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8405-1/20240411-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4-11 |
文号 | 浏览量 | 12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施卫公罚〔2024〕05号 |
案 由 | 施甸县旧城乡你最美美容养生馆未取得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美容店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案 |
主 要 违 法 事 实
| 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施甸县旧城乡你最美美容养生馆存在未依法取得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美容店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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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 种类:罚款 违法条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觉履行;收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处罚日期:2024年4月8日 |
备 注 | 本案于2024年4月8日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