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9234k-/2021-0922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9-22 |
文号 | 浏览量 | 36 |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县政府有关文化和旅游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并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发展目标及发展规划,并加强组织、指导和监督其实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省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鼓励、指导、扶持精品文艺创作,促进城乡文学艺术繁荣。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导农村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建设和发展,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6.管理全县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拟订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弘扬等工作。
7.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8.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加强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管理,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9.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和组织全系统人事、劳资、职改、业务培训及纪检监察工作,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财物实施监督管理。
1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决打赢阻击战,疫情防控成效显著
(1)高度重视,组织缜密。第一时间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明确了防控工作中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机制、工作要求、工作措施等。构建起了疫情防控的工作体系,真正做到“底数清、目标准、责任明、机制顺、要求严”。疫情期间严格管控,劝返景区景点人员266人,关闭6个景区景点、16处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和24个经营性娱乐场所。通过严格的管控和监督,全县所有景区景点、公共文化服务场馆、经营性娱乐场所防控工作开展扎实有效,截止目前未出现任何异常情况。
(2)持之以恒,防控常在。一是按照“县城范围和景区景点由县文旅局负责、各乡镇由乡镇文化站负责”的责任分工,对全县范围所有景区景点、公共文化服务场馆、经营性娱乐场所进行每天一次巡查,并执行“零报告”制度。二是定期进行全面督促检查。由我局主要领导带队,班子成员参与,每5天对全县所有点进行一轮现场督促检查。三是开展景区景点和旅游服务商店是否存在贩卖野生动物及制品的情况。并对旧城清水旅游特色村、善洲林场、野鸭湖、石瓢温泉景区和怒江大峡谷娲女神泉谷景区及周边进行了“地毯式”排查,累计出动2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700余份,排查餐馆12家,宾馆4家。
(3)重视宣传,全民防控。充分发挥企业的宣传作用,在景区景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公共服务场所等张贴公告及“三不、三多、三戴”的防护措施,提醒广大市民的同时,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全力以赴、有条不紊推进我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
(4)守规矩,稳复产。4月初我局严格做好需要复工复产企业的风险评估工作,对景区景点、网吧、娱乐场所等实行逐步开放,切实履行“申请一家检查一家,防控措施到位一家开放一家”的原则,有条不紊的复工复产。严格按照“开业前要检查、开业后要督查”的基本原则进行管控,针对已复工复产的景区景点、网吧和娱乐场所按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半年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出现防控措施不到位,贯彻执行不力的情况,立即关停。4月份全县的文化景区景点、文化经营场所已陆续恢复营业,截止目前已全部复工复产。
(5)以“艺”抗“疫”,艺术凝聚力量。创作了原创诗《决战疫情途中,与你不期而遇》、原创散文《尘世的隔离》、原创抗“疫”宣传歌曲《这一刻》《这个冬天》、原创抗疫诗词《千秋岁·歌卫士》、原创文学《小黎的一天》,在公众号积极推广,凝聚力量,共同抗疫。
2.构建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1)着力项目建设,夯实公共服务基础。到现在,施甸县共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村组活动场所459个,其中组织部组织活动室项目实施156个、浦发行村级文化活动场所项目实施3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活动场所17个、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4个、其他资金整合实施266个。全县138个行政村(社区)都有村级公共活动场所,覆盖率100%。
2020年县图书馆总流通31,100人次,由于疫情的原因同比下降74%,书刊文献外借1,256人次。县文化馆完成宣传橱窗10期;舞蹈培训、器乐、民乐和戏曲完成培训8期,参训人员280人次;展览10次,展出作品120余幅,观众1.2万人次;辅导文艺团队15支,指导节目30个。13个乡镇完成培训15次,参与350人次;送戏下乡演出78次,参与2.4万人次。
(2)稳步推进数字图书馆建设工作。县图书馆自5月8日恢复开放以来,各项工作运转正常高效,开发了微信“施甸县图书馆数字阅读平台”小程序,通过好友推荐微信扫一扫或者直接搜索即可轻松进入施甸县图书馆自助阅读平台,真正做到程序电子借阅证与实体店进行绑定,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2020年已完成看书、听书、视频和精读50余种分类。
(3)迅速推进文化惠民演出工作。因疫情原因上半年未正常开展送戏下乡工作,为确保2020年能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的送戏下乡任务,必须全力以赴推进送戏下乡工作。
(4)加大宣传力度,有效保护文化遗产。一是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题开展到施甸县一中、施甸县大楼中学的非遗进校园知识讲座2场次,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二是按时完成了市级第五批非遗项目、仁和镇申报“云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相关工作。三是收集上报我县2019年以来新创并已经公开的文艺作品17件。四是收集上报保山市“奋斗杯”作品,共评审上报了音乐、书法、摄影等6类63件五是配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托我县滇西抗战江防遗址遗迹群资源申报第三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和著名抗日英烈、英雄群体项目。
3.落实总分馆建设,工作亮点逐渐突显
为全面建成县文化馆、图书馆为总馆,以乡镇综合文化站为分馆的“总分馆制”体系。通过借鉴、参考,制定出适合我县开展的“两新”工作思路,即:方法和实践。6月底已圆满完成施甸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图书馆总馆和13个分馆搭建了业务自动化系统平台,图书分类、编目、录入工作边开放边进行,已录入可通借通还图书4,000余册。目前,善洲书屋已搭建完成,该书屋位于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景区,占地面积60平方米,藏书5,000册,阅览席位20个,主要服务于景区游客。除了有由旺分馆、善洲书屋等一批亮点分馆外,还以“东篱风语”景区为依托共建了社会直属服务网店。随着全民阅读推广活动不断深入,社会单位也参与到了公益阅读推广,县图书馆累计投放图书600册。
4.疫情后的文化行业如春笋般涌现。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整个文化市场行业的发展受到了波及。后疫情时期,娱乐场所如春笋般涌现,截止目前全县共有24户娱乐场所,上半年新增3家娱乐场所,预计全年将新增5家。
5.提质增效,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一是随着国内疫情的逐步稳定,下半年在可控的基础上全国的旅游产业复苏在即,游客的消费信心回升,景区景点发展潜力得到释放。施甸县下半年逐步回暖,2020年预计可完成游客人数200万人次,同比增加20%,旅游收入18亿元,同比增加5%。二是疫情后的文化旅游市场依然坚守底线,防控优先。认真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工作,并做好体温检测,强调高风险地区的客人,直接劝返。各景区景点、文保单位、文化经营单位认真落实扫码(健康码)登记、做到“扫码进、扫码出”,同时继续做好消杀监测等各项工作措施。
6.巩固扶贫成果的,加快乡村振兴步伐
脱贫攻坚俨然走过了5个年头,从2016年,我局到大田坝村开展“挂包帮”工作后,结合当地实际,通过走访、实地调研后,决定在清水村实施特色乡村旅游项目,创新“扶贫+旅游”模式,促进贫困户增收致富、解决村集体经济薄弱问题。后成立旅游专业合作社,打造了旧城乡大田坝清水旅游特色村项目(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实现了村庄道路硬化、新建成了垂钓池2个、游泳池2个,完成投资350万元,旅游特色村初具雏形。并于2018年底投入运营到现在,累计接待游客55万人次左右,2020年底预计能实现收入达130余万元,极大地助力旅游扶贫,为当地农户实现增收致富。 2020年3月份合作社以1,034.00元/股完成了首次分红。
7.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一是善洲特色小镇建设项目、摆榔金布朗风情小镇建设项目预计2020年分别完成投资9,725.00万元和9,570.00万元。二是2020年完成7座旅游厕所上报及百度打点工作,分别是:善洲林场公厕、石瓢温泉公厕、东篱风语公厕、娲女温泉公厕、摩苍林场公厕、原机械广场公厕、水墨古村公厕。目前已建设完成5座,分别是:善洲林场公厕、石瓢温泉公厕、东篱风语公厕、娲女温泉公厕、摩苍林场公厕。
8.有序推进旅游革命和智慧旅旅游工作
一是已完成1个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摆榔乡的申报工作,已确定待公示。二是巩固一部手机游云南智慧旅游板块,继续开展诚信评价工作,全年可完成全县7个A级景区和1个非A景区以及成4家涉旅商品经营户诚信评价工作。
9.“户外+旅游”的新旅游业态
(1)就目前施甸县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和开发程度来说,“户外+旅游”将成为施甸旅游业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县城东边2,400.00米四大山上,兴起了一个新的网红打卡点——东篱风语。以乡村田园风光为载体,以文化艺术为灵魂,以传统“耕读”文化生活体验为内涵,打造集农业观光、康养休闲、文化艺术沙龙、农事体验等项目为一体的田园观光综合景区。目前,已规划完成种植有经济观赏果木500余株;“心湖”高山花海天然婚纱摄影基地15亩;高海拔足球训练场6,000.00平方米;天然滑草道4,500.00平方米;帐篷露营及团建活动草地5,000.00平方米;儿童游乐场1,200.00平方米;山地摩托体验场地4,000.00平方米。试营业以来,共接待游客3万余人,累计收入110万元。
(2)突出差异化产品特色,打造户外运动旅游线
全省大部分县区的资源都有相似性,都在推出康养旅游、休闲旅游、田园风光等类似的产品,如果施甸也走同样的路,就是同质化竞争,难度很大。所以,改变思路,打造户外运动旅游线路,提出差异化发展的设想。通过自驾车、越野车、房车、自引车、徒步等新兴户外运动方式融合在具体户外线路中,在把传统古村落、遗址遗迹、少数民族风俗串联起来,打造几条不同风格的旅游线路。
在整个“十四五”规划当中,施甸县可开发的户外线路大约400公里,预计总投资1.5亿元,分为东西2个小环线。东线以高山草甸、森林、草场为主,西线以怒江大峡谷风光、抗战文化为主。分别在旅游环线内布点,在每个点内完善水电路、停车场、观景台、休息站、标识牌、旅游厕所、游客服务中心等。
10.科学谋划,做好十四五旅游规划和项目谋划工作
2020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结合省委省政府大滇西旅游环线和大力发展半山酒店的有利契机,施甸旅游也要重整旗鼓,力争突破,年内争取完成了十四五旅游规划的初稿。2020年目前已完成大滇西旅游环线中10个重大项目和4个半山酒店和12个旅游特色村项目的编制和上报工作,争取让上报项目进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和十四五发改规划中,为十四五旅游发展奠定了基础。
“十四五”开初,我局共谋划了30个,总投资1,005,600.00万元的项目。从定位思路、旅游线路、具体产品、具体资源点等再认真梳理一点一点的积累,一个一个的做起来,遵循发展规律,最终一定会走出符合施甸旅游发展的路子。
11.重拳出击,文旅市场规范有序
尽管受到疫情的影响,但是我们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没有乱。一是积极做好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相关工作。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利剑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县文化旅游文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三是保持对文旅系统黑恶势力的高压打击态势,将“扫黑除恶”斗争引向深入。四是加强对网吧、娱乐场所和景区景点的监管。对文化场所、A级景区、星级宾馆开展“体检式、全覆盖、常态化”监管,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2020年共派出执法人员268人次,执法车辆56车次,检查经营户1,216户次,检查旅游景区(点)62家次,宾馆(酒店)26家次,涉旅餐饮15家次,网吧125家次,歌舞娱乐场所287家次,印刷企业3家次,文物46家次,音像(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15家次,游艺场所1家次,电影16家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件,并处罚金共肆万元整(40,000.00元),已全部结案。受理信访投诉5起(酒吧4起、歌舞娱乐场所1起),已全部办结。同时,还开展摆摊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00余份。五是每月认真填报市场整治报表,实时监控退换货中心和县级旅游监管中心,全年无领导研究处置的涉旅和旅游监管重大问题发生;无涉旅负面新闻、舆论传播;无涉旅安全事故发生;无涉旅行政、刑事案件,旅游市场秩序良好。
12.行政执法工作严谨更规范
2020年按照 《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要求,我局上报了1卷文化行政处罚案卷(施甸县网络情缘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案卷),及时参与保山市市文化和旅游局的案卷评查。通过评查,该卷案卷评为优秀案卷,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张益山荣获“办案能手”称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8,256,630.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56,030.58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0.00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增加458,255.18元,增长5.89%,主要原因分析:
1.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13299)增加600.00元;
2.行政运行(2070101)减少130,559.56元;
3.艺术表演团体(2070107)减少310,491.81元;
4.文化活动(2070108)增加123,687.50元;
5.文化创作与保护(2070111)增加6,200.00元;
6.其他文化支(2070199)减少150,000.00元;
7.文物保护(2070204)减少200,000.00元;
8.体育场馆(2070307)增加2,011,809.85元;
9.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2070699)减少118,080.00元;
10.其他文化与体育传媒支出(2079999)增加302,436.96元;
1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02)减少21,580.00元;
12.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080503)减少600元;
1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减少75,017.60元;
14.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其他收入2080799)减少19,845.00元;
15.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增加8,506.55元;
16.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减少24,214.53元;
1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增加133,678.37元;
18.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增加140,342.37元;
1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160299)增加36,712.80元;
20.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96003)减少1,380,232.35元。
2020年主要是文工队人员全部退休人,人员工资减少,但体育场馆建设项目增加,所以2020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953,218.73元。其中:基本支出2,661,390.97元,占总支出的44.71%;项目支出3,291,827.76元,占总支出的55.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310,753.37元,下降35.74%,主要原因:
1.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13299)增加600.00元;
2.行政运行(2070101)减少152,993.40元;
3.艺术表演团体(2070107)减少310,491.81元;
4.文化活动(2070108)增加123,687.50元;
5.文化创作与保护(2070111)增加6,200.00元;
6.体育场馆(2070307)减少290,000.00元;
7.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2070699)减少118,080.00元;
8.其他广播电视支出(2070899)增加200,000.00元;
9.其他文化与体育传媒支出(2079999)增加510,590.10元;
10.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02)减少21,580.00元;
11.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080503)减少600.00元;
1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减少75,017.60元;
13.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其他收入2080799)减少19,845.00元;
14.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增加8,506.55元;
15.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减少24,214.53元;
1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减少980.00元;
17.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增加140,342.37元;
18.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160299)减少5,066,45.20元;
19.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96003)减少1,780,232.35元。
2020年主要是文工队人员已全部退休,人员工资减少;并且因为县财政困难,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无法调控,所以项目资金无法支付,最终导致2020年支出大幅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61,390.9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1,258.82元,下降18.18%,主要原因:
1. 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78,367.54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25,370.00元,津贴补贴减少350,760.00元,奖金减少1,5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75,017.6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45,320.8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5,684.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3,916.92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83,134.17元,其中:办公费减少151,699.42元,印刷费减少28,972.00元,咨询费增加55,140.00元,水费增加55,965.01元,电费减少90,084.50元,邮电费减少13,454.13元,差旅费增加35,968.80元,租赁费增加67,107.00元,会议费减少13,650.00元,培训费增加74,291.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3,746.00元,专用材料费增加39,839.50元,劳务费减少110,782.74元,委托业务费减少30,5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49,87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159.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39,6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87,167.65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51,920.00元,其中:退休费减少21,580.00元,生活补助减少130,965.00元,医疗费补助增加600.00元,奖励金减少45.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51,573.10元,占基本支出的73.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09,817.87元,占基本支出的26.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91,827.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19,494.55元,下降45.24%,主要原因:主要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所以单位项目资金无法支付。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70307体育场馆支出2,430,000.00 元。其中:施财建〔2017〕13号仁和足球场建设项目支出430,000.00元;施财建〔2018〕30号由旺足球场建设项目支出1,500,000.00元;施财建〔2018〕30号万兴足球场建设项目支出500,000.00元。
2.2070899其他广播电视支出200,000.00元。其中:施财预〔2020〕246号地面数字广播电视发射设备采购资金200,000.00
3.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25,114.96元(非基建项目)。其中:施财建〔2018〕15号施甸县抗战江防遗址建设项目100,000.00元;施财教〔2019〕45号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425114.96元;施财教〔2018〕36号送戏下乡100,000.00元。
4.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543,358.00元(非基建项目)。其中:;施财行〔2018〕98号一部手机游云南经费支出36,712.8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0,998.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上年对比减少3,310,753.37元,下降35.74%,主要原因: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78,367.54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25,370.00元,津贴补贴减少350,760.00元,奖金减少1,5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75,017.6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45,320.8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5,684.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3,916.92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83,134.17元,其中:办公费减少151,699.42元,印刷费减少28,972.00元,咨询费增加55,140.00元,水费增加55,965.01元,电费减少90,084.50元,邮电费减少13,454.13元,差旅费增加35,968.80元,维修(护)费减少208,000.00元,租赁费增加67,107.00元,会议费减少13,650.00元,培训费增加76,591.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9,647.00元,专用材料费增加252,160.60元,劳务费减少107,282.74元,委托业务费减少30,5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49,87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159.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39,6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87,167.65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51,920.00元,其中:退休费减少21,580.00元,生活补助减少130,965.00元,医疗费补助增加600.00元,奖励金减少45.00元。
4.资本性支出(基建支出)减少2,620,000.00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减少2,62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450,038.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58%。主要用于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奖励资金及专项资金、体育场馆建设、地面广播电视发射设备采购、施甸县抗战江防遗址项目、送戏下乡经费等。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688.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11,217.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缴纳;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140,342.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主要用于施甸县三馆水费、电费支出;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6,71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一部手机游云南经费。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472元,支出决算为53,960.00元,完成预算的1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116.00元,完成预算的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844.00元,完成预算的19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局因上级文化文物调研次数增加导致我局接待费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5,488.00元,增长11.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59.00元,下降-10.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647.00元,增长94.6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局因上级文化文物调研次数增加导致我局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116.00元,占63.22%;公务接待费支出19,844.00元,占36.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116.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116.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文化工作、旅游工作、招商引资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19,844.00元。其中:
3.国内接待费支出19,84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化工作开展、旅游工作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8,197.8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1,462.56元,增长20.7%,主要原因分析:
1.咨询费增加55,140.00元,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支付资金。
2.工会经费增加49,870.00元,主要为:本年度拨入2019年工会经费 。
3.培训费增加16,452.56,主要是为:2020年度培训增加1次。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3,942.95元,印刷费2,388.00元,咨询费55,140.00元,水费55,965.01元,电费91,614.31元,邮电费4,605.10元,差旅费6,475.00元,租赁费70,240.00元,培训费74,291.00元,专用材料费13,760.50元,劳务费67,490.00元,工会经费49,87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1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53,797,428.13元,其中,流动资产4,866,062.29元,固定资产559,265.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7,720,7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651,400.00元(文化文物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624,124.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986.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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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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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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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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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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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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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3,797,428.13
| 4,866,062.29
| 559,265.84
| 75,271.84
| 217,800.00
| 0.00
| 266,194.00
| 0.00
| 47,720,700.00
| 0.00
| 65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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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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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预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施甸县图书馆;施甸县文化馆;施甸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县财政下达的资金文件要求,首先要确定该项资金考核项目内容,其次,设定各个考核项目的衡量指标(部门绩效指标),并就相关绩效指标制定对应的标准,每个项目实施结束后进行绩效指标自评。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004,874.4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04,263.18元,占总收入的99.99%;其他收入611.26元,占总收入0.01%。年初预算数县财政安排我部门基本支出及人员经费保障,以及安排项目资金,我部门项目属于上级补助及上级专款资金。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9,188,664.61元。其中:基本支出5,835,404.03元,占总支出的63.51%;项目支出3,353,260.58元,占总支出的36.49%。2020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4,939,545.72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95,858.31元;用于保障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0,000.00元。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末结转结余4,852,141.33元,基本支出结转1,266,152.15元,全部为代管资金形成的非财政拨款结余,项目支出结转3,585,989.18元,其中:2070199科目结转2020年度免开资金1,013,167.18元;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结转2,572,822.00元,主要是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资金、送戏下乡、贫困地区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2020年度文化人才专项经费等。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县财政局关于编制预算文件要求,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更加注重收入质量导向,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全力支持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重大发展战略与重点领域改革,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每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可以客观公正地揭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2020年县财政下达我部门项目资金主要有:地方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资金)200,000.00元,施财预〔2020〕34号,该笔资金为2018年地方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建设项目县级需配套资金80%部分,项目资金已拨付到施工方。
2020年中央、省级、市级资金项目主要有:
关于下达2019年旅游厕所建设补助经费600,000.00元,需实施善洲特色小镇、金布朗风情小镇旅游厕所建设项目,施财教〔2020〕42号,该项目已在实施中,财政指标分解到我局,但未下达额度。
关于下达2020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360,000.00元,施财教〔2020〕49号,选出三区文化人才代表18人,按每人20,000.00元经费核定,资金未支付。
2020年中央、省级免费开放资金1,050,000.00元,施财教〔2020〕54号、施财教〔2020〕71号,已足额下达图书馆、文化馆,图书馆已支付36,832.82元,其余金额均未支付。
2020年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资金102,800.00元,施财教〔2020〕90号,(省级56,000.00元,7人,8,000元/人;市级46,800.00元,26人,1,800.00元/人),已全部支付给非遗传承人。
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964,900.00元,施财教〔2020〕55号,其中:送戏下乡390,000.00元、贫困地区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220,000.00元、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般项目929,500.00元、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425,400.00元,已支付16,078.00元,其余未支付;2020年文物保护单位日常巡查、消防及维护经费24,300.00元,已足额下达文物保护管理所,已支付完;施甸县图书馆图书采购经费264,000.00元,项目正在实施,未形成支付。
2019年度“旅游革命”奖励经费4,600,000.00元,因2020年12月30日才下达,下达当天又做收回指标处理,故未形成支出。
以前年度公共足球场项目2,430,000.00元,其中:仁和足球场项目工程款430,000.00元,万兴足球场项目工程款500,000.00元、由旺足球场项目工程款1,500,000.00元。项目工程已全部实施结束,项目工程款已支付。
施甸县抗战江防遗址项目2020年财政拨入100,000.00元,根据工程进度已拨付到施工方100,000.00元。
我部门项目完成质量。我部门实施的基建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程序进行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后邀请监理公司全程监管工程质量,本着按图施工的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进度,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都邀请了相关部门组织了验收。
我部门项目成本节约情况。一是按关键节点组织施工,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合理缩短工期,减少施工管理费用的支出,做到“集中、快速、文明”施工。二是正确合理指导施工,施工流程要合理,加强质量管理,减少返工损失。三是合理调度、使用施工机械及周转设备材料。吃透图纸精神,做好工料分析,落实各项计划。四是根据天气情况和施工需要,抢雨隙,赶晴天,采取措施合理安排使得雨期不停工,提高工程进度,降低费用支出。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县级财政2020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二是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任务落实,细化落实措施,做好工作谋划和考评指标跟踪、监控与问题整改。成立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收集整理资料。评价小组收集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
组织实施:根据施甸县财政对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要求,我局按照制定方案、抽样自评、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以组队现场评价和单位自评相结合,组织实施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在现场评价中,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重点评价了预算执行、各项专项资金支出的控制管理及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认真履职,按年初计划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88分,自评等级为良。
(1)投入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设定
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据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是否充分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绩效目标准确性:根据是否将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是否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是否与本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预算配置
①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40/43)×100%=93%≦100%,扣1分,得1分。
②“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53,960.00-48,472.00)/48472]×100%=11%≥0,扣1分,得2分。
③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支出安排率=(3,353,260.58/3,353,260.58)×100%=100≥90%,得3分。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
①支出进度:本年度下达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地方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建设项目资金、2020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2020年度免开经费、公共足球场建设项目、施甸县抗战江防遗址项目等未按要求完成支出进度扣3分,得2分。
②资金结余:2019年资金结余6,301,140.00元,2020年资金结余5,160,199.00元。结余资金小于上年,得5分。
③“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53,960.00/48,472.00)×100%=111%≥100%,扣2分,得3分。
预算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资产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资产管理安全性:①资产保存完整;②资产配置合理;③资产处置规范;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3)产出情况分析
职责履行
①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履行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打分。②履行职责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4)效果情况分析
履职效益
根据实际或未来以及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进行客观、综合的评定。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此项评价分值≥90计7分;80-90计4分;60-80计2分; <60计0分。抽查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20人,满意20人,满意率100%,得25分。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总体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对规范项目管理、合理使用项目资金等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同时,在进行项目绩效评估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①由于我局的很多项目上级专项资金支持额度较小甚至并没有上级专项资金的支持,项目资金缺口较大,缺口部分需要由我县自筹,而县财政无法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保障,工程建设资金到位不及时,在后续资金来源没有保障的情况下,往往造成拖欠现象的发生。
②随着项目绩效评估工作逐年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对合理、规范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所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但目前绩效评价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业务能力高低不一,影响整个评价的准确性、客观性。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更加合理分配我局资金使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部门所实施的项目都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场所。项目的实施,将带动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蓬勃发展,参加公共文化活动、体育运动的人数不断增加,开展群众性公共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多彩,在提高人民整体素质,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项目的实施将有力推动我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让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努力提升施甸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骨干支撑项目的“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社会效益,用文化提升市民素质,让施甸文化真正成为凝聚民心的精神旗帜,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项目的实施是为了进一步增强人民体质,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快实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以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发展群众体育,实现体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①提高保障标准。建议县财政局继续对文广项目,特别是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少的项目给予重点经费支持,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标准。
②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有必要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以提高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质量,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促进项目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全县公共文化、体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③根据实际专项的开支情况,年初专项预算并不能满足实际开支需要,我们应该继续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科学编制预算。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
项目一:
1.项目名称: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用于开展送戏下乡、贫困地区文化活动室设备采购、文化文物保护、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人才和文化服务队伍培训等相关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县级财政2020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二是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任务落实,细化落实措施,做好工作谋划和考评指标跟踪、监控与问题整改。成立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收集整理资料。评价小组收集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
组织实施。根据施甸县财政对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要求,我局按照制定方案、抽样自评、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以组队现场评价和单位自评相结合,组织实施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在现场评价中,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重点评价了预算执行、各项专项资金支出的控制管理及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964,900.00元(施财教〔2020〕55号)已全部下达。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送戏下乡390,000.00元、贫困地区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220,000.00元、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般项目929,500.00元、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425,400.00元,已支付16,078.00元,其余未支付;2020年文物保护单位日常巡查、消防及维护经费24,300.00元,已足额下达文物保护管理所,已支付完;施甸县图书馆图书采购经费264,000.00元,项目正在实施,未形成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还未拨付的,由财政统一按照财政应返还额度,次年下达我局继续使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送戏下乡78场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群众文化活动场所丰富,逐年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部分项目已实施,但未支付,导致支付进度缓慢;积极与财政协调资金,尽快支付。
6.绩效自评结果
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场所。项目的实施,将带动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蓬勃发展,参加公共文化活动、体育运动的人数不断增加,开展群众性公共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多彩,在提高人民整体素质,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县财政要求,统一在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总体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对规范项目管理、合理使用项目资金等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随着项目绩效评估工作逐年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对合理、规范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所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但目前绩效评价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业务能力高低不一,影响整个评价的准确性、客观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公共足球场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完成仁和足球场项目拨款、完成由旺足球场项目拨款、完成万兴足球场项目拨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县级财政2020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二是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任务落实,细化落实措施,做好工作谋划和考评指标跟踪、监控与问题整改。成立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收集整理资料。评价小组收集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
(2)组织实施
根据施甸县财政对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要求,我局按照制定方案、抽样自评、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以组队现场评价和单位自评相结合,组织实施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在现场评价中,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重点评价了预算执行、各项专项资金支出的控制管理及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属于以前年度项目,资金已全部由财政统筹,需要支付事再申请,本年度申请额度为2,43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完成仁和足球场项目拨款430,000.00元,完成由旺足球场项目拨款1,500,000.00元,完成万兴足球场项目拨款50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下达资金已全部拨到各乡镇,由各乡镇及时兑付到施工方。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3块足球场项目。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群众文化活动场所丰富,逐年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年度下达资金已全额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场所。项目的实施,将带动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蓬勃发展,参加公共文化活动、体育运动的人数不断增加,开展群众性公共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多彩,在提高人民整体素质,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县财政要求,统一在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总体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对规范项目管理、合理使用项目资金等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随着项目绩效评估工作逐年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对合理、规范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所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但目前绩效评价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业务能力高低不一,影响整个评价的准确性、客观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地方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建设项目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本次补点为四个点:发射功率分别为县城石鼓山300W、旧城乡龙塘寨50W、酒坊乡大麻场100W、何元乡何元村50W。发射频道为DS-25,天线垂直极化。考虑石鼓山300W与旧城乡50W、酒坊乡100W、何元乡50W发射站点由于地理位置和发射功率等条件因素可以组成县域同频网。四个补点发射站与保山市文广局已建的大水河头山发射台(发射功率1KW,DS-32)互为补充,形成东北部、东南部、南部、西南部、五个主要发射点,全面提升优化施甸县地方广播电视节目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结构。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县级财政2020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二是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任务落实,细化落实措施,做好工作谋划和考评指标跟踪、监控与问题整改。成立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收集整理资料。评价小组收集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
(2)组织实施
根据施甸县财政对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要求,我局按照制定方案、抽样自评、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以组队现场评价和单位自评相结合,组织实施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在现场评价中,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重点评价了预算执行、各项专项资金支出的控制管理及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属于以前年度资金缺口项目,资金已全部由县财政配套,本年度下达金额为2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完成4个点项目补点建设项目,资金拨付20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资金已全额拨付到施工方。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4个点项目补点建设。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群众文化活动场所丰富,逐年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年度下达资金已全额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场所。项目的实施,将带动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蓬勃发展,参加公共文化活动、体育运动的人数不断增加,开展群众性公共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多彩,在提高人民整体素质,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县财政要求,统一在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总体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对规范项目管理、合理使用项目资金等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随着项目绩效评估工作逐年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对合理、规范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所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但目前绩效评价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业务能力高低不一,影响整个评价的准确性、客观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2020年省、市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
2.项目基本情况:省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共计56,000.00元,7人,8,000元/人;市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共计46,800.00元,26人,1,800.00元/人。按时发放到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县级财政2020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二是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任务落实,细化落实措施,做好工作谋划和考评指标跟踪、监控与问题整改。成立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收集整理资料。评价小组收集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
(2)组织实施
根据施甸县财政对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要求,我局按照制定方案、抽样自评、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以组队现场评价和单位自评相结合,组织实施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在现场评价中,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重点评价了预算执行、各项专项资金支出的控制管理及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省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共计56,000.00元,7人,8,000元/人;市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共计46,800.00元,26人,1,800.00元/人。项目补助资金已全额下达。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补助资金已全额兑付到非遗传承人。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补助资金已全额兑付到非遗传承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省级传承人7人补助、市级传承人26人补助。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群众文化活动场所丰富,逐年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年度下达资金已全额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场所。项目的实施,将带动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蓬勃发展,参加公共文化活动、体育运动的人数不断增加,开展群众性公共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多彩,在提高人民整体素质,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县财政要求,统一在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总体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对规范项目管理、合理使用项目资金等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随着项目绩效评估工作逐年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对合理、规范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所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但目前绩效评价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业务能力高低不一,影响整个评价的准确性、客观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