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8405-1-13_A/2016-1220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12-20 |
文号 | 浏览量 | 32 |
施甸县艾滋病综合防治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艾滋病防治条例》、《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云南省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保山市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有效遏制艾滋病的蔓延,全面完成 《云南省年度防治艾滋病工作责任目标》,结合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目标:继续全面推广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技术机构为指导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模式,结合各地实际,把各项防艾措施有效融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常规工作之中,全面推进综合防治社区建设,施甸县累计建立综合防治社区不少于8个。最大限度发现、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传播,继续减少注射吸毒传播,消除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艾滋病病死率、减少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到2020年底, 力争实现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提出的“三个90%”的目标。
具体的目标:
1、将艾滋病防治各项措施有效融入乡镇(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常规工作,试点乡镇 、村干部和工作人员培训率达98%,受训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合格率达98%以上。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城镇居民、学生、农村居民、农民工、校外青少年艾滋病防治知识平均知晓率分别达95%、95%、90%、90%、90%以上。
高危人群和业主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2、宾馆、酒店及旅店安全套摆放率100%,免费向顾客提供安全套。
3、乡(镇、街道)卫生院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对就诊和住院病人开展PITC工作,艾滋病检测人数占当地常住人口比例达到20%,涉外婚姻人群HIV检测率达85% 以上。初筛阳性结果告知率及确证率达95%以上;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含综合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提供艾滋病和梅毒检测咨询服务。
4、辖区80%以上可随访到的感染者及其家庭得到关怀支持服务。
5、不断完善防治长效机制。积极总结艾滋病综合防治试点经验,逐步推广扩大综合防治社区。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防艾支持性环境。
1、广泛、持久地宣传艾滋病预防知识、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等相关政策措施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全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增强艾滋病防控能力、逐步减少社会歧视;提高高危人群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对关怀救治机构和服务信息的可获得性和获取服务的主动性。
2、组织开展乡村干部和工作人员防艾相关知识及政策培训,培训率达98%,受训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合格率达98%以上。
3、切实加强对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课,通过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在学校开展艾滋病知识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教师达100%,学生95%以上。
4、在长途汽车站、酒店、旅店服务台设置宣传栏或放置宣传资料。
5、将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纳入村委会日常工作,定期开展宣传教育。乡镇、村、街道设立防艾宣传栏或宣传标语,每个街道2条以上宣传标语,村委会设1条以上宣传标语。100%村卫生室设立防艾宣传栏或张贴宣传画。利用农村集市或节假日,在车站、街道等群众聚集的地方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利用村委会、村卫生室宣传专栏进行宣传,张贴宣传画;每个街道刷写艾滋病知识宣传标语2条以上,每个村小组1条以上。
6、积极开展入户宣传教育。每个自然村指定1名艾滋病义务宣传员,其职责为:一是向农户讲授艾滋病防治知识基本知识,发放宣传材料;二是对农户家庭成员进行调查,对涉外婚姻人群、吸毒人员、外出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等进行登记。做好对准备外出务工人员的宣传培训和务工返乡人员HIV动员检测工作。
(二)对重点人群开展监测检测,进一步摸清艾滋病疫情流行情况。
1、在乡镇卫生院设立自愿咨询检测点,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每个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全面推行由医务人员主动提供的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PITC),对吸毒人员、暗娼、感染者配偶及家庭成员、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国外返乡人员、跨国婚姻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检测、提供相关预防干预及关怀救助服务。
2、对辖区内婚前保健人群和孕妇进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并进行艾滋病咨询检测,转介阳性孕产妇接受母婴阻断服务。
(三)加强感染者管理。
加强对感染者的管理,积极探索感染者管理下移试点工作,推广以感染者管理为重点、家庭为基础、村委会为纽带、医疗机构为指导的艾滋病综合管理模式,培训镇、村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不断将防艾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积极动员感染者接受下移管理,对新发现感染者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和初筛阳性结果告知制度,告知率达100%,争取感染者的主动配合,提高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生存质量,减少二代传播。
(四)落实行为干预措施,减缓艾滋病由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传播。
1、开展娱乐场所高危人群和业主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高危人群和业主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2、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场所和街道设置安全套免费发放窗口或安全套自动售套设施,努力提高安全套可及性。切实加大安全套推广使用力度,巩固100%安全套摆放率的同时提高安全套使用率。
3、组织开展对感染者配偶、暗娼、男性行为人群、涉外“婚姻”重点人群开展预防干预工作。
4、加强对艾滋病感染者的宣传培训,提高艾滋病阳性预防意识,从而达到提高艾滋病感染者生命和生活质量的目的。
(五) 全面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根据《保山市卫生局保山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关怀救助工作的通知》将符合抗病毒治疗条件的病人,纳入抗病毒治疗,将愿意接受救助的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纳入低保救助,对家庭特别困难的视情况开展临时救助;对受艾滋病影响的学龄儿童实行“两免一补政策。
(六)结合重点、难点和新情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方法或工作模式,开创性的做好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保障投入。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本辖区试点工作领导、组织协调及督促指导,确保试点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宣传、卫生、计生、教育、民政、交通、建设、社保等部门要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履行其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承担的工作职责,真正做到齐抓共管,实现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整体推进。
(二)分类指导,提高服务质量。以各类医疗卫生服务、关怀救助和行为干预平台为依托,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管理单位,指导其告知、随访和转介工作机制;疾控、医疗、保健机构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
四、社区综合防治试点的管理
(一)保密原则和范围。工作中必须做好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隐私保密工作,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资料由专业防治机构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负责管理,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信息。
(二)痕迹资料管理。开展社区综合防治试点乡、村要建立有效的信息管理机制,艾滋病防治资料信息实行档案管理,做到有人管有人报。
(三)检查指导。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定期不定期对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进行督导。
施甸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