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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2015259234k/20240930-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30
文号 浏览量 25
主题词 文化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县政府有关文化和旅游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并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发展目标及发展规划,并加强组织、指导和监督其实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省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鼓励、指导、扶持精品文艺创作,促进城乡文学艺术繁荣。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导农村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建设和发展,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6.管理全县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拟订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弘扬等工作。

7.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8.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加强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管理,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9.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和组织全系统人事、劳资、职改、业务培训及纪检监察工作,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财物实施监督管理。

1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扎实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制定了何元海林檎地质文化乡建设工作方案和《施甸县海林檎化石保护工作方案》,编写了地质文化科普材料,沿线科普点安装了宣传牌,建设了观景台。积极推进地质文化馆建设,利用现有资源在施甸县城市规划馆三楼建设施甸县地质文化展厅,计划总投资50万元,展厅面积约700㎡;已向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积极争取了项目资金57万元,用于地质文化乡规划及科普材料编制及文创及研学开发等,目前已完成《地质文化乡修建性详细规划》初稿和地质文化馆科普资料第一稿的编写。1021日已完成了《施甸地质科普馆布展设计方案》。接下来积极争取布展设计经费,迅速启动布展工作。预计2024年完成展厅改造,并正式投入使用。

2.文艺活动开展丰富多彩

传统民俗活动开展有声有色。充分调动乡、村两级的资源和力量,积极组织开展了仁和东山寺、太平羊皮会、长官司龙王会、热水塘龙会,由旺、太平唱八仙、旧城泼水节等民间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形成了龙会、羊皮会、庙会民俗活动品牌。其中,龙会活动开展尤为盛大,全县共组织举办龙会8场,累计游客量达30万人以上,实现文旅业收入约500万元。

3.非遗资源得到活化利用。一是施甸传统手工土罐茶在当地政府、合作社和茶企的推动下,外销上海、西安、北京等地,已经从山区民间走进城市,让城市人群没有火塘也能喝上传统土罐烤茶,体验乡愁,感受原始自然的味道,目前合作社土罐茶产能每年可达150吨。二是施甸境内有180多人从事干栏片制作技艺,其中山脚村有20多户农户打干栏,年产量大约在30万斤左右,产值400多万元。

4.文化文物的传承和保护。一是新增县级非遗传承项目4个、传承人15个。其中,传承项目为:施甸陶瓷制作技艺、施甸旧城傣族水鼓制作技艺、施甸姚关火烤糖系列制作技艺、施甸糖画。非遗传承人:杨庆坤、李新照、杨绍庆等15人为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二是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施甸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施甸馆藏文物简介》的出版。三是利用国际博物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国旅游日在摆榔民族中学、施甸三馆广场及校园开展主题文化日活动10场次,与学校、企业、社区共享课堂,开展“文化遗产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体验讲堂活动。同时,结合校外实践课堂,组织学生到传承人工坊进行现场观摩,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5.紧跟导向推进文艺作品创作。一是施甸县文化馆李俊玲创作散文集《另一种抵达》入围全国第十二届骏马奖;散文集《隐秘的人间》入选2022年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项目;入选保山市2022年度“兴保英才培养计划”文化名家专项。二是施甸县文化馆陈世装摄影作品《幸福写在脸上》《歌唱新生活》《少年中国》荣获保山市2023年“滇西粮仓 大美永昌”农民丰收节摄影大赛二等奖以及提名奖。三是创作演出了法治文化类节目花灯小戏《新生》、情景剧《信仰》;器乐演奏《哈寨的声音》参加2023年省级民间歌舞乐展演获得优秀奖。

6.推进文化和旅游品牌化建设工作。一是积极推进A级景区“提质升星”工作,年内拟申报温泉古镇和山之南两个点位,积极争创AAA级景区,目前正在进行前期申报材料的准备和硬件设施的完善;二是积极申报各类品牌创建工作。完成了善洲林场景区和福强大酒店申报旅游文明示范单位、温泉古镇“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姚关镇山邑村为“最美乡愁旅游地”的申报工作;完成2家国家级丙级民宿申报工作,分别为:石头客栈和一方客栈小院,目前正在公示;施甸县图书馆“最美公共文化空间”,施甸县仁和镇(龙会)“云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已被认定成功;三是积极推进施甸县非遗馆建设项目,项目通过“政企”方式合作,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已明确合作方,目前已完成布展设计方案。四是打造了集民俗、传统技艺、传统美食、布朗族服饰、龙狮文化为主的非遗项目及产品,同时融入美术作品、古生物化石、盆栽、富硒农特产品等,致力于打造一条具有施甸特色的文化特色街区——摩苍集,招租了9家特色企业入驻并于6月底完成开街。五是积极谋划打造一批乡村旅游打卡点。通过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成功打造了万兴春润茶文旅农庄、摆榔社区、官市街、山之南等一批新兴乡村旅游点。六是树立一批文旅品牌的典型。善洲林场景区获得了2022年度绿美景区标杆典型;施甸县图书馆被评定为国家一级馆;施甸县濮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施甸县构图农业有限公司2家被认定为2023年旅游新业态企业。

7.宣传谋划文旅活动。一是2023年初策划了全年文旅活动,制定了工作计划,保证“月月有活动”。自年初开始,举办了施甸龙会、施甸农特产品展销会、旧城泼水节、姚关荷花节、草皮街周年庆、5·19中国旅游日活动、仁和官寺街开街、摩苍集非遗街区开街、端阳花市、国庆中秋双节等文旅活动,刺激周末经济,拉动旅游消费。二是组织参加了5·19中国旅游日腾冲主会场活动,并举办了施甸分会场活动。在施甸分会场3天的宣传活动中共设置展位50余个,游览人数10万人次,产生旅游总收入约300万元。三是强化文旅宣传,“施甸文旅”抖音号7月传播力指数县区排名冲进云南省前10名,荣获第7名的成绩。“施甸文旅”抖音、视频号双平台,截至目前共发布76条,累计点赞量2.3万,浏览量100.5万次。

8.绿美景区创建工作稳步推进。2023年绿美景区创建点2个:分别为野鸭湖湿地景区和石瓢景区。截至到目前,野鸭湖景区规划了600㎡的绿美地块,已经播撒花种;石瓢温泉景区绿美地块完成了50平方米的绿化,种植芭蕉树30株。目前,绿美景区工作有序推进中。

9.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一是着力开展诚信评价复评工作。全县已上线494家,2023年复评137家,其中餐饮76家,酒店41家,租赁车9家,景区7家,涉旅商品经营户4家。餐饮、酒店和租赁车诚信复评已于5月底100%完成。二是把市场整治与安全生产、扫黑除恶、自建房排查、燃气安全排查等工作相结合,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处置发现问题,净化文化娱乐市场,利用各个重要节点、节假日对全县范围的KTV、网吧进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意识形态进行检查。2023年施甸县文化和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派出执法人员96人次,执法车辆32车次,检查经营户427户次,其中:检查旅游景区(点)80家次,网吧33家次,歌舞娱乐场所312家次,印刷企业2家次。三是文旅行业市场执法成果丰硕。2023年共依法查处案件4件,其中:娱乐场所1家,娱乐场所提供营业性陪侍案1起,给予当事人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已办结。非法出版物3家,擅自从事音像制品零售经营活动案件3件,对3起当事人给予警告,没收侵权复制品共计6510盘(含送检侵权复制品)和违法所得共计600元,对一起没有违法所得的当事人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3起案件已办结。四是全年召开了全县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1次,与景区、文保单位、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服务场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48份。同时,邀请了消防大队业务人员在奥维斯KTV开展了一次文旅行业消防安全演练,有效提升了各行业的消防安全意识,规范了操作流程。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文化文博事业股、旅游事业股、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4,554,436.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94,211.64元,占总收入的94.2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0,225.18元,占总收入的5.7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87,773.38元,增长11.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7,577.94元,增长5.6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60,195.44元,增长874900.61%主要原因是:

1.行政运行(2070101)增加732,84.33元;

2.文化创作与保护(2070111)增加55,800.00元;

3.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70199)增加254,973.43元;

4.其他体育支出(2070399)增加61,000.00元;

5.其他文化与体育传媒支出(2079999)增加946,409.00元;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增加33,740.96元;

7.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080799)增加5,070.00元;

8.死亡抚恤(2080801)增加19,951.00元;

9.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增加27,842.28元;

1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增加9,701.38元;

11.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96003)减少999,999.00元;

2023年主要是市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增加55,800.00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增加1,051,656.00元,三条健身步道工程减少199,999.00元,转拨干部学院杨善洲精神体育馆项目工程款减少800,000.00元,其他收入大幅度增加,所以收入合计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4,394,211.64元。其中:基本支出2,861,036.21元,占总支出的65.11%;项目支出1,533,175.43元,占总支出的34.8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27,577.94元,增长8.0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8,324.51元,增长3.94%;项目支出增加219,253.43元,增长16.6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

1.行政运行(2070101)增加730,88.89元;

2.文化创作与保护(2070111)增加55,800.00元;

3.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70199)增加254,973.43元;

4.其他体育支出(2070399)增加61,000.00元;

5.其他文化与体育传媒支出(2079999)增加786,409.00元;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增加33,740.96元;

7.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080799)增加5,070.00元;

8.死亡抚恤(2080801)增加19,951.00元;

9.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增加27,842.28元;

1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增加9,701.38元;

11.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96003)减少999,999.00元;

主要是2023年度用于保障单位的人员工资、保险等费用增加,市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增加55,800.00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增加1,051,656.00元,三条健身步道工程和转拨干部学院杨善洲精神体育馆项目工程款相比去年减少2023年度总体支出呈增加趋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61,036.2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8,324.51元,增长3.94%,主要原因分析: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37,485.72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9,189.00元,津贴补贴减少138,337.00元,奖金增加161,96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33,740.9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34,114.2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51,785.67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403.81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0,675.79元,其中:办公费增加13,886.92元,水费增加530.00元,差旅费增加21,024.00元,培训费减少3,780.00元,劳务费减少6,5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10,62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8.13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7,998.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8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49,837.00元,其中:生活补助减少49,837.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04,986.42元,占基本支出的91.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6,049.79元,占基本支出的8.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3,175.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9,253.43元,增长16.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文化旅游经费增加,市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增加,所以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148,8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市级县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发放,省级每人每年补助8,000.00元、市级每人每年补助1,800.00元、县级每人每年补助1,000.00元。

2.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54,973.43元,主要用于“5.19”中国旅游日腾冲主会场和施甸分会场,两场活动的经费支出。

3.2070399其他体育支出61,000.00,主要用于施甸县足球场减少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4.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63,332.00元,主要用于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费用和图书馆LED显示屏采购。

5.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07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本年度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6.2296003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0,000.00,主要用于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体育馆经费。

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4,211.6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7%。与上年相比增加1,227,576.94元,增长42.82%,主要原因分析: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37,485.72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9,189.00元,津贴补贴减少138,337.00元,奖金增加161,96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33,740.9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34,114.2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51,785.67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403.81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033,858.22元,其中:办公费增加13,886.92元,水费增加530.00元,差旅费增加70,704.00元,租赁费增加12,620.00,培训费减少3,78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771.00元,专用材料费增加415,736.73元,劳务费增加25,580.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421,3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10,62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8.13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7,998.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82,736.7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67,033.00元,其中:生活补助增加67,033.00元。

4.资本性支出(基建支出)减少40,000.00元,其他基本建设支出减少40,000.00元。

5.资本性支出增加29,200.00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增加29,2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615,63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1%。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公用经费、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5,07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3,50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398.00元,决算为44,111.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32.00元,决算为31,957.8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45%,完成年初预算的132.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66.00元,决算为12,15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55%,完成年初预算的79.1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1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398.00元,支出决算为44,111.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32.00元,决算为31,957.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66.00元,决算为12,15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开展文化文物调研、招商引资、固定资产入库工作量增加,下乡次数增加,油卡充值额度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829.13元,下降6.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8.13元,下降0.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71.00元,下降18.5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履行厉行节约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所以三公经费也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文化工作、旅游工作、招商引资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化工作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景区景点安全生产检查、旅游工作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049.79元,比上年增加20,675.79元,增长8.7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较上年增加,所以机关运行经费也相应增加。

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5,178.92元,水费2,000.00元,差旅费21,024.00元,工会经费21,09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57.87元,其他交通费173,59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56,062,754.89元,其中,流动资产2,029,403.55元,固定资产48,097,352.6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719,699.7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3,216,299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78,166.7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248,631.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757.8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757.8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公开报告单位版(元为单位).doc
附件【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