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9234k/20230925-00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文号 | 浏览量 | 30 |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县政府有关文化和旅游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并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发展目标及发展规划,并加强组织、指导和监督其实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省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鼓励、指导、扶持精品文艺创作,促进城乡文学艺术繁荣。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导农村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建设和发展,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6.管理全县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拟订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弘扬等工作。
7.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8.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加强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管理,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9.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和组织全系统人事、劳资、职改、业务培训及纪检监察工作,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财物实施监督管理。
1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施甸县图书馆每周开放60小时,坚持节假日正常开放,各阅览室和阅览设备免费开放,并及时安排新书上架,保障读者基本文化权益,为读者阅读提供方便,共接待读者7.5万人次,借阅人次8000人,外借书刊8600册次。县图书馆常设以“走进图书馆”为服务主题的阅读推广和文化展览,2022年共组织开展了4·23全民阅读日、跳跃的河山阅读分享会、“党史学习阅读分享会”、“山乡儿童县城行”、“伟大的母亲”、“美丽中国支教在保山”等一系列活动,逐步形成图书阅读品牌活动。施甸县文化馆常年设有常年设有洞经古乐、器乐、舞蹈、曲艺等服务内容,2022年完成舞蹈、器乐和戏曲培训14期,参训人员500人次。13个乡镇2022年累计开展了文化文艺、志愿服务等活动共15期。
2.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一是通过对全县范围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全面调查整理,深度挖掘其内涵,在保护历史文化的同时为文艺创作提供素材,为文旅融合发展奠定基础。2022年积极申报省级非遗项目2项,分别为土罐茶制作技艺和干栏片制作技艺,目前项目已入选,正在公示。同时,新增3个市级文保单位分别为大马厩岩房遗址、遂通桥、火星山大岩房遗址。二是在2022年的“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我局举办以“爱旅游·爱生活·爱施甸”、“连接现代生活绽放迷人光彩”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在广场、职业高级中学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形式多样,以非遗讲座、文物讲座、设立展板、发放宣传单、非遗技艺现场展示以及文艺演出等方式进行。集中展示施甸“布朗族打草鞋”“施甸面塑”“掇花背腰”刺绣以及“一坤窑”陶艺制作技艺,施甸职业高级中学1000多名师生积极动手体验非遗技艺。还设置了《施甸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施甸县馆藏文物简介》书目,向广大市民介绍施甸历史文化、非遗文化。此次活动共有17家本地企业参加,累计发放500余份宣传单,直接产生经济效益3万元,参与人数6000人次。三是利用第十七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走进职中,与学生面对面开展了一次静态和动态的互动的方式,集中展示施甸“布朗族打草鞋”“施甸面塑”“掇花背腰”刺绣以及“一坤窑”陶艺等非遗传统的制作技艺,职中的1000多名师生积极动手体验非遗技艺。四是成功申报第二批云南省首个全国地质文化乡,在引领全省地质文化工作上具有重要意义。
3.有序推进惠民活动
省级文艺轻骑兵基层行暨云南戏剧“山茶花奖”艺术团文艺志愿服务走进施甸县,开展“送欢乐 下基层”活动。文艺演出以舞蹈、独唱、魔术、戏曲、快板等12个激荡新时代气息的优秀文艺作品轮番登场,歌颂着新时代下新中国的繁荣昌盛,营造良好氛围。
4.积极推进旅游品牌化创建
一是全力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已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搭建创建专班,制定《施甸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创建材料已于6月底上报,并多次到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处室汇报,已获得省厅大力支持和肯定,目前正在完善迎检准备。二是积极推进品牌创建。为确保完成每县每年至少创建1个A级景区的任务,正在快速推进万兴春润农庄3A级景区创建工作,申报材料已上报市文旅局,等待市文旅局组织评审,有望年内完成申报。积极推荐善洲林场景区和福强大酒店申报旅游文明示范单位。指导温泉古镇见山客栈和石头寨客栈申报丙级民宿,省级专家组已进行实地评审,正在等待评审结果。三是加快推进课题研究。聘请云南大学旅游研究院专家团队,启动“进一步深入挖掘杨善洲精神时代价值,发展红色旅游,促进乡村振兴研究”课题研究,计划12月份提交成果。四是施甸旅游产业发展趋势平稳。2022年完成接待游客人数280万人,旅游总收入24亿,同比增长20%。
5.抓实重点项目工作
一是抓实旅游行业固投。县级下达固投任务6.22亿元,今年1—9月份共完成固投5.69亿元,占全年任务数的91.47%,预计今年能完成县级下达的固投指标任务。二是强化项目储备。按照省文旅厅“35102”项目包装工作部署和市文旅局项目策划包装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抓住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的契机,谋划了16个文旅项目,充实了项目储备。三是积极招商引资。加快推进旧城和尚田旅游开发项目招商,目前正在谈判,有望年内签约;积极推进水墨古村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目前,已与中船重工初步对接,该公司有投资意向,下一步将积极跟进。
6.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行业管理
一是着力开展诚信评价复评工作。开展“一部手机游云南”智慧化建设,景区创建工作实现质与量的双重突破,诚信评价复评工作有序的推进,全县上线的商户餐饮160家、住宿84家、汽车租赁9家和景区7家,其中:旅游汽车、租赁车已100%完成;餐饮企业和住宿企业完成50%。二是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有序开展。把市场整治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等工作相结合,定期开展检查和宣传,及时处置发现问题,严格落实游客30天无理由退换货等政策。确保规范有序的良好旅游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我局以净化文化娱乐市场目标,以严守意识形态高地为原则,利用各个重要节点、节假日对全县范围的KTV、网吧进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意识形态进行检查。重点对曲库、MV歌曲画面、点播系统等进行抽检,检查歌曲是否健康有益、曲库是否存在含有危害国家、领土完整等的内容进行检查,2022年年内将开展检查10轮,出动检查人次92人次,行政处罚1家。同时,主动对全县书店进行突击检查2次,未发现违规出版物及印刷品。三是持续抓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促景区、文化娱乐场所、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等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四是积极做好法治推广。2022年3月县图书馆杜海生馆长被云南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6年—2020年云南省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7.严格落实防疫工作要求,打好文旅系统防疫阻击战
一是严格落实防疫工作要求,筑牢文旅防疫工作之基。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近70人次,检查文化旅游经营单位240余家次。坚持以网吧、娱乐场所、景区为重点,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全力维护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平安稳定。二是加大对文旅企业的指导,对全县28家企业、7家景区进行“一对一”现场指导细化防控计划、防控措施,指导做好日常消毒,严格按常态化措施要求抓好落实,各经营单位严格落实扫码、亮码、测温、登记、一米线、消毒等常态化措施,从业人员按要求认真落实核酸检测,守住疫情防控的底线,确保疫情不在文旅行业传播。
8.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涉及重大项目1个即施甸县锦鑫东方大酒店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52636.51平方米,新建酒店、宴会厅、休闲体验中心、综合楼、接待中心,酒店房间300间,配套停车位300个、绿化等附属设施。目前,项目所有单体基础工程全部完成施工,休闲体验中心及接待中心主体完工,正进行装饰装饰工程;酒店主体工程施工至九层板面,进行1—8层墙体支砌及电力管道、消防、暖通管道预埋工程;宴会厅完成基础及钢构预埋工程;综合楼施工至二层板面。2021年9月至年底,累计完成投资4.6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文化文博事业股、旅游事业股、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066,663.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66,633.7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74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57,461.97元,下降12.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56,033.11元,下降12.0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428.86元,下降97.96%。主要原因是:
1.行政运行(2070101)增加415,407.12元;
2.文化创作与保护(2070111)减少46,800.00元;
3.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70199)减少395,264.32元;
4.其他文化与体育传媒支出(2079999)减少1,770,668.00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增加25,628.48元;
6.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增加15,664.59元;
7.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96003)增加1,199,999.00元;
2022年主要是市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减少46,800.00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减少1,770,668.00元,三条健身步道工程增加199,999.00元,转拨干部学院杨善洲精神体育馆项目工程款增加1,0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066,633.70元。其中:基本支出2,752,711.70元,占总支出的67.69%;项目支出1,313,922.00元,占总支出的32.3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75,342.87元,下降20.9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9,631.92元,增长20.04%;项目支出减少1,534,974.79元,下降53.8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
1.行政运行(2070101)增加362,938.83元;
2.文化创作与保护(2070111)减少46,800.00元;
3.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70199)减少471,027.29元;
4.其他文化与体育传媒支出(2079999)减少2,161,146.50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增加25,628.48元;
6.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增加15,664.59元;
7.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96003)增加1,199,999.00元;
主要是2022年度用于保障单位的人员工资、保险等费用增加,但是施甸县抗战江防遗址项目工程款减少1,700,000.00元,财政贴息补助资金减少168,400.00元,支出总体呈下降趋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52,711.7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9631.92元,增加20.00%,主要原因分析: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69,367.42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04,640.00元,津贴补贴增加192,329.00元,奖金增加167,7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25,628.4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5,272.6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36,202.67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6,059.50元,其中:办公费减少11,444.50元,水费减少655.00元,邮电费减少25,855.00元,差旅费24,000.00元,培训费增加16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440.00元,劳务费减少8,622.00元,工会经费资金1,047.0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3,75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56,324.00元,其中:生活补助减少56,444.00元,奖励金减少12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17,337.70元,占基本支出的91.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5,374.00元,占基本支出的8.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3,922.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34,974.79元,下降53.87%,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统一压缩部门办公经费和项目经费,文化旅游经费也相应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37,000.00元,主要是县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
2.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6,923.00元。
3.2296003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199,999.00元。
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0,000.00元。施财预〔2022〕168号施甸县公共文化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消防工程项目设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6,634.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49%。与上年相比减少2,222,273.58元,下降43.67%,主要原因分析: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90,223.71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04,640.00元,津贴补贴增加192,329.00元,奖金增加167,7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25,628.4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5,272.6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15,346.3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006,621.29元,其中:办公费减少397,627.80元,水费减少655.00元,邮电费减少102,090.00元,差旅费减少83,136.82元,租赁费减少9,000.00元,培训费增加3,78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2,955.00元,专用材料费减少24,700.00元,劳务费减少14,902.0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98,3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04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4,6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3,7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92,341.67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45,876.00元,其中:生活补助减少45,756.00元,奖励金减少120.00元。
4.资本性支出(基建支出)减少1,660,000.00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减少1,66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484,368.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6%。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公用经费、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三馆项目消防工程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6,308.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5,957.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900.00元,支出决算为46,94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01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8.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92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1.8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9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900.00元,支出决算为46,94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01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9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履行厉行节约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所以三公经费也相应减少;二是预计公务活动减少,上级文化文物调研次数减少、招商引资接待次数减少导致我局接待费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555.00元,增长19.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600.00元,增长16.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955.00元,增长降24.6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局实际产生的公务接待批次比上年增长,主要用于文化文物调研,下乡次数增加,油卡充值次数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邀请市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协助我局办理案件次数增加,导致公务接待的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文化工作、旅游工作、招商引资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化工作开展、旅游工作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374.00元,比上年减少34,447.50元,下降12.77%,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度单位邮电费、差旅费及劳务费较上年减少,所以机关运行经费也相应减少。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292.00元,水费1,470.00元,培训费3,780.00元,劳务费6,500.00元,工会经费31,71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16.00元,其他交通费165,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54,284,588.17元,其中,流动资产2,073,467.33元,固定资产1,848,720.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9,560,7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801,7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88,804.0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89,45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