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9234k-/2019-0625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19-06-25 |
文号 | 浏览量 | 21 |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预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施甸县广播电视台;施甸县业余少体校;施甸县图书馆;施甸县文化馆;施甸县文物保护管理所。2019年机构改革后,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更名为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施甸县电视台并入施甸县委宣传部,施甸县业余少体校并入施甸县教育局,2018年我部门主要职能职责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有关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旅游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并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2、制定全县性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加强组织、指导和监督其实施。
3、促进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旅游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及其产业开发。
4、统筹安排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旅游经费,管理和组织全系统人事、劳资、职改、业务培训及纪检监察工作,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财物实施监督管理。
5、管理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旅游市场,负责其资格资质审核审批,实行行业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6、管理全县文化事业,促进文学艺术繁荣,指导农村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建设和发展。
7、管理全县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收集保护工作。
8、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活动和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全县体育社团资格审批和业务指导;指导开展业余培训工作;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裁判员的培训、审批、申报工作;规划全县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好体育设施和设备。
9、根据老年人特点,积极指导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体育活动。
10、负责拟定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广播电视“村村通”等重点工程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台站、转播台站、卫星直播设施等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广播电视产品生产,提高公共广播电视服务水平;依法开展全县事业性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视听类新媒体的有关行政许可或登记、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搞好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旅游等职能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县财政下达的资金文件要求,首先要确定该项资金考核项目内容,其次,设定各个考核项目的衡量指标(部门绩效指标),并就相关绩效指标制定对应的标准,每个项目实施结束后进行绩效指标自评。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9577331.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577331.75元,占总收入的100%。年初预算数县财政只安排我部门基本支出及人员经费保障,未安排项目,我部门项目属于上级专款资金。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3894295.67元。其中:基本支出14290903.40元,占总支出的42.16%;项目支出19603392.27元,占总支出的57.83%。2018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10985151.6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586739.96元;用于保障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370000.00元,用于行政事业类项目17233392.27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县财政局施财预[2018]756号文件编制预算,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更加注重收入质量导向,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全力支持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重大发展战略与重点领域改革,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每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可以客观公正地揭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县级财政2018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二是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任务落实,细化落实措施,做好工作谋划和考评指标跟踪、监控与问题整改。成立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收集整理资料。评价小组收集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
2.组织实施
根据施甸县财政对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要求,我局按照制定方案、抽样自评、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以组队现场评价和单位自评相结合,组织实施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在现场评价中,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重点评价了预算执行、各项专项资金支出的控制管理及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三)部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县财政下达我部门主要资金主要有:
2018年春节联欢会经费20.00万,主要是在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2月18日期间,举办一次春节联欢大会文艺活动,活动期间节目补助费14.50万元,音响耗材及搬运费劳务费1.20万元,节目单0.24万元,场景布置费2.85万元,演出水电费0.896万元,及不可预见的相关费用0.314万元,共计20万元。
2018年文化干事生活补助309600.00元,县财政以每年对129个行政村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对文化干事(文化管理员)进行补助。通过开展培训,对于提高文化干部自身政治修养、文明素质、组织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老放映员生活补助121200.00元,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根据其实际放映年限,按照每月20元的补助标准,予以发放生活补助金,共计36人,妥善解决乡镇(公社)电影老放映员的社会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落实相关经济待遇,关系到老放映员的切身利益,对于安抚人心、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8年中央、省级、市级资金项目主要有:
2018年中央、省级免费开放资金650000.00元,已支付282062.33元,未支付367937.67元;
2018年市级文化大院建设仁和角里村100000.00元,未上报实施方案,未完成;
2018年第二批体彩公益金项目资金200000.00元(惠通路太阳湖公园步行道6万、中宏小区旁太阳湖公园步行道6万、广电路青牛白马文化广场步行道8万),未支出,已实施完工,未支付,主要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
2018年善洲林场智慧旅游景区建设1000000.00元,已完工,未支付,主要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
2018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资金2524300.00元,主要是送戏下乡资金结转390000.00元,因为本年度送戏下乡资金是用上一年度送戏下乡资金支付,故本年度资金在下一年度使用,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资金结转下一年度936936.00元,项目在下一年度实施。
2018年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央基建投资项目13040000.00元,项目已招标开工,由于资金调度困难还未形成支付。
2018年市级项目补点建设163000.00元,县级资金80%部分未配套,项目已完工,市级资金已支付。
2018年省级、市级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92600.00元,已全额补助到非遗传承人。
2018年由旺、万兴足球场项目4800000.00元,县级应配套资金未配套,项目实施中,未完工,资金未下达。
2018年文物保护单位日常巡查、消防及维护经费28500.00元,已足额下达文物保护管理所。
我部门项目完成质量。我部门实施的基建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程序进行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后邀请监理公司全程监管工程质量,本着按图施工的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进度,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都邀请了相关部门组织了验收。
我部门项目成本节约情况。一是按关键节点组织施工,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合理缩短工期,减少施工管理费用的支出,做到“集中、快速、文明”施工。二是正确合理指导施工,施工流程要合理,加强质量管理,减少返工损失。三是合理调度、使用施工机械及周转设备材料。吃透图纸精神,做好工料分析,落实各项计划。四是根据天气情况和施工需要,抢雨隙,赶晴天,采取措施合理安排使得雨期不停工,提高工程进度,降低费用支出。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评价情况分析
1.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一是促进我县文化旅游经济发展,项目完工后,提升我县知名度,吸引更多人到我县进行文化考察,从而增加每年的旅游收入。二是增加地方财税收入,项目开始施工后,项目工程款需到本地缴纳一定数额的增值税。三是创造新增就业岗位,项目实施完工后,需要有人进行管理,从而增加本地区的就业岗位。
(2)项目实施社会效益分析
一是文体活动项目的新建充分体现我县地方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高度重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和对人们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离不开必要的公共文化活动设施和场所。二是项目新建后,将推动群众性文体活动蓬勃开展,参加公共文体活动的人数不断增加,群众性公共文体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多彩,在提高人民整体素质,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三是这些项目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施甸“文化软实力”的战略机遇,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有效途径,是维护施甸县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这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四是这一批项目的实施充分体现国家、省和地方政府对体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和对人们从事体育锻炼和体育竞技都离不开必要的体育活动设施和场所。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2018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资金的投入,促使我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推动我县文化繁荣发展,加快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大量的文化体育设施的建成,使广大人民群众有了广泛的交流空间,满足人们的精神寄托和彼此的精神帮助,有活动场地开展文化活动、进行体育锻炼,以促进身心健康。通过参加活动可结交新的朋友,以排除孤独感。这一批项目的建设,通过人性化设计,创造优美的生活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整洁、优雅、舒适、安静环境的要求,群众满意度较高,均达到90%左右。
(二)综合评价结论
我部门所实施的项目都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场所。项目的实施,将带动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蓬勃发展,参加公共文化活动、体育运动的人数不断增加,开展群众性公共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多彩,在提高人民整体素质,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项目的实施将有力推动我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让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努力提升施甸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骨干支撑项目的“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社会效益,用文化提升市民素质、城市品味,让施甸文化真正成为凝聚民心的精神旗帜,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项目的实施是为了进一步增强人民体质,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快实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以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发展群众体育,实现体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总体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对规范项目管理、合理使用项目资金等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同时,在进行项目绩效评估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由于我局的很多项目上级专项资金支持额度较小甚至并没有上级专项资金的支持,项目资金缺口较大,缺口部分需要由我县自筹,而县财政无法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保障,工程建设资金到位不及时,在后续资金来源没有保障的情况下,往往造成拖欠现象的发生。
(二)随着项目绩效评估工作逐年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对合理、规范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所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但目前绩效评价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业务能力高低不一,影响整个评价的准确性、客观性。
五、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一)提高保障标准。建议县财政局继续对文广项目,特别是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少的项目给予重点经费支持,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标准。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有必要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以提高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质量,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促进项目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全县公共文化、体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三)根据实际专项的开支情况,年初专项预算并不能满足实际开支需要,我们应该继续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科学编制预算。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