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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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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8405-1-/2022-0223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2-23
文号 浏览量 26
主题词 卫生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36100000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和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建议,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落实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物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落实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管。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反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施甸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施甸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施甸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省、市发展战略。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人物。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施甸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施甸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施甸县实施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食品安全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及患者救治工作,会同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施甸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施甸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施甸县医疗保障金的有关职责分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施甸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供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疾病预防控制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医政医管股、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防治艾滋病股。

所属单位19个,分别是:

1.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2.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

3.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施甸县妇幼保健院

5.施甸县人民医院

6.施甸县中医医院

7.施甸县由旺中心卫生院

8.施甸县姚关中心卫生院

9.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

10.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

11.施甸县旧城中心卫生院

12.施甸县水长卫生院

13.施甸县何元卫生院

14.施甸县老麦卫生院

15.施甸县甸阳卫生院

16.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

17.施甸县摆榔卫生院

18.施甸县万兴卫生院

19.施甸县酒房卫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一是严格排查,加强人员管理。截至12月31日,境外入施人员累计监测602人;对境外入施人员、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入施人员累计留观785人,累计解除728人,有57人正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全县目前共有30个集中隔离点,可用于隔离房间1034间。二是加快疫苗接种进度。截至12月31日,共组织开展了58批疫苗接种工作,累计完成安全接种587127剂,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50人,疫苗累计报废105剂,市级要求12月31日前需完成第3剂132056人,截止12月31日已完成76014人,完成率57.56%,未完成56042人。市级下达11月30日前需完成3-11岁人群第一针任务数31200人,已完成33406人,完成率107.07%,12月21日前需完成3-11岁人群第二针任务数29500人,已完成32015人,完成率108.53%。三是完善应急处置准备。确定县人民医院为我县新冠肺炎定点发热门诊和医疗救治医院,全县共有14个医疗机构设有发热哨点诊室;组建了206人的应急采样队伍,严格落实“四类人群”应检尽检要求。四是规范开展发热病人筛查、留观及医疗救治工作,全县发热门诊累计就诊21537人次。

2.加强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一是加强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2021年度无甲类传染病发生,上报乙、丙类传染病14种1609例,较去年同期(1217例)上升32.21%;报告发病率为502.19/10万。二是持续提升免疫规划工作水平和质量。本年新出生儿童2361人,应建证2361人,实建证2361人,建证率100%。0-6岁儿童21955人,建证21955人,建证率100%。运转疫苗70次。三是加强慢性病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44009人,高血压管理患者26985人、糖尿病患者管理4868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1647人。四是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全面做好肺结核患者筛查发现、规范治疗管理、重点人群防控等工作。五是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共监测到2起食物中毒事件,报告食源性疾病303人次,发布预警信息3期,无死亡病例发生。2021年度全县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起,已规范处置并及时上报。

3.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一是加强孕产妇和高危儿童管理,全县活产2392人,孕产妇死亡0例;婴儿死亡8人,死亡率为3.34‰;5岁以下儿童死亡13人,死亡率为5.43‰;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产妇2365人,产妇系统管理2175人,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0.93%;孕产期血红蛋白检测2363人,其中贫血819人,贫血患病率34.66%;新生儿疾病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2377人,筛查率为99.37%;听力筛查2376人,筛查率为99.33%;7岁以下儿童22019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19970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为90.69%;二是稳步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婚姻登记1884对,进行婚前医学检测1763对,婚前医学检测率93.58%;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702对。完成乳腺癌筛查5988人,宫颈癌筛查5988人。三是加强县级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经省级现场复核验收,专家最终评分923分,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最终评分931分,顺利通过省级复核验收。三是做好尿毒症透析救治、“光明工程”项目。白内障手术救治450例,尿毒症患者透析治疗在治98例。

4.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一是提升全县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能力。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实验室建成并投入使用,均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县域内每日单采最大检测量10900份。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县人民医院整体建设项目完成室内89%装修工程,传染科已投入使用,县中医医院2021年已下达专项债7500万元,目前门诊楼四层浇筑完成、住院楼二层完成浇筑。三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县妇幼保健院顺利通过省级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场评审,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顺利通过省级复核;完成11家卫生院慢病管理中心建设和5个中心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工作。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引进力度,2021年共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9人(其中:农村定向生毕业2人、西安交大毕业2人、高校直招3人、公开招聘2人),编制外134人,均已充实到县、乡各级医疗机构中。

5.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实施健康保山行动,持续加大“三医”联动改革力度,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全县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全面取消药品、医用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2021年县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取消药品、耗材加成收入507.54万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455.86万元,价格补偿率达89.82%。

6.全面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一是“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方面:全县累计完成垃圾清理2361点位(处),清理生活垃圾83076.52吨,投入经费总计1150.68万元。全县42座公厕、224座校园厕所、138个行政村卫生厕所已全覆盖,无害化率达100%;全县洗手设施共完成770座。二是“净餐馆、管集市”方面:实施专项行动,“净餐馆”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违反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行为,“管集市”专项检查,重点对城南农贸市场占道经营、健康证过期和小摊贩未备案、三防设施未使用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三是“常消毒”方面:全县1088个公共场所实现了监督检查全覆盖,完成408个重点场所卫生质量抽检,合格率100%;县卫健局对32家住宿场所和1个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金额7400元。四是“众参与”方面:积极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开展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众参与、“三减三健”综合宣传;推动社交距离和控烟限酒新风尚的形成;倡导革除陋习、分餐制和科学健身,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

7.强化卫生健康行业服务和监管。2021年共受理办结各类卫生行政许可1145件,办结率、公示率均达100%。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85户次,排查非法行医线索22个,立案查处无证行医案件7起,罚款金额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72万元,没收药品器械33箱(件),价值人民币4万元,取缔游医、流动牙医摊点、地下黑诊所7个,移送公安部门涉嫌非法行医犯罪案件2起。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专项检查1366户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525份。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实施卫生行政处罚82件,其中:警告57件,罚款25件,罚款人民币36.99万元。

8.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不断推进21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一单式”结算;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监管,确保脱贫人口符合规范转诊转院住院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2021年累计对全县36种大病专项救治病种3192人开展救治工作,确保大病患者得到100%救治;县人民医院对符合手术条件的脱贫人口122人次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医院减免5.17万元。加快顶梁柱公益保险项目实施进度,顶梁柱保险项目为全县脱贫人口理赔1301人次,报销个人自付费用150.67万元;争取实施沪滇“粉红丝带”乳腺癌患者贫困资助专项基金合作项目,申请项目资金138万元,对非国家公职人员乳腺癌患者产生的住院、门诊医疗自付费用进行资助,每人上限2万元,截至2021年底完成施甸县乳腺癌患者资助资金82.49万元;实施乳腺癌高风险人群基因检测项目,投入资金21.96万元。2021年,对699户2615人存在有因病致贫风险的三类监测对象,给予重点关注和采取各项帮扶措施,其中:产业帮扶178户718人、就业帮扶114户487人、金融帮扶32户132人、公益岗位68户270人、综合保障(低保、特困、临时救助、防贫保险、残疾人补贴)464户1682人、社会捐助15户51人。

9.坚持计生国策,推进人口家庭发展。2021年全县全县出生人口2356人,申报一次性奖励41户,奖励扶助人数2183人,特别扶助(伤残死亡家庭)263人,特别扶助(其它家庭)517人,失独家庭抚慰金1户,部分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医保补助14954人,全程教育奖学金1066人,升学加分308人,预计发放资金800多万元。2021年共收取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险23143份254.793万元,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金14575份86.415万元;2021年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险赔付436件,理赔金额79.95万元;老年险理赔件数386件,理赔金额74.66万。实施失独家庭住院护理险,为62名失独家庭人员购买住院护理险。全县现有婴幼儿托育机构9所,其中已成功通过县级备案2所,可提供托位503个。2021年走访慰问失独家庭10户,发放慰问金3000元;走访慰问百岁老人53人次、特困老人12人和由旺敬老院,共发放慰问金32065元,发放慰问品63份。

10.全力打好新一轮防艾人民战争。2021年开展HIV抗体筛查293741人次,检测人数占常驻人口数的91.68%;艾滋病发现率为91.3%,接受抗病毒治疗率92.29%,治疗成功率95.47%;无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母婴传播率保持在2%以下。孕产妇早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任务指标达到85%及以上,完成率85.18%。完成孕产妇梅毒、乙肝、HIV抗体检测1964例,检测率达100%。民政局婚姻登记3768人,进行婚前医学检测3526对,婚前医学检测率93.58%;婚前医学检测人群进行艾滋病、梅毒检测3526人,检测率100%。将50户113名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纳入县民政部门低保救助,共发放救助资金37.919万元。救助艾滋病儿童10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20人,共发放救助资金21.257万元;救助受艾滋病影响在校学生“两免一补”86名,共发放救助资金6.688万元。

11.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一是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按时按质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完成县、市级“两优一先”表彰工作,提升公立医院党建水平,“智慧党建”提速行动实施效果显著。实施“模范机关”提标行动,10个党支部均以达到“五有”标准,组织生活顺利开展。扎实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作,严把党员入口关,积极发展党员,党的建设得到有效加强。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清廉医院”建设活动及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作风建设贯穿到卫健工作的各项管理和规范中,使行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与深化医改同步推进、相互促进,有效杜绝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的发生,积极营造和谐健康的卫生发展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7个;差额供给单位2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5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03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766人。在职实有145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27人,财政差额补助276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65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8人。

车辆编制37辆,实有车辆4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06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23.7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417.00万元,事业收入18,625.6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297.89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15,211.63元,增幅为109.81%,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55.39万元,增幅为16.81%,原因为2022年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1,027.48万元,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5.45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22.4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417万元,增幅为100%,原因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事业收入增加12,241.35万元,增幅为191.74%,原因为就诊人次增加;其他收入增加1,297.89万元,增幅为100%,原因为2022年新增其他收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723.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23.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23.77万元(本级财力8,723.7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55.39万元,增幅为16.81%,主要原因为:2022年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1,027.48万元,增幅为14.59%;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5.45万元,增幅为1.71%;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22.46万元,增幅为207.62%。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9,064.3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72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94.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2.94万元,增加14.03%,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329.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2.46万元,增加207.62%,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经费增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417.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7.00万元,增幅为100%,原因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事业支出18,625.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241.36万元,增幅为191.74%,原因为就诊人次增加;其他收入1,297.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97.89万元,增幅为100%,原因为2022年新增其他收入预算。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3类款项为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1.68万元,2080505类款项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9.00万元,2080506类款项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3.17万元,2100101类款项为行政运行353.38万元,2100199类款项为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660.00万元,2100201类款项为综合医院6,281.86万元,2100202类款项为中医(民族)医院828.28万元,2100302类款项为乡镇卫生院15,053.10万元,2100399类款项为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42.30万元,2100401类款项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348.14万元,2100402类款项为卫生监督机构127.45万元,2100403类款项为妇幼保健机构1,411.29万元,2100409类款项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50万元,2100410类款项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00.00万元,2100799类款项为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0.34万元,2101101类款项为行政单位医疗27.84万元,2101102类款项为事业单位医疗474.98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26万元,较上年减少66.39万元,减幅为73.2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25万元,较上年减少28.43万元,减幅为84.4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35次,共计接待约700人次。

减少原因为执行厉行节约政策,支出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01万元,较上年减少37.96万元,减幅为66.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1万元,较上年减少37.96万元,减幅为66.63%。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2辆。

减少原因为执行厉行节约政策,支出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3.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部门履职尽责任务增加、经费标准调整、物价上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资产总额87,594.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135.79万元,固定资产17,577.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8,846.49万元,无形资产776.62万元,其他资产258.0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839.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8.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60项,账面原值315.0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36100111


附件【附件1.2022年卫健系统部门汇总预算表(预算公开)20220222105212521.xlsx
附件【附件2.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