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8405-1-/2021-0826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8-26 |
文号 | 浏览量 | 24 |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1〕2号)要求,我省将对《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等规章进行清理废止。现将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于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第一个孩子,符合《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申请办证条件,需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交办证申请及所需相关资料按流程进行办理。
二、2021年12月31日后,云南省将不再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只提供证件遗失补办服务。
三、符合申请办证条件,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求的夫妻,请在规定时限内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的村(社区)申请办理。
特此通告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