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9234k-/2022-092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09-20 |
文号 | 浏览量 | 20 |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县政府有关文化和旅游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并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发展目标及发展规划,并加强组织、指导和监督其实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省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鼓励、指导、扶持精品文艺创作,促进城乡文学艺术繁荣。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导农村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建设和发展,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6.管理全县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拟订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弘扬等工作。
7.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8.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加强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管理,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9.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和组织全系统人事、劳资、职改、业务培训及纪检监察工作,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财物实施监督管理。
1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重点项目为抓手,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1)强化项目谋划,完善十四五文旅项目库。充分发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对口帮扶施甸的契机,推进机制优势,强化要素保障,统筹文旅项目,重点围绕红色旅游、绿色生态、游客集散中心基础设施等谋划了66个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十四五”专项资金。
(2)聚焦红色旅游,着力将施甸打造成为集红色文化体验和“两山”理论实践于一体的全域旅游示范县。一是8月底制定印发了《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施办字〔2021〕35号);二是9月制定印发了《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施甸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 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施办字〔2021〕40号)。目前,成员单位已按照实施方案和评分标准有序推进着各项工作,计划用近一年半的时间,力争到2022年12月底如期创建成功。
2.以品牌创建为引领,助推文旅产业提质升级
(1)积极推进景区创建工作。通过多次实地调研,2021年拟申报创建万兴长浪坝为A级旅游景区,目前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每年都有一个A级景区入库。
(2)积极推进旅游名镇和旅游名村创建工作。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脱贫攻坚工作为支撑,拟申报姚关镇为旅游名镇,山邑村为旅游名村,目前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
(3)持续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工作。通过整合住建、交通、工信等部门,施甸县2015—2020年已累计完成新建、改建旅游厕所60座。其中:新建18座,改建42座。并于2021年10月初已编制完成了2015—2020年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情况报告。
3.强化旅游宣传,完善智慧旅游系统
(1)巩固一部手机游云南施甸智慧旅游板块。
(2)再完善施甸旅游投诉处理系统,增加了县级指挥中心投诉处理人员4名,景区景点投诉处理人员6人,及时处理好游客投诉。
(3)完成了“一部手机游云南”涉旅企业租赁车、餐饮、住宿、景区景点、涉旅商品经营户共计494家企业诚信评价工作。
(4)为确保旅游景区安全有序,疫情防控和旅游两手抓。对全县范围的4个AAA级景区、1个AAAA级景区,制定了预约制度,确保景区“预约、限量、错峰”的要求严格落实。
(5)年内完成了30天无理由退换货宣传工作,共计张贴宣传海报1000余份,全面覆盖所有A级景区、星级酒店、公共交通工具及相关公共场所等。
4.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1)阵地建设基本保障。县图书馆为国家一级馆,日均服务量400人,开馆至今共接待读者近50万人次。县文化馆为国家二级馆,常年设有洞经古乐、二胡、器乐、舞蹈、打击乐、宣传橱窗、欢乐乡村大家乐、送戏下乡、曲艺小三弦弹唱等服务内容,每周对公众实行免费,年度服务群众达10余万人次。十三个乡镇文化站均有站所,每个文化站均设电子阅览室、图书阅览,统一配备数字共享工程互联网电脑,部分乡镇有乡情展室。13个乡镇文化站均免费开放。全县137个行政村均建设有村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有阵地依托。
(2)着力项目建设,夯实公共服务基础。到现在,施甸县共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村组活动场所540个,其中组织部组织活动室项目实施156个、浦发行村级文化活动场所项目实施3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活动场所17个、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4个、其他资金整合实施347个。全县138个行政村(社区)都有村级公共活动场所,覆盖率100%。
(3)“两馆一站”均免费开放。由于疫情原因,2021年底总流通人次预计10000人次,书刊文献外借预计2000人次。县文化馆完成宣传橱窗3期;舞蹈培训、器乐、民乐和戏曲完成培训4期,参训人员445人次;展览1次,展出作品120余幅,观众0.3万人次;辅导文艺团队10支,指导节目12个。13个乡镇完成培训15次,参与588人次;演出34次,参与11110人次;开展橱窗宣传262期、板报34期;辅导文艺团队389支,共指导244次;组织开展各类活动52次,共参与30000多人次。
(4)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建立了以县级图书馆为总馆,13个乡镇文化站所为分馆,137个行政村书屋为服务点的总分馆服务网络,实现图书借阅通借通还,图书服务整合共享一体化无差别服务。推行互联网+智能服务模式,利用指纹识别技术、射频码技术、微信公众号服务绑定等智能化服务方式对外开展图书借阅、阅览,提供了自助借还、电子阅览、预约借书、馆际互借的人性化服务。
(5)数字图书馆建设工作成效明显。施甸县图书馆开发了微信“施甸县图书馆数字阅读平台”小程序,通过好友推荐微信扫一扫或者直接搜索即可轻松进入施甸县图书馆自助阅读平台。首页分类含有看书、听书、视频和精读等50余种分类,真正做到“可听、可看、可收藏”。亮点推荐:一是每日学习时长会被记录,可累计成书券进行兑换;二是小程序可以办理电子借阅证,并可与实体店进行绑定,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
(6)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一是建立了善洲书屋。善洲书屋位于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占地面积60平方米,藏书5000册,阅览席位20个,主要服务于景区游客。二是东篱风语景区已成为我县第二个公益阅读推广点,目前投放图书600册。东篱风语景区以生态自然、乡村休闲为主题,游客性别年龄结构完整,是阅读需求集中的旅游区,投放了包含文化旅游建设、少儿图书、亲子关系、生态自然等内容书籍,总馆专人对接,景区专人进行管理,是文旅融合发展的成功实践。
5.基本服务项目内容丰富
(1)演出活动深受喜爱。一是年内完成2021年78场惠民演出和戏曲进乡村演出任务,把创作的精品艺术送到田间地头、送到人民群众之中,让大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二是举办杨善洲精神原创歌曲演唱比赛。在10月8日的决赛中,10名选手用歌声礼赞杨善洲精神,重温杨善洲那些朴实真诚的故事,对党忠诚的初心,为民奉献的精神。全县人民通过“现场云”直播平台均可观看全程演出盛况,在深情怀念,催人奋进的音乐旋律中,让人们再次深刻感受到了杨善洲精神的力量。
(2)群众文化丰富多彩。近年来,通过积极培育,全县137个行政村(社区),共有业余文艺演出队450支,每天都有群众到当地活动场所开展打歌、花灯、跳广场舞等自娱自乐的歌舞活动,春节、端午节、泼水节、儿童节等节日期间,各村都会组织广大村民开展文艺节目演出活动,实现了“村村有文艺队”、“天天有歌舞”、“年年有演出”。100%的村实现了一村一月放映一场免费电影,即“月月有电影”。
(3)图书阅读活动成品牌。县图书馆常设以“走进图书馆”为服务主题的阅读推广和文化展览。阅读推广以诗会、读书会、文化沙龙、专家公开课、善洲讲堂的形式进行。以“悦读越快乐”为主题,以读者兴趣爱好为导向,建立了多个阅读圈,并以阅读圈为载体,社会团体为对象,县内的老干部诗书画协会、作家协会、演讲家协会、摄影家协会、残联、妇联、共青团积极组织人员到图书馆开展阅读共享和展览活动。馆内设有视障阅览室、安全教育基地、青土青年之家、创客工作室,不断满足各类图书文创需求,服务面得到立体拓展,成功打造了“山区儿童看施甸”、“公检法干部阅读日”“视障爱心听书会”“党员干部主题学习日”“中学生文化周”“乡土诗会”“我与名家面对面”“摄影沙龙”“书画笔友会”等阅读推广品牌活动,年参与达上万人次。
(4)公共文化服务发展融入新方式。依托农家书屋平台,施甸县各站点通过开设“善洲讲堂”,引导党员群众走进农家书屋学党史,邀请村支书、驻村工作队长、老党员担任宣讲员,分享入党初心故事,以亲历者视角讲述在中国共产党带领下农村的变迁,把农家书屋打造成“党史学堂”。同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基层党支部进书屋,以主题实践、党日活动等形式,开展法律政策解读、以文艺精品展演为媒,用声乐、话剧、戏曲、表演等艺术形式讲好党的百年故事,让群众享受动态的“精神大餐”。同时,不定期邀请县内致富带头人、“土专家”,开展讲座或经验分享会,让农家书屋成为学习掌握农业种植、养殖、创业等科技文化相关知识和技巧的场所,成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的主阵地。
6.文化遗产开发与保护工作扎实推进
(1)一是县政府将文物安全纳入社会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建设,每年预算资金52200元,给予文保单位所在行政村每个点360元/年的文物委托保护经费,在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古建筑均给予整栋保留保护,并与13个乡镇及相关部门签订了安全责任书;二是县文旅局与全县有文物保护单位的村委会签订了文物委托管理协议,明确了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单位。三是召开文物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推进会,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结合第44个国际博物馆日、第10个中国旅游日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开展了“文化遗产共传承”活动,到人群众聚焦中心进行宣传,旨在传播保护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的重要意义,引导全民参与、共同保护传承。积极开展省级项目申报工作,目前正在编制《打干栏》《施甸布朗族弹唱》《施甸传统手工古法制茶》3个项目申报书。年内按时发放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8000元补助、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每年1800元补助。
(3)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宣传形式,积极宣传文化成果。在官方微信和微博媒体开展文化遗产、民俗文化等传消息推送,内容主要以文旅融合、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介绍、法律法规等为主,切实提高了非遗传承和文物资源相关知识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7.加强安全监管,及时排查隐患。一是严格按照《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每个季度分为3个片区对各片区的景区景点、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文化活动场所进行检查,预计年内将完成4个季度的安全检查36人次,出车12车次。二是7月19日,组织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文物古建、旅游景区景点、乡镇文化站站长在姚关清平洞开展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培训会。全体人员进行了灭火实操练习和紧急疏散演练,通过实际参与加强效果,让参与者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加深了对消防安全知识的理解,以此做到警钟长鸣,不断提高消除安全隐患的能力。
8.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推进施甸县抗战江防遗址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643万元。项目已完成了老320国道至大山头炮兵阵地遗址旅游公路拓宽开挖及公路挡墙支砌;大山头1号停车场的挡墙支砌及部分回填;大山头2号停车场的清理、平整及部分回填;完成项目投资约300万元,截止目前,已拨付给施工方项目工程款80万元。
9.加强综合监管,优化文化旅游市场环境
施甸县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共有29家,其中网吧4家,KTV25家。2021年新办行政许可1户、注销停业1户。一是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利剑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县文化旅游文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二是保持对文旅系统黑恶势力的高压打击态势,将“扫黑除恶”斗争引向深入。三是加强对网吧、娱乐场所和景区景点的监管:对文化场所、A级景区、星级宾馆开展“体检式、全覆盖、常态化”监管,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2021年,施甸县文化和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派出执法人员175人次,执法车辆34车次,检查经营户264户次,检查旅游景区(点)42家次,网吧33家次,歌舞娱乐场所136家次,印刷企业3家次,文保单位46家次,电影3家次;四是每月认真填报市场整治报表,实时监控退换货中心和县级旅游监管中心,全年无领导研究处置的涉旅和旅游监管重大问题发生;无涉旅负面新闻、舆论传播;无涉旅安全事故发生;无涉旅行政、刑事案件,旅游市场秩序良好。
10.严格落实防疫工作要求,打好文旅系统防疫阻击战
一是严格落实防疫工作要求,筑牢文旅防疫工作之基。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近70人次,检查文化旅游经营单位240余家次。坚持以网吧、娱乐场所、景区为重点,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全力维护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平安稳定。二是加大对文旅企业的指导,对全县29家企业、7家景区进行“一对一”现场指导细化防控计划、防控措施,指导做好日常消毒,落实好“一米线”规定,建立起政企共管的防控责任网络,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4,624,125.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22,666.81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58.60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对比减少3,632,505.17元,下降44.00%,主要原因分析:
1.行政运行(2070101)增加155,693.77元;
2.艺术表演团体(2070107)减少51,948.00元;
3.文化活动(2070108)减少296,830.50元;
4.文化创作与保护(2070111)增加37,000.00元;
5.其他文化支(2070199)减少254,735.68元;
6.体育场馆(2070307)减少2,011,809.85元;
7.其他广播电视支出(2070899)减少200,000.00元;
8.其他文化与体育传媒支出(2079999)减少850,745.96元;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增加17,991.68元;
10.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增加924.06元;
1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减少140,342.37元;
12.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160299)增加36,712.80元;
2021年主要为免费开放经费减少1,050,000.00元,改革开放40周年文艺汇演经费减少296,830.5元,地面补点建设项目减少200,000.00元,三馆水电费减少140,342.37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减少2,346,190.9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5,141,976.57元。其中:基本支出2,293,079.78元,占总支出的44.60%;项目支出2,848,896.79元,占总支出的55.4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11,842.16元,下降13.63%,主要原因分析:
1.行政运行(2070101)增加206,542.06元;
2.艺术表演团体(2070107)减少51,948.00元;
3.文化活动(2070108)减少296,830.50元;
5.群众文化(2070109)减少197,041.87元;
6.文化创作与保护(2070111)增加37,000.00元;
7.体育场馆(2070307)减少2,430,000.00元;
8.其他广播电视支出(2070899)减少200,000.00元;
9.其他文化与体育传媒支出(2079999)增加1,612,954.54元;
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增加17,846.08元;
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增加4,759.94元;
12.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增加140,342.37元;
13.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160299)减少36,712.80元;
主要是2021年体育场馆收入减少、免开经费直接下达到乡镇,由乡镇直接支付,导致免开经费也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93,079.7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8,376.37元,下降61.90%,主要原因分析: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42,289.18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69,794.00元,津贴补贴增加28,36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17,991.6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28,492.8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5,684.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3,341.6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08,384.37元,其中:办公费减少31,206.45元,印刷费减少2,388.00元,咨询费减少55,140.00元,水费减少53,840.01元,电费减少91,614.31元,邮电费增加21,249.90元,差旅费增加17,525.00元,租赁费减少70,240.00元,培训费减少70,671.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440.00元,专用材料费减少13,760.50元,劳务费减少53,988.00元,工会经费减少19,20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61,8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37,4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02,216.00元,其中:生活补助减少101,616.00元,医疗费补助减少60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91,646.28元,占基本支出的86.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1,433.50元,占基本支出的13.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48,896.7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2,930.97元,下降13.46%,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统一压缩部门办公经费和项目经费,文化旅游经费也相应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139,800.00元,主要是省级、市级、县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
2.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71,027.29元,主要是免开资金项目,用于支付办公费、劳务费;健康目的生活奖补资金、财政贴息补助资金等。
3.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38,069.5元。其中:施财建〔2018〕15号施甸县抗战江防遗址建设项目1,700,000.00元;施财教〔2021〕4号、施财教〔2021〕63号、施财教〔2021〕58号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439,769.5元;施财预〔2021〕125号送戏下乡98,3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88,908.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7%。与上年对比减少862,090.45元,下降14.49%,主要原因分析: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21,432.89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69,794.00元,津贴补贴增加28,35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17,991.6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28,492.8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5,684.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17,514.61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621,107.34元,其中:办公费增加269,236.85元,印刷费减少23,197.00元,咨询费减少55,140.00元,水费减少53,840.01元,电费减少91,614.31元,邮电费减少97,484.90元,差旅费增加15,734.02元,租赁费减少61,240.00元,培训费减少76,591.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7,874.00元,专用材料费减少431,660.50元,劳务费减少61,596.96元,工会经费减少19,20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6,7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61,8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275,058.33.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7,584.00元,其中:生活补助减少37,584.00元。
4.资本性支出(基建支出)增加1,600,000.00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增加1,6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747,935.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30%。主要用于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奖励资金及专项资金、施甸县抗战江防遗址项目、送戏下乡经费、免费开放经费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0,6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0,293.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700.00元,支出决算为39,386.00元,完成预算的52.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416.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70.00元,完成预算的23.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70.00元,完成预算的23.9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履行厉行节约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所以三公经费也相应减少;二是由于疫情的影响,各项公务活动减少,上级文化文物调研次数减少、招商引资接待次数减少导致我局接待费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4,574.00元,下降27.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700.00元,下降19.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874.00元,下降39.6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履行厉行节约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所以三公经费也相应减少;二是由于疫情的影响,各项公务活动减少,上级文化文物调研次数减少导致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16.00元,占69.61%;公务接待费支出11,970.00元,占30.3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16.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416.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文化工作、旅游工作、招商引资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9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9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化工作开展、旅游工作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821.5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8,376.37元,下降61.9%,主要原因分析:
1.咨询费减少55,140.00元,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支付资金。
2.工会经费减少19,201.00元,主要为:局机关2020年工会经费。
3.培训费减少74,291.00,主要是为:2021年度培训次数减少。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9,049.50元,水费2,125.00元,电费569.26元,邮电费9,190.00元,差旅费19,850.00元,劳务费12,122.00元,工会经费30,66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16.00元,其他交通费161,8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52,295,784.08元,其中,流动资产1,848,888.13元,固定资产124,495.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9,520,7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801,7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99,761.3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2,295,784.08
|
1,848,888.13
|
124,495.95
|
71,125.49
|
0
|
0
|
53,370.46
|
0
|
49,520,700.00
|
0
|
801,700.00
|
|
|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