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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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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2015259234k-12_A/2018-0109019 发布机构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公共文化服务机构 发布日期 2018-01-09
文号 浏览量 91
主题词 文化
机构职能

 施甸县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批复》(云编办〔2011〕138号),施甸县文化馆自2004年民族民间文化普查工作以来,于2005年开始由2名专职事业干部从事施甸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由馆长直接管理,无单独的成立机构。

领导班子及分工情况:

戴子红 施甸县文化馆馆长,负责统筹非遗保护部工作;

李俊玲 施甸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主任,负责安排日常事物,材料撰写;

   施甸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工作人员,负责开展非遗项目、传承人田野调查、图片、音像资料、文字的收集,建立项目、传承人档案、上报各级报表、材料撰写等工作。

主要任务: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保护和传承、采集、编辑、存储。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建立档案和数据库,举办每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