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8405-1-/2020-022001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0-02-20 |
文号 | 浏览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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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单位“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和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建议,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落实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物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落实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管。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反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一)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推进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三)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指导施甸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施甸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施甸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省、市发展战略。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人物。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施甸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施甸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施甸县实施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食品安全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及患者救治工作,会同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施甸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施甸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施甸县医疗保障金的有关职责分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施甸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供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设下列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疾病预防控制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医政医管股、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防治艾滋病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继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严格执行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一市一策”,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两家县级公立医院各项指标达标。二是巩固完善基药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规范网上集中采购制度,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低价药品,网采率达到80%以上。三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019年12月31日前全县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步完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四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签定双向转诊协议,截至目前,共申请远程影像(DR/CT)会诊9779人次,继续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全面落实中央第12巡视组巡视云南脱贫攻坚工作反馈问题整改,切实针对健康扶贫领域存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而不约”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五是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2019年建立电子档案361887人,建档率104.66%,规范建档348820份,规范合格率96.39%。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与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41449人,健康管理30100人;慢性病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27533人、糖尿病患者4394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管1616人,其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率达92.21%。我县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现已取得省级病媒生物防制“灭鼠”“灭蟑”先进城区称号;我县8个乡镇、57个社区(村)取得省级卫生乡镇、卫生社区(村)称号,4个乡镇,37个村创建活动己通过市级技术评估;我县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技术评估。
2.推进卫生健康惠民实事。一是加强孕产妇和儿童管理。全县孕产妇死亡2例,死亡率为63.25/十万;婴儿死亡29人,死亡率为9.17‰;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以上。二是稳步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婚前医学检查1114对,婚前医学检查率53.20%;完成乳腺癌筛查8840人,宫颈癌筛查8840人;全县妇女常见病筛查目标人群36372人,完成覆盖率要达65%,应完成妇女常见病筛查23642人,筛查了29846人,完成率为126.24%,覆盖率为82.06%。三是做好尿毒症透析救治、“光明工程”项目,完成白内障手术救治260例,尿毒症患者透析治疗救助81例。
3.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一是加大县乡村三级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投入使用;11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及新建95个标准化村卫生室项目投入使用。二是加快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新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16名;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及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继续转好各级继续教育工作。三是加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县人民医院提质达标建设通过省级验收,卒中中心、胸痛中心通过国家级验收;推进由旺中心卫生院、仁和中心卫生院和姚关中心卫生院心脑血管病救治站建设工作;推进由旺中心卫生院、仁和中心卫生院、姚关中心卫生院、太平中心卫生院和酒房卫生院慢病管理中心建设工作。四是西安交大一附院派送王雪院长、赵小利、罗俊副院长3名专家对我县人民医院进行行政、业务等方面托管工作,切实提升全县医疗服务水平。
4.加强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一是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上报乙、丙类传染病17种2568例,报告发病率为807.5421/10万,传染病诊疗机构网络正常运行率100%、及时报告率100%、及时审核率均为100%,重卡率为0,有效证件号完整率100%,综合率100%。二是持续提升免疫规划工作水平和质量。新出生儿童3013人,建证率100%;0~6岁儿童25592人,建证率100%;运转疫苗12次。三是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全面做好肺结核患者筛查发现、规范治疗管理、重点人群防控等工作。四是强化应急处突能力提升,开展了应急知识培训,制定下发了预警信息7期。
5.强化卫生健康行业服务和监管。一是按程序依法审批设置了2所民营医院、4所口腔诊所。二是受理办结各类卫生行政许可1437件,办结率、公示率均达100%;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共出动卫生监督员327人次,车辆83台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89户,排查非法行医线索69个,立案查处非法行医案件37起,罚款人民币20.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5.00元,没收药品器械144件,价值人民币33万元,取缔非法行医摊点45个,移送公安部门涉嫌非法行医犯罪案件3起;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状况摸底调查和尘毒危害专项监督检查,卫生健康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共79户全面完成,监督完成率、任务完结率均为100%;共实施卫生行政处罚57件,罚款人民币20.9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5.00元,依法保障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市场安全。三是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18起,报告食源性疾病209例,发布预警信息4期,无死亡病例发生。四是全县截止11月完成采血1523人次,采血量2283U,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量2122.5U,未发生血液安全事故和非法采供血事件。
6.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持续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目前我县中医医院牵头分三期对全县乡镇卫生院中医医师、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我县成立了中药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中药饮片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施甸县中药饮片集中采购实施细则》及《施甸县中药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章程》,确定了中药饮片集中采购目录,6月份正式实施中药饮片网上集中采购工作,严把中药饮片质量关、采购关,对全县中药饮片质量进行同质化管理;投入资金19万元对95个村卫生室进行中医氛围营造;严格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规范要求,认真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高血压、糖尿病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县中医医院以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为契机,持续巩固等级医院创等达标成果,切实抓好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加快县中医医院专科专病和人才培养为重点的能力建设,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加快县人民医院中医科的建设和发展,着力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不断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
7.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不断推进19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一单式”结算;实现32种大病专项救治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县32种大病专项救治2133人,完成疾病复筛和义诊3102人次;县人民医院对92人次符合手术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白内障免费救治,医院减免122354.84元;符合规范转诊转院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2.1万次,医疗总费用10587.06万元,四重保障报销9546.86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90.17%,其中:基本医保报销7532.92万元,大病保险报销600.16万元,医疗救助1053.03万元,兜底保障360.75万元;加强与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合作,落实好顶梁柱健康扶贫公益保险项目,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理赔678人次,报销个人自付费用64.95万元;与中国扶贫基金会深度合作,实施“宝护计划”大病救助项目,计划救助50人,救助资金250万元,已救助17人51万元。
8.全面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放高龄津贴8030人482.98万元;收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12484人75.2万元,共赔付172人次83.1万元,简单赔付率110%。其中:意外死亡赔付13人36万元,意外住院赔付159人47.1万元;共走访慰问百岁、困难和入院特困供养人员等56人次,并为新增百岁老人送去题有“松鹤延年”的长寿牌匾和“百岁寿星荣誉证书”及慰问金2.1万元。
9.全面推进落实人口计生国策。全县共出生3416人,其中:一孩1461人,占46.44%,二孩1546人,占49.14%,多孩139人,占4.42%,出生人口性别比105.08;全年共享受奖励扶助1974人;享受特别扶助235人;享受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7户;享受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金26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0户,办理升学加分 392人;完成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险25018户,保费156.17万元,占任务数的120.13%,实施健康素养促进项目,拨付5万元项目资金;实施青春期健康教育项目,拨付资金8.5万元。2019年系统数据总人口有34.8万人,录入率99%。截止2019年11月底,共网上办理一二孩登记2452人,网上办理行政许可三孩服务证110人。审核各种评先创优资格38件和各乡镇行政处罚卷宗99卷。
10.全力打好新一轮防艾人民战争。全力打好新一轮防艾人民战争。免费发放安全套12.65万只;开展HIV抗体筛查148202人次;艾滋病发现率84.7%,接受抗病毒治疗率90.97%,治疗成功率92.39%;完成孕产妇梅毒、乙肝、HIV抗体检测2953例,完成86.85%;完成婚姻登记人群HIV、梅毒检测2228人,完成63.66%;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救助,将167户333名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纳入县民政部门低保救助,共发放救助资金110.563万元;救助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及艾滋病儿童48人27.711万元;救助受艾滋病影响在校学生“两免一补”37名6.205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单位财务总收入92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4.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9年单位财务总收入342.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2.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今年与上年对比增加581.9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924.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24.4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4.49万元(本级财力924.4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19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342.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2.5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2.51万元(本级财力342.5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今年与上年对比增加581.9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24.4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2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7.61万元,上年基本支出为342.51万元,今年与上年对比增加505.10,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76.89万元,上年项目支出为0,今年与上年增加76.8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为924.49万元,其中:2080505类款项为49.28万元,2100101类款项为339.37万元,2100399类款项为463.18万元,2100408类款项为52.86万元,2100799类款项为19.8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为924.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343.92万元,上年为300.36万元,今年比上年增加43.56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经费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为9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2万元,项目支出52.86万元),上年为4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41.60万元),今年比上年增加为55.38万元,增加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委托业务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48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459.57万元,项目支出为24.03万元),上年为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0.55万元),今年比上年增加483.05万元,增加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459.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三公”经费安排0万元,上年“三公”经费安排1.20万元,今年与上年减少1.2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未给予安排。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12万元,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1.60万元,今年与上年增加2.5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特别扶助金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1)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县级配套
补助标准: 独生子女三级及以上伤残是每年补助4200元,独生子女死亡每年补助5400元。
资金来源: 中央补助80%,剩余20%省级补助60%,市、县各补助20%。
2020年预计享受特别扶助的对象245人,其中:独生子女伤残的有75人,死亡的有170人。县级预计配套资金7.7万元。
(2)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县级补助
补助标准; 女方满49周岁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给予一次性抚慰金每户5000元,丧偶的单亲家庭给予一次性家庭抚慰金每户5000元,离婚的单亲家庭给予一次性抚慰金每户2500元。
资金来源:省级补助50%,市、县各补助25%。
2020年预计发放县级补助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8000元,共4户。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1)根据《保山市卫生局 财政局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保卫发[2013]230号)文件、《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省级年终考核 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15】13号)《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省级年终考核 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16】24)、要求州(市)、县(市、区)财政安排一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工作经费,人均1.00元,根据全县2018年人口统计公报年鉴户籍人口34.79万人计算,2020年需安排工作经费34.79万。
(2)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9]155号)文件要求,县级必须配套按比例的项目补助资金,根据全县2018年人口统计公报年鉴常住人口31.92万人计算,施甸县2020年需2202.48万元,施甸县需配套项目补助经费52.86万元。
3、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项目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2015年施甸县招录农村订单定向5年制本科免费医学生2人,县级应承担资金每生每年0.5万元,合计每年1万元。2017年施甸县招录农村订单定向3年制专科免费医学生4人,县级应承担资金每生每年0.43万元,合计每年1.72万元。2018年施甸县招录农村订单定向5年制专科免费医学生3人,县级应承担资金每生每年0.5万元,合计每年1.5万元。
4、独生子女保健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补助标准; 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每月领取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资金来源:市级承担20%;县级承担80%。
文件依据: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2020年预计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户数是1600户,县级需配套资金1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