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9234k-12_A/2018-010901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公共文化服务机构 | 发布日期 | 2018-01-09 |
文号 | 浏览量 | 29 |
文化馆职责
1.负责全县文化宣传的业务指导,配合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文化宣传活动。
2.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完成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文化工作。
3.编制年度文化工作发展规划、目标、计划,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及总结。
4.开展各种群众文化活动,培训基层文化骨干。指导全县基层文化工作,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指导,指导本地区老年文化、老年教育、少儿文化工作,辅导、培训基层文化工作骨干和社会文艺团队。
5.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演出、比赛活动;开展培训、影视、展览、讲座等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培养文化艺术后备人才。
6.组织和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积极开展艺术创作并推出艺术精品,参加省、市级文化艺术展。
7.负责全县非遗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搜集、整理、研究、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8.承办或协办县级以上大型文艺演出活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