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8405-1-/2020-103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
文号 | 浏览量 | 19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施卫传罚〔2020〕4号 |
案 由 |
施甸县甸阳卫生院手术室护士手指细菌总数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案 |
主 要 违 法 事 实 |
2020年10月21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员依法对施甸县甸阳卫生院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 2020年8月6日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施甸县甸阳卫生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中,施疾控(消)样字2020-044号手术室护士手指细菌总数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规定的要求。 |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
种类:罚款人民币2000元 违法条款:《消毒管理办法》第八条 处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觉履行;收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处罚日期:2020年10月26日 |
备 注 |
本案于2020年10月27日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