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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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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8405-1-/2020-092901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9-29
文号 浏览量 17
主题词 卫生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制订全县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并指导实施。

2.制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和其他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3.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负责制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制定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并制定政策措施。

8.落实和完善国家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政策,切实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制订并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制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0.组织制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1.负责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2.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县献血领导小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4.负责全县卫生计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抓好全县卫生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

15.承办施甸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行政审批项目,以施甸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继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严格执行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一市一策”,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两家县级公立医院各项指标达标。二是巩固完善基药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规范网上集中采购制度,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低价药品,网采率达到80%以上。三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019年12月31日前全县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步完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四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截止目前,共申请远程影像(DR/CT)会诊9779人次,继续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全面落实中央第12巡视组巡视云南脱贫攻坚工作反馈问题整改,切实针对健康扶贫领域存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而不约”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五是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2019年建立电子档案361887人,建档率104.66%,规范建档348820份,规范合格率96.39%。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与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41449人,健康管理30100人;慢性病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27533人、糖尿病患者4394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管1616人,其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率达92.21%。我县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现已取得省级病媒生物防制“灭鼠”“灭蟑”先进城区称号;我县8个乡镇、57个社区(村)取得省级卫生乡镇、卫生社区(村)称号,4个乡镇,37个村创建活动已通过市级技术评估;我县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技术评估。

2.推进卫生健康惠民实事。一是加强孕产妇和儿童管理。全县孕产妇死亡2例,死亡率为63.25/十万;婴儿死亡29人,死亡率为9.17‰;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以上。二是稳步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婚前医学检查1114对,婚前医学检查率53.20%;完成乳腺癌筛查8840人,宫颈癌筛查8840人;全县妇女常见病筛查目标人群36372人,完成覆盖率要达65%,应完成妇女常见病筛查23642人,筛查了29846人,完成率为126.24%,覆盖率为82.06%。三是做好尿毒症透析救治、“光明工程”项目,完成白内障手术救治260例,尿毒症患者透析治疗救助81例。

3.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一是加大县乡村三级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投入使用;11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及新建95个标准化村卫生室项目投入使用。二是加快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新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16名;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及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继续转好各级继续教育工作。三是加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县人民医院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及创伤中心建设;推进由旺中心卫生院、仁和中心卫生院和姚关中心卫生院心脑血管病救治站建设工作;推进由旺中心卫生院、仁和中心卫生院、姚关中心卫生院、太平中心卫生院和酒房卫生院慢病管理中心建设工作。四是西安交大一附院派送王雪院长、赵小利、罗俊副院长3名专家对我县人民医院进行行政、业务等方面托管工作,切实提升全县医疗服务水平。

4.加强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一是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上报乙、丙类传染病17种2568例,报告发病率为807.5421/10万,传染病诊疗机构网络正常运行率100%、及时报告率100%、及时审核率均为100%,重卡率为0,有效证件号完整率100%,综合率100%。二是持续提升免疫规划工作水平和质量。新出生儿童3013人,建证率100%;0~6岁儿童25592人,建证率100%;运转疫苗12次。三是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全面做好肺结核患者筛查发现、规范治疗管理、重点人群防控等工作。四是强化应急处突能力提升,开展了应急知识培训,制定下发了预警信息7期。

5.强化卫生健康行业服务和监管。一是按程序依法审批设置了2所民营医院、4所口腔诊所。二是受理办结各类卫生行政许可1437件,办结率、公示率均达100%;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共出动卫生监督员327人次,车辆83台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89户,排查非法行医线索69个,立案查处非法行医案件37起,罚款人民币20.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5.00元,没收药品器械144件,价值人民币33万元,取缔非法行医摊点45个,移送公安部门涉嫌非法行医犯罪案件3起;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状况摸底调查和尘毒危害专项监督检查,卫生健康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共79户全面完成,监督完成率、任务完结率均为100%;共实施卫生行政处罚57件,罚款人民币20.9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5.00元,依法保障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市场安全。三是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18起,报告食源性疾病209例,发布预警信息4期,无死亡病例发生。四是全县全年完成采血1623人次,采血量2434.5U,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量2357.5U,未发生血液安全事故和非法采供血事件。

6.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持续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目前我县中医医院牵头分三期对全县乡镇卫生院中医医师、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我县成立了中药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中药饮片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施甸县中药饮片集中采购实施细则》及《施甸县中药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章程》,确定了中药饮片集中采购目录,6月份正式实施中药饮片网上集中采购工作,严把中药饮片质量关、采购关,对全县中药饮片质量进行同质化管理;投入资金19万元对95个村卫生室进行中医氛围营造;严格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规范要求,认真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高血压、糖尿病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县中医医院以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为契机,持续巩固等级医院创等达标成果,切实抓好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加快县中医医院专科专病和人才培养为重点的能力建设,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加快县人民医院中医科的建设和发展,着力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不断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

7.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不断推进19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一单式”结算;实现32种大病专项救治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县32种大病专项救治2133人,完成疾病复筛和义诊3102人次;县人民医院对92人次符合手术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白内障免费救治,医院减免122354.84元;符合规范转诊转院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2.1万次,医疗总费用10587.06万元,四重保障报销9546.86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90.17%,其中:基本医保报销7532.92万元,大病保险报销600.16万元,医疗救助1053.03万元,兜底保障360.75万元;加强与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合作,落实好顶梁柱健康扶贫公益保险项目,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理赔678人次,报销个人自付费用64.95万元;与中国扶贫基金会深度合作,实施“宝护计划”大病救助项目,计划救助50人,救助资金250万元,已救助17人51万元。

8.全面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放高龄津贴8030人482.98万元;收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12484人75.2万元,共赔付172人次83.1万元,简单赔付率110%。其中:意外死亡赔付13人36万元,意外住院赔付159人47.1万元;共走访慰问百岁、困难和入院特困供养人员等56人次,并为新增百岁老人送去题有“松鹤延年”的长寿牌匾和“百岁寿星荣誉证书”及慰问金2.1万元。

9.全面推进落实人口计生国策。全县共出生3416人,其中:一孩1461人,占46.44%,二孩1546人,占49.14%,多孩139人,占4.42%,出生人口性别比105.08;全年共享受奖励扶助1974人;享受特别扶助235人;享受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7户;享受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金26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0户,办理升学加分 392人;完成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险25018户,保费156.17万元,占任务数的120.13%,实施健康素养促进项目,拨付5万元项目资金;实施青春期健康教育项目,拨付资金8.5万元。2019年系统数据总人口有34.8万人,录入率99%。截止2019年11月底,共网上办理一二孩登记2452人,网上办理行政许可三孩服务证110人。审核各种评先创优资格38件和各乡镇行政处罚卷宗99卷。

10.全力打好新一轮防艾人民战争。免费发放安全套12.65万只;开展HIV抗体筛查148202人次;艾滋病发现率84.7%,接受抗病毒治疗率90.97%,治疗成功率92.39%;完成孕产妇梅毒、乙肝、HIV抗体检测2953例,完成86.85%;完成婚姻登记人群HIV、梅毒检测2228人,完成63.66%;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救助,将167户333名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纳入县民政部门低保救助,共发放救助资金110.563万元;救助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及艾滋病儿童48人27.711万元;救助受艾滋病影响在校学生“两免一补”37名6.20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3,629,158.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22,708.54元,占总收入的96.1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06,450元,占总收入的3.88%。与上年对比减少43,993,240.73元,减少56.68%,主要原因为2018年底拨入中医院主要综合楼项目5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2,004,251.8元。其中:基本支出15,860,645.41元,占总支出的37.76%;项目支出26,143,606.39元,占总支出的62.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5,799,819.05元,增加159.21%,主要原因2018年项目资金未拨出,结转2019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60,645.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78,613.84元,增加98.70%,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调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143,606.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921,205.21元,增加217.96%,主要原因为2018年项目资金尚未拨出,结转2019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208050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目经费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因病护理费20,000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项目经费支出11,34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11,340元;2081104残疾人康复项目经费支出162,080元,主要用于家庭医生签约162,080元;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目经费支出499,984元,主要用于因病护理费25,000元,村卫生室慈善捐款393,884元,中专学历学费74,000元,幸福微笑唇腭裂儿童救治项目经费7,100元;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项目经费支出2,700,000元,主要用于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2,700,000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支出6,122,844.99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669,844.99元,全程教育奖学金453,000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目经费支出680,303元,主要用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30,460元,省级艾滋病综合防治项目1,990元,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56,355元,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补助334,500元,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153,290元,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工作试点项目2,800元,卫生计生管理人员心理健康知识培训908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目经费支出14,361,700元,主要用于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28,900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学金712,500元,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27,300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25,700元,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3,934,320元,特别扶助制度(伤残、死亡家庭)2,249,600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其他家庭)2,478,48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4,020,800元,全程教育奖学金318,700元,流动人口管理10,000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75,40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21,200元,独生子女家庭奖学金46,600元,计生宣传员补助366,800元,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补助45,400元;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目经费支出1,585,354.4元,主要用于老年人高龄补贴1,585,354.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10,84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5%。与上年对比增加25,106,415.05元,增加154.94%,主要原因2018年项目资金未拨出,结转2019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787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7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6,925.84元;2081002老年福利827,245.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032,976.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91%。主要用于2100101行政运行3,184,585.59元、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465,789.58元、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2,700,000元、2100302乡镇卫生院816,102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589,600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122,844.99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780,151.8元、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265,524.81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7,103,234.19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4,329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780元、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57,280元、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585,354.4元、2109901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147,4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3,481.02元,支出决算为93,481.02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6,371.02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110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03,083.14元,下降52.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403.11元,下降21.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1,680.03元,下降82.6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2、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371.02元,占81.7%;公务接待费支出17,110元,占1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371.0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6,371.0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健康惠民实事、完善医疗服务体系、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卫生健康行业服务和监管、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推动老龄事业发展、落实人口计生国策、防艾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11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11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考核、下级单位对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1,519.1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59,972.93元,下降35.37%,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46,687,993.64元,其中,流动资产45,178,789.73元,固定资产1,487,291.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21,911.97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037,994.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0,412,593.6元,固定资产减少139,720.74,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21,911.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6,687,993.64

45,178,789.73

1,487,291.94

1,231,260.3

256,031.64

21,911.9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13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13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13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 年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共开展自评项目6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25,450,202.39元,编制绩效目标6个,其中:重点项目 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目标0个。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