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8405-1-/2020-0720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
文号 | 浏览量 | 17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施卫医罚〔2020〕5号 |
案 由 |
施甸县旧城乡芒别村卫生室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或密闭的容器案 |
主 要 违 法 事 实 |
2020年6月4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员依法对施甸县旧城乡芒别村卫生室进行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 施甸县旧城乡芒别村卫生室药房西北角配液桌下放着一个淡蓝色的生活垃圾桶,桶内放有使用过的一次性针头。 |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
种类:罚款人民币500元 违法条款:《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觉履行;收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处罚日期:2020年7月1日 |
备 注 |
本案于2020年7月15日 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