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8405-1-/2022-0922008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09-22 |
文号 | 浏览量 | 25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制订全县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并指导实施。
2.制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和其他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3.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负责制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制定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并制订政策措施。
8.落实和完善国家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政策,切实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制订并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制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0.组织制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1.负责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2.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县献血领导小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4.负责全县卫生计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抓好全县卫生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
15.承办施甸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行政审批项目,以施甸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一是严格排查,加强人员管理。截至12月31日,境外入施人员累计监测602人;对境外入施人员、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入施人员累计留观785人,累计解除728人,有57人正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全县目前共有30个集中隔离点,可用于隔离房间1034间。二是加快疫苗接种进度。截至12月31日,共组织开展了58批疫苗接种工作,累计完成安全接种587127剂,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50人,疫苗累计报废105剂,市级要求12月31日前需完成第3剂132056人,截止12月31日已完成76014人,完成率57.56%,未完成56042人。市级下达11月30日前需完成3-11岁人群第一针任务数31200人,已完成33406人,完成率107.07%,12月21日前需完成3-11岁人群第二针任务数29500人,已完成32015人,完成率108.53%。三是完善应急处置准备。确定县人民医院为我县新冠肺炎定点发热门诊和医疗救治医院,全县共有14个医疗机构设有发热哨点诊室;组建了206人的应急采样队伍,严格落实“四类人群”应检尽检要求。四是规范开展发热病人筛查、留观及医疗救治工作,全县发热门诊累计就诊21537人次。
2.加强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一是加强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2021年度无甲类传染病发生,上报乙、丙类传染病14种1609例,较去年同期(1217例)上升32.21%;报告发病率为502.19/10万。二是持续提升免疫规划工作水平和质量。本年新出生儿童2361人,应建证2361人,实建证2361人,建证率100%。0-6岁儿童21955人,建证21955人,建证率100%。运转疫苗70次。三是加强慢性病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44009人,高血压管理患者26985人、糖尿病患者管理4868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1647人。四是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全面做好肺结核患者筛查发现、规范治疗管理、重点人群防控等工作。五是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共监测到2起食物中毒事件,报告食源性疾病303人次,发布预警信息3期,无死亡病例发生。2021年度全县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起,已规范处置并及时上报。
3.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一是加强孕产妇和高危儿童管理,全县活产2392人,孕产妇死亡0例;婴儿死亡8人,死亡率为3.34‰;5岁以下儿童死亡13人,死亡率为5.43‰;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产妇2365人,产妇系统管理2175人,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0.93%;孕产期血红蛋白检测2363人,其中贫血819人,贫血患病率34.66%;新生儿疾病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2377人,筛查率为99.37%;听力筛查2376人,筛查率为99.33%;7岁以下儿童22019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19970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为90.69%;二是稳步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婚姻登记1884对,进行婚前医学检测1763对,婚前医学检测率93.58%;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702对。完成乳腺癌筛查5988人,宫颈癌筛查5988人。三是加强县级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经省级现场复核验收,专家最终评分923分,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最终评分931分,顺利通过省级复核验收。三是做好尿毒症透析救治、“光明工程”项目。白内障手术救治450例,尿毒症患者透析治疗在治98例。
4.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一是提升全县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能力。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实验室建成并投入使用,均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县域内每日单采最大检测量10900份。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县人民医院整体建设项目完成室内89%装修工程,传染科已投入使用,县中医医院2021年已下达专项债7500万元,目前门诊楼四层浇筑完成、住院楼二层完成浇筑。三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县妇幼保健院顺利通过省级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场评审,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顺利通过省级复核;完成11家卫生院慢病管理中心建设和5个中心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工作。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引进力度,2021年共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9人(其中:农村定向生毕业2人、西安交大毕业2人、高校直招3人、公开招聘2人),编制外134人,均已充实到县、乡各级医疗机构中。
5.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实施健康保山行动,持续加大“三医”联动改革力度,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全县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全面取消药品、医用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2021年县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取消药品、耗材加成收入507.54万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455.86万元,价格补偿率达89.82%。
6.全面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一是“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方面:全县累计完成垃圾清理2361点位(处),清理生活垃圾83076.52吨,投入经费总计1150.68万元。全县42座公厕、224座校园厕所、138个行政村卫生厕所已全覆盖,无害化率达100%;全县洗手设施共完成770座。二是“净餐馆、管集市”方面:实施专项行动,“净餐馆”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违反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行为,“管集市”专项检查,重点对城南农贸市场占道经营、健康证过期和小摊贩未备案、三防设施未使用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三是“常消毒”方面:全县1088个公共场所实现了监督检查全覆盖,完成408个重点场所卫生质量抽检,合格率100%;县卫健局对32家住宿场所和1个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金额7400元。四是“众参与”方面:积极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开展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众参与、“三减三健”综合宣传;推动社交距离和控烟限酒新风尚的形成;倡导革除陋习、分餐制和科学健身,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
7.强化卫生健康行业服务和监管。2021年共受理办结各类卫生行政许可1145件,办结率、公示率均达100%。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85户次,排查非法行医线索22个,立案查处无证行医案件7起,罚款金额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72万元,没收药品器械33箱(件),价值人民币4万元,取缔游医、流动牙医摊点、地下黑诊所7个,移送公安部门涉嫌非法行医犯罪案件2起。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专项检查1366户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525份。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实施卫生行政处罚82件,其中:警告57件,罚款25件,罚款人民币36.99万元。
8.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不断推进21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一单式”结算;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监管,确保脱贫人口符合规范转诊转院住院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2021年累计对全县36种大病专项救治病种3192人开展救治工作,确保大病患者得到100%救治;县人民医院对符合手术条件的脱贫人口122人次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医院减免5.17万元。加快顶梁柱公益保险项目实施进度,顶梁柱保险项目为全县脱贫人口理赔1301人次,报销个人自付费用150.67万元;争取实施沪滇“粉红丝带”乳腺癌患者贫困资助专项基金合作项目,申请项目资金138万元,对非国家公职人员乳腺癌患者产生的住院、门诊医疗自付费用进行资助,每人上限2万元,截至2021年底完成施甸县乳腺癌患者资助资金82.49万元;实施乳腺癌高风险人群基因检测项目,投入资金21.96万元。2021年,对699户2615人存在有因病致贫风险的三类监测对象,给予重点关注和采取各项帮扶措施,其中:产业帮扶178户718人、就业帮扶114户487人、金融帮扶32户132人、公益岗位68户270人、综合保障(低保、特困、临时救助、防贫保险、残疾人补贴)464户1682人、社会捐助15户51人。
9.坚持计生国策,推进人口家庭发展。2021年全县全县出生人口2356人,申报一次性奖励41户,奖励扶助人数2183人,特别扶助(伤残死亡家庭)263人,特别扶助(其它家庭)517人,失独家庭抚慰金1户,部分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医保补助14954人,全程教育奖学金1066人,升学加分308人,预计发放资金800多万元。2021年共收取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险23143份254.793万元,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金14575份86.415万元;2021年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险赔付436件,理赔金额79.95万元;老年险理赔件数386件,理赔金额74.66万。实施失独家庭住院护理险,为62名失独家庭人员购买住院护理险。全县现有婴幼儿托育机构9所,其中已成功通过县级备案2所,可提供托位503个。2021年走访慰问失独家庭10户,发放慰问金3000元;走访慰问百岁老人53人次、特困老人12人和由旺敬老院,共发放慰问金32065元,发放慰问品63份。
10.全力打好新一轮防艾人民战争。2021年开展HIV抗体筛查293741人次,检测人数占常驻人口数的91.68%;艾滋病发现率为91.3%,接受抗病毒治疗率92.29%,治疗成功率95.47%;无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母婴传播率保持在2%以下。孕产妇早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任务指标达到85%及以上,完成率85.18%。完成孕产妇梅毒、乙肝、HIV抗体检测1964例,检测率达100%。民政局婚姻登记3768人,进行婚前医学检测3526对,婚前医学检测率93.58%;婚前医学检测人群进行艾滋病、梅毒检测3526人,检测率100%。将50户113名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纳入县民政部门低保救助,共发放救助资金37.919万元。救助艾滋病儿童10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20人,共发放救助资金21.257万元;救助受艾滋病影响在校学生“两免一补”86名,共发放救助资金6.688万元。
11.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加强。一是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按时按质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完成县、市级“两优一先”表彰工作,提升公立医院党建水平,“智慧党建”提速行动实施效果显著。实施“模范机关”提标行动,10个党支部均以达到“五有”标准,组织生活顺利开展。扎实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作,严把党员入口关,积极发展党员,党的建设得到有效加强。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清廉医院”建设活动及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作风建设贯穿到卫健工作的各项管理和规范中,使行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与深化医改同步推进、相互促进,有效杜绝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的发生,积极营造和谐健康的卫生发展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8,411,607.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52,330.76元,占总收入的77.9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59,277.23元,占总收入的22.10%。与上年对比减少18,151,798.85元,下降68.33%,主要原因分析为根据保财库〔2021〕12号规定,财政补助收入以支定收,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16,701,122.53元。其中:基本支出3,929,542.14元,占总支出的23.53%;项目支出12,771,580.39元,占总支出的76.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608,274.76元,增加38.11%,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支付了2020年度结转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29,542.1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6,251.04元,下降6.57%,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日常公用经费缩减开支。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20,443.07元,占基本支出的87.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9,099.07元,占基本支出的12.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771,580.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84,525.80元,增长61.93%,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支付了2020年度结转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10,000.00元、2100101行政运行312,000.00元、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124,062.68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7,200.00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465,916.93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88,750.78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600,600.00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053,05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77,032.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28%。与上年对比增加5,635,717.75元,增长63.03%,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支付了2020年度结转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1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8,92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9,729.60元、2081002老年福利7,2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138,10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99%。主要用于2100101行政运行3,511,667.28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7,200.00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465,916.93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88,750.78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700,600.00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053,050.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57,160.23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9,249.8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08.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4,375.77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315.77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6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无预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890.45元,下降5.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41.55元,增长3.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32.00元,下降26.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三公”经费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到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315.77元,占76.55%;公务接待费支出8,060.00元,占23.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315.7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315.7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卫生应急、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等项目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0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0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考核、下级单位对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9,071.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06.18元,增长1.07%,主要原因分析为新冠疫情形式依然严峻,相关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咨询费、物管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9,461,532.73元,其中,流动资产8,161,397.27元,固定资产1,300,135.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945,380.8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9,228.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00,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461,532.73 |
8,161,397.27 |
1,300,135.46 |
1,150,041.58 |
150,093.88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1,13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72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0,40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