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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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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8405-1-13_Z/2017-0930008 发布机构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25
文号 浏览量 13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开展卫生防疫和妇幼保健工作:孕产妇和儿童的预防保健,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孕妇的节省工作和急救等;

3)、承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镇政府委托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根据当地居民对卫生服务的需求,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及年度计划,协助主管部门对辖区有关行业实行卫生监督管理;

4)、公共卫生防疫只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5)负责辖区内村级卫生蜘蛛的管理、技术指导以及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本乡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知道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3)提供并组织实施本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5)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6)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7)对本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8)对本乡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2) 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3)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3.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2)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务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3)对本乡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序号

姓名

减少类型\增加类型

增加原因

(何时从何地调入\招考或转业时间)

1

李永昌

合并入

2016年1月施甸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合并入

2

阿晓娟

合并入

2016年1月施甸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合并入

3

杨毓泉

合并入

2016年1月施甸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合并入

4

杨毓泉

调出

2016年9月调出至施甸县中医医院

5

杨孝悦

新招录

2016年10月新招录

6

张文

新招录

2016年10月新招录

2016年我院事业编制9人,年末人员情况分别为:在职11人、编外2人、13人,与2015年相比总人数增加4人。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新招聘2人,原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合并调入3人。调出1人,退休1人于2016年12月1日并入社保局统计。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2016年度收入合计12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27万元,占总收入的82.26%;事业收入18.72万元,占总收入的15.21%;其他收入3.11万元,占总收入的2.53%。与上年对比财政补助收入增加15.34万元,主要原因在于财政返还的业务收入计入财政补助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2016年度支出合计12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28万元,占总支出的71.38%;项目支出34.6万元,占总支出的28.62%。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32.2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在于2016年项目支出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86.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13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医院的扩展和人员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在于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14%。与上年对比增加23.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医院的扩展和人员增加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9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3.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13万元。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6%。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4.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8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20.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62.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占25%;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占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卫下乡、接送病人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共卫生考核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25%,主要原因人员及业务收入的增加,各项业务运行成本也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网络)费、差旅费等。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基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于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三、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五、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十七、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八、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九、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三、年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

2017年9月25日


附件【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