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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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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8405-1-13_A/2018-1011004 发布机构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11
文号 浏览量 16
主题词 卫生
施甸县何元卫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施甸县何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何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施甸县何元卫生院承担着全乡人民群众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工作,为何元乡及相邻南片乡镇人民群众提供24小时连续性包括内、外、儿、妇、急诊等方面医疗服务,承担着该地段常见病、多发病及较多疑难杂症的诊治工作,以及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承担本乡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3)提供并组织实施本乡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7)对本乡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9)对本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10)负责本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11)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 卫生院处理孕产妇顺产,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

(3) 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5) 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本乡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 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务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4、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何元卫生院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何元卫生院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何元卫生院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630,450.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9,839.05元,占总收入的82.3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563,415.63元,占总收入的15.52%;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7,196.26元,占总收入的2.13%。与上年对比减少1,570,817.34元,减少30.2%,主要原因为:

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59,886.72元;基建拨款减少。

2.事业收入减少646,961.69元;原因在于业务收入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何元卫生院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147,362.41元。其中:基本支出2,546,718.44元,占总支出的41.43%;项目支出3,600,643.97元,占总支出的58.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181,133.16元,增长107.25%,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增加606,737.79元,原因在于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增加支出2,574,395.37元;原因在于建设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何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46,718.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6,737.79元,增长31.28%,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12,288.15元;原因在于基本工资及津补贴调整和养老保险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361,653.06元;原因在于办公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基本支出146,470.27元;原因在于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

4.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2,976,968.34元;原因在于2017年新增其他资本性支出。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82%,人均45,704.4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3.18%,人均2519.0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何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00,643.9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74,395.37元,增长250.85%,主要原因为:

项目支出,增长支出2,574,395.37,原因在于2017年项目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何元卫生院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5,361.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08%。与上年对比增加2,135,507.37元,增长86.11%,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77,153.06元;原因在于基本工资及津补贴调整和养老保险增加。

2.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1,737,360.00元;原因在于2017年新增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2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支付养老保险资金196,28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819,081.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470,368.5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1,352.9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施甸县何元卫生院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994.25元,完成预算的43.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408.25元,完成预算的23.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586.00元,完成预算的19.9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3,000.00元,年初预算漏报0元;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3)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为17,408.25元,未使用预算资金12,591.75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994.25元,增长6.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408.25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414.00元,下降51.3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比新增汽车大修/ 项目资金工作开展/召开会议超上年支出17,408.25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比减少汽车大修/ 项目资金工作开展/召开会议资金0元

(3)公务接待费减少支出15,414.00元,接待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408.25元,占54.41%;公务接待费支出14,586.00元,占45.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408.2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408.2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护服务(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58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58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施甸县何元卫生院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0元,增长(减)0%,主要原因为:

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施甸县何元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10,558,733.35元,其中,流动资产3,560,550.96元,固定资产2,257,060.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738,522.33元,无形资产2,6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35,784.3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6,320.27元,固定资产增加204,895.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4,377,209.4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162,551.3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10558733.35

3560550.96

2257060.06

850228.25

181446.00

4738522.33

260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00,85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00,85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医疗和办公设备采购项目300,850.00元。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健康教育

我院严格按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卫生局及上级部门的各项健康教育项目工作。采取了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健康宣教、设置宣传栏的各种方式,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我县主要卫生问题和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我卫生院及下设9个村卫生室共举办各类健康知识讲座66场,共2167人参加,在街道市场及学校、人口聚集地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咨询12次,共469人参加,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66期,共发放宣传印刷资料26种类,共26710余份,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4418人次。

2、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

2017年我乡为适龄儿童应建立预防接种证130人次,建立预防接种证130人次,免费接种乙肝疫苗283针次、卡介苗130针次、脊灰疫苗527针次、百白破疫苗573针次、麻风疫苗80针次,麻腮风疫苗78 针次、甲肝疫苗156针次、A群流脑疫苗292针次、A+C流脑疫苗415针次,乙脑疫苗275针次、白破二联疫苗190针次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二类疫苗其中成人流感接种2020人次,儿童流感疫苗接种126人次,接种率达到80%。狂犬疫苗100人次。在接种过程中,未出现过异常接种反应,卫生院对辖区内计划免疫疫苗预防疾病进行主动监测,本年度无疫苗针对疾病疫情发生。

3、孕产妇、儿童管理与健康情况

⑴、由专职妇幼人员和院长定期对村妇幼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并督促和检查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写出督导意见,并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依法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健康保障权利。

⑵、妇幼工作按时、按期、按质量完成了上级各种统计报表,做到了软硬件齐全,坚持每月一次专栏,通过发放和张贴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妇女、儿童健康知识,定期对村级妇幼人员进行考核。

⑶、实行了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和管理。实行了证章分离。2017我院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办理出生医学证明0张,无一张费证,并进行了自检自查。发放医学证明提高了计划生育质量,同时开展了母子保健工作。

⑷、认真做好围产期保健工作,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围产期保健工作是妇幼保健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都给予高度重视,特别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极大地提高新法接生率和住院分娩率,孕产妇和新生婴儿的生命安全得到大力保障。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大力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2017年我乡产妇数151人,住院分娩151人,产后访视151人,产后访视率为100%,产妇系统管理人数119人,管理率为78.8%,高危产妇数72人,管理人数72人,高危产妇住院分娩人数72人,高危管理100 %,今年我乡无一例产妇死亡 。

⑸、扎实做好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儿童系统管理率,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系统管理质量,普及了新法接生,消灭了新生儿破伤风,提高了住院分勉率。儿童保健工作是妇幼保健另一项重要内容,儿童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倍受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2017年我乡有 151 名新生儿,新生儿访视人数151人,访视率为100 %,其中低体重出生4人,早产儿7人,巨大儿1人,死胎死产0人。7岁以下儿童数1465人,3岁以下儿童数524人,新生儿访视人数143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3 人.

⑹、加强妇幼项目工作管理。今年我乡‘降消’项目共补助了10人,补助资金为4000元。

4、计生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孕前优生检查工作、叶酸增补发放工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2017年共放置宫内节育器8例.取出宫内节育器23例,并做好登记及手术记录、术后随访。避孕药具按照知情选择、免费发放的原则进行发放共发放避孕药具123人次。优生促进工作在领导同事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圆满完成任务,共做100对,共发放叶酸片137份,规范填写相关表册,完成系统录入工作。并对服务对象进行跟踪随访。开展三查服务11人次。

5、老年人保健

2017年度总计管理1237名65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已经免费为1237位老年人进行体检。此次体检除一般体格检查外,还积极开展尿常规、心电图、腹部B超、空腹血糖等辅助检查。对查出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纳入慢性病规范管理,对查出异常情况逐级转诊到上级医疗单位确诊、治疗。

6、慢性病管理

慢性病管理,主要是针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随访和分类干预。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24834人次。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随访的同时免费为慢性病患者提供随机血糖监测,并针对辖区慢性病人群开展连续科学的健康评估、干预措施等,并对患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我辖区共管理高血压患者630例、2型糖尿病患者 68例,并按照规范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了随访,高血压随访5190人: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为100%、控制满意率为80%。糖尿病随访68人,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为100%、控制满意率为50%。

7、重性精神病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日常摸排,对辖区内确诊的59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对患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其中33例积极配合的患者完成了实验室检查。在管患者中稳定期门诊治疗人数42人,其中免费服药36人,服药率为71.19%。未出现患者危害社会的现象发生。

8、中医药管理

2017年我乡中医药共管理1911人次。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服务人数833人,服务率50%;0-36月儿童中医药服务人数532人,服务率64.17%;高血压中医药服务人数469人,服务率43.75%;糖尿病中医药服务人数77人,服务率91.92%。

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⑴、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以及传染病报告与处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了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⑵、是定期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辖区居民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了本辖区居民传染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

⑶、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年内无传染病,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10、卫生监督工作

我乡在上级部门领导下,加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力度,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列入工作日程,累计共出动车辆18台次、出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54人次。累计巡查饮用水卫生4次,学校卫生32次,公共场所卫生24次,非法行医36次。发现并上报问题信息1单位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施甸县何元卫生院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7年).docx
附件【施甸县何元卫生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