做实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动态达标,2023年累计对全县36种大病患者4258人开展救治工作,确保大病患者“应治尽治”,县人民医院对符合手术条件的脱贫人口83人次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医院减免4.1万元,自9月起,实行先申报后补助方式减免;实施沪滇“粉红丝带”乳腺癌患者资助项目,截至2023年8月20日,项目已实施完成,项目支出164万元。

8.坚持计生国策,推进人口家庭发展。2023年,全县共上报出生人口1825人,出生人口中男婴929人,女婴896人,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3.68居于正常值范围。死亡2846人,同比增加204人;60岁以上老年人66031人,占常住人口23.50%,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2023年全县有托育机构11所,可提供托位880个,每千人拥有托位3.1个;3个老年协会创建示范点通过市级现场验收,拨付补助资金6万元。

9.全力打好新一轮防艾人民战争。2023年开展HIV抗体筛查250388人次,检测人数占常住人口数的86.96%;艾滋病发现率为94.61%,接受抗病毒治疗率94.86%,治疗成功率97.37%;2无艾滋病母婴传播,母婴传播率保持在2%以下。2023年将102户211人(含特困救助2人)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纳入县民政部门低保救助,共发放救助资金85.2279万元;救助受艾滋病影响在校学生“两免一补”84名,共发放救助资金15.8175万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疾病预防控制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医政医管股、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防治艾滋病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7,120,497.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83,003.20元,占总收入的99.4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7,493.89元,占总收入的0.5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617,727.68元,下降48.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395,197.10元,下降47.4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22,530.58元,下降85.58%。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列支计划生育专项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7,808,562.27元。其中:基本支出4,905,000.44元,占总支出的62.82%;项目支出2,903,561.83元,占总支出的37.18%;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024,004.85元,下降43.5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72,254.89元,下降17.94%;项目支出减少4,951,749.96元,下降63.0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列支计划生育专项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05,000.4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90,525.44元,占基本支出的93.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4,475.00元,占基本支出的6.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03,561.8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100101行政运行14,700.00元、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595,559.07元、2100201综合医院987.12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70,680.00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940,295.64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30,000.00元、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5,400.00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045,94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13003.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37%。与上年相比减少6365982.91元,下降46.88%,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2,832.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4,889.76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047.02元、2080801死亡抚恤12,896.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40,170.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06%。主要用于2100101行政运行3,971,301.44元、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885.06元、2100201综合医院987.12元、2100302乡镇卫生院82,946.00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70,680.00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940,295.64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30,000.00元、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5,400.00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045,940.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23,856.24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1,424.92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454.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16.00元,决算为40,55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16.00元,决算为30,51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23%,完成年初预算的253.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0,04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77%,完成年初预算的50.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4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16.00元,支出决算为40,55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16.00元,决算为30,5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0,04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2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基本公卫、重大公卫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0,240.88元,下降49.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7,856.88元,下降55.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84.00元,下降19.1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上级考核、下级单位对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4,475.00元,比上年减少196,819.29元,下降38.49%,主要原因在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7,884,035.94元,其中,流动资产6,738,163.42元,固定资产1,145,872.5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1,458,604.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2,616.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36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6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36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