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9234k-/2021-0513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1-05-13 |
文号 | 浏览量 | 299 |
一、基本情况
目前,施甸县有国家级AAAA级景区1个(善洲林场景区)、AAA级景区3个(施甸兰都石瓢温泉景区、野鸭湖湿地景区、怒江大峡谷.娲女神泉谷景区)、A级景区3个(木老元哈寨景区、摆榔尖山景区、旧城清水景区);星级酒店1家(石瓢温泉宾馆);具有较好接待能力的酒店2家(施甸大酒店、金布朗大酒店)。2个特色小镇(善洲小镇、金布朗风情小镇)。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年共完成接待游客200.63万人次(2019年接待人数160万人次),同比增长25%;实现旅游经济总收入16.4亿元(2019年旅游收入14.5亿),同比增长13.1%。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监管责任。一是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施政办发〔2017〕72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旅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二是成立了旅游市场监管指挥中心(施政办发〔2018〕66号),明确了常务副县长段克武为总指挥,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段如助为副总指挥以及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为成员的指挥中心,如人员有变动,则由相应人员根据分管自行替补。指挥中心下设在县文旅局,由局长王开洪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日常事务。三是制定了《施甸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工作方案》(施政办发〔2017〕73号),明确了部门职责,强化部门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相应的监管重任。并根据实际,制定了《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施甸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整改方案》(施政办发〔2018〕76号)。四是税务部门印发了《施甸县国家税务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旅游珠宝玉石和木材行业税收专项检查的通知》(施国税发〔2017〕3号),根据工作要求和实际,后印发了专项用于施甸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施甸县旅游市场税收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施国税发〔2017〕38号)。为了有效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检查监督作用,县纪委印发了《施甸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施纪发〔2017〕10号),和《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监督执纪问责文件的通知》(施纪发〔2017〕11号),要求各相关部门根据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云纪发〔2017〕7号)要求,结合《施甸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精心组织,严守“十严禁”纪律要求,全力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好涉旅问题举报受理、综合协调、调查处理和督查指导工作,严格执行涉旅纪律作风问题快报快查快处机制。
(二)逐步完善“1+3+N+1”模式。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成立全县旅游市场监管指挥中心,建立健全了我县集中统一的综合监管指挥平台,形成能及时进行信息汇集、及时研判、综合调度、联合执法、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机制。根据我县旅游发展实际,已形成公安局、交通局、运管局、市场监管局、旅游局等部门联合执法队伍,大大提高了旅游市场执法监管效率;从2017年开始进行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开始,各职能部门深入落实职能职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2020年,实现我县旅游市场零投诉零案件;为了有效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检查监督作用,县纪委印发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建立了旅游监管履职纪检监察机制,对涉旅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巡查、巡视,发生重大涉旅事件时,监察部门启动监督、问责程序,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2020年,我县未发生重大涉旅事件和涉旅安全事故。
(三)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我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相关材料收集、报送。每月与成员单位收集各部门检查材料,形成季度总结上报。每月25日前向保山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每月检查报表2份,如有行政案件,加报案件报表1份。同时,适时报送相关检查的通讯信息。
(四)加强旅游投诉平台维护。我县旅游监管指挥中心共配置县指挥中心机构1个,指挥中心人员7人,县级行政部门机构16个,县级行政部门人员协同参与30人,全部完成投诉处理账号注册;完成景区等8个企业的账号注册,均是一岗一号。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处理平台,合并接收“12301”投诉,设立专人进行系统信息变更与维护。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投诉处理系统,实现了在线对旅游投诉的实时监控,提高了投诉处理效率。2020年,我县未接到有效旅游投诉。
(五)我县积极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2020年为止无领导研究处置的涉旅和旅游监管重大问题发生;无旅游投诉发生和正在办理的投诉案件;无涉旅负面新闻、舆论传播;无涉旅安全事故发生;无涉旅行政、刑事案件。
(六)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扎实推进。依托一部手机管云南,加强和规范了对要素企业的管理,通过诚信评价,7个A级景区和1个非A景区(东篱风语景区)诚信评价并上线游云南管理平台。
(七)开展经常性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景区、重点旅游区域的道路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旅行社质保金缴纳和备案登记、涉旅餐饮、宾馆企业的品质评价、旅游车企营运安全和培训。2020年共出动联合执法检查30余次,出动联合执法人员120余人次。同时节假日期间开通无休息值班电话2个。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旅游公共基础设施落后,旅游市场尚未培育起来,
旅游执法力量薄弱。二是景区周边食用菌和野菜售卖较多,食品安全形势严峻。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旅游公司的管理。在旅行社、旅游汽车客运、咨询服务公司等市场准入严格执行相应标准和程序,颁证、备案、管理部门要相互联合、协商,共同监督、执法,避免监管盲区。
(二)加强宣传和引导,合力打造平安环境。针对季节性食品安全潜在隐患、客运安全意识等,食药监局、交通、运政等部门除了各单位联合检查时把好质量关和积极宣传外,在全县综治平安创建过程中,亦积极对各单位、干部和群众进行宣传册的发放,共有平安意识,共创平安环境。同时对旅游企业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企业知法、懂法,引导全行业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守法经营。通过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引导广大旅游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培养良好的消费习惯。
(三)深入加强部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联动机制长期不变,严格执行《施甸县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工商、食药监、旅游、公安、物价等相关部门围绕商品质量、食品卫生、市场秩序等方面开展综合治理,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四)积极受理投诉举报,快速处理。一是通过微博、微信、电话等快速受理投诉,及时、准确、认真地处理旅游消费方面的投诉举报,快速查处旅游消费侵权行为,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完善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维权协作网络和社会监督网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共同做好旅游消费维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