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8405-1-/2021-0924018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9-24 |
文号 | 浏览量 | 13 |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开展卫生防疫和妇幼保健工作:孕产妇和儿童的预防保健,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孕妇的接生工作和急救等;
(3)承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镇政府委托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根据当地居民对卫生服务的需求,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及年度计划,协助主管部门对辖区有关行业实行卫生监督管理;
(4)公共卫生防疫职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5)负责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的管理、技术指导以及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承担本乡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3)提供并组织实施本乡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7)对本乡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9)对本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10)负责本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11.)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提供基本医疗服务:(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2) 卫生院处理孕产妇顺产,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3) 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4)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5) 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3、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本乡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2)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3) 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务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4、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
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16,530,363.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84,923.81元,占总收入的44.0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9,144,393.97元,占总收入的55.3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1,046.00元,占总收入的0.61%。与上年对比增加2,647,539.78元,增长16.02%,主要原因分析:
1、2020年财政补助收入较2019年增加1,418,561.63元,原因在于财政拨款收入中基本支出收入经费和项目支出经费收入增加1,418,561.63元;
2、2020年事业收入较2019年增加2,276,530.26元,原因是本年事业收入增加2,276,530.26元;
3、2020年其他收入较2019年减少1,047,552.11元,,原因在于卫生健康局拨入的款项全部记入其他收入,本年度拨入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14,413,662.68元。其中:基本支出10,736,666.21元,占总支出的74.49%;项目支出3,676,996.47元,占总支出的25.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81,020.17元,增长8.89%,主要原因分析:
1、2020年事业支出较2019年增加1,281,020.17,原因是本年财政支持卫生院力度增强,另外因财政专项资金列支比例较上年增加,年底财政专项资金结余较少;
2、2020年其他支出较2019年减少965,537.20,该笔资金为卫生健康局拨入的2019年第一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经费、以奖代补资金,卫生健康局拨入的2019年第三、四季度及2020年第二季度孕前优生资金,卫生健康局拨入的艾滋病防治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36,666.2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0,072.56元,增长2.52%,主要原因分析: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基本支出169,503.94元;原因在于绩效工资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基本支出82,291.90元;原因在于专用材料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基本支出161,268.40元;原因在于遗嘱补助调整,退休老职工死亡一人死亡抚恤金增加。
4.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360,600元;原因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48,677.29元,占基本支出的33.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187,988.92元,占基本支出的66.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76,996.4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10,947.61元,增长27.50%,主要原因分析:
1、项目支出,增加支出1,010,947.61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43,468.98元(乡村医生补助);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098,041.43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631,236.06元;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4,250.00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27,939.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62%。与上年对比增加2,412,289.07元,增长31.22%,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2,289.07元;原因在于退休老职工死亡一人死亡抚恤金增加,本年购买的医疗设备、办公设备及无形资产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0,46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87,478.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500.00元,支出决算为13,020.00元,完成预算的26.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780.00元,完成预算的2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40.00元,完成预算的2.5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小于预算数23,220.00元,原因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减少。
(2)公务接待费小于预算数12,260.00元,原因在于公务接待减少。
(3)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支出数为0.00,无此项预算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5,280.00元,下降73.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120.00元,下降66.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160.00元,下降90.7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公务接待费减少。
(3)因公出国(境)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80.00元,占90.48%;公务接待费支出1,240.00元,占9.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8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78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卫生院120救护及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4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到本单位指导工作及每季度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21,895,054.82元,其中,流动资产16,555,447.19元,固定资产5,157,330.2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82,277.4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776,909.1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2,238.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1,895,054.82 |
16,555,447.19 |
5,157,330.20 |
2,507,776.97 |
293,600.00 |
0 |
2,355,953.23 |
0 |
0 |
182,277.43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共开展自评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4,994,383.78元,编制绩效目标1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3,216,076.80元,支出2,729,277.49,编制绩效目标1个。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1.项目名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预算安排资金3,216,076.80元,财政安排3,216,076.80元;实际到位资金3,216,076.8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一级指标:根据施甸县2020年绩效考核目标责任书完成各项基本公共共卫生服务工作;二级指标:根据卫生院2020年绩效考核目标责任书完成各项基本公共共卫生服务工作;三级指标:根据甸阳镇村卫生室2020年绩效考核目标责任书完成各项基本公共共卫生服务工作。以上指标完成度为90%。
前期准备:各项项目资金就位、相关工作人员到位。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根据年初工作计划、预算文件、绩效管理目标责任书要求组织实施。
4.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太平镇各项服务工作从总体上已经步入了正常运转的轨道,但从考核评估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1.、村医责任心较差对公共卫生工作依然认识不到位。工作配合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
2、部分村医业务水平不高健康档案资料填写不规范。个别卫生室健康档案资料填写不够规范,健康档案内容空项,错误较多,存在较多逻辑错误。
3、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从检查中发现个别医生的业务知识不够全面,工作消极被动,责任心不强,缺乏主动上门意识。主要表现在:一是慢性病的筛查开展不到位,已经发现的慢性病人虽已建立了健康档案,但符合要求的合格档案的比率不高,内容不完整,记录不真实等情况依然较为普遍,对慢性病的随访和管理流于形式。二是老年人健康管理虽然和居民健康档案同步进行了,但是,登记不详细,管理不到位:三是健康教育讲座的次数不够,版面没有及时更换,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单一,资料整理不全;四是儿保、妇保工作运行缓慢。孕产妇管理率偏低,儿童保健不到位。
5.绩效自评结果: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较好落实,老百姓获得感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使人人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带来的健康实惠,2020年该项目的开展,资金支出的管理、使用、产出效益自评结论为:“良好”;2、卫生院组织服务团队全面“进村入户、送健康”,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根据家庭成员的实际情况确定服务项目,和辖区内的居民签订服务协议等大大地提高了辖区内居民的群众满意度,2020年该项目的开展,资金支出的管理、使用、产出效益自评结论为:“良好”;3、2020年基药补助项目资金支出的管理、使用、产出效益自评结论为:“良好”;4、2020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支出的管理、使用、产出效益自评结论为:“良好”。
6.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每季度的基本公共卫生考核结果文件公布各卫生机构。根据绩效自评结果合理安排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7.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健全工作体制,强化工作职责。及时分析汇总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确保项目工作全面有序健康发展。
2、加强村级业务指导,完善考核制度。提高档案资料的质量。重点人群管理督导。年底要对慢性病、老年人健康管理、0-36个月儿童管理、孕产妇保健管理、健康教育等项目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健康意识。一是结合实际,采取经常性和阶级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目的是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减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促使广大群众积极主动的参与。二是以健康教育为手段,真心服务百姓为目的,特别是村级工作人员通过健康教育和医生上门随访服务,,向老百姓提供一些有用的医疗卫生知识,促进沟通,让老百姓明白国家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努力促使全镇居民都能知道自己能享受到那些国家免费提供的医疗服务,提高老百姓的健康意识,自觉的接受公共卫生服务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1〕6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