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8405-1-13_A/2017-020701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07 |
文号 | 浏览量 | 17 |
关于施甸县酒房卫生院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酒房卫生院承担一定区域范围内的预防、保健、公共卫生、医疗救护工作,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以及乡村医生培训等;协助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对区域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本乡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3)提供并组织实施本乡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7)对本乡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9)对本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10)负责本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11.)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 卫生院处理孕产妇顺产,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
(3) 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5) 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三)、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本乡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 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务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酒房卫生院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2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以及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为明确公开内容、统一公开口径和公开模板、规范公开程序,确保全省范围内预算公开工作协同一致。
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预算公开责任主体为负责编制预决算信息的单位和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和分工,分别由财政部门和所有使用省级财政资金的部门及单位承担相应的预算公开工作,内容包括本部门本单位基本概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施甸县酒房卫生院。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2人,非财政供养7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施甸县酒房卫生院财务总收入20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6.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6.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6.9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6.99万元(本级财力206.9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9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0505”支出,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的支出、“2100302”支出,主要反映乡镇卫生院的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2100399”支出,主要反映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村医工资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9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2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78%。(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7.03%,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医院的扩展和人员的增加。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五、名词解释
部门支出总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6.07 |
26.07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6.07 |
26.07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6.07 |
26.07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80.92 |
180.92 |
|
2100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180.92 |
180.92 |
|
2100302 |
乡镇卫生院 |
155.86 |
155.86 |
|
2100399 |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
25.06 |
25.06 |
|
合 计 |
206.99 |
206.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