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8405-1-/20221104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11-04 |
文号 | 浏览量 | 13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施卫医罚〔2022〕17号 |
案 由 |
张某某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案 |
主要违 法事实 |
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张某某存在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进行执业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
种类:罚款 违法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觉履行;收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处罚日期:2022年10月26日 |
备 注 |
本案于2022年11月2日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