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9234k-12_A/2018-093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9-30 |
文号 | 浏览量 | 156 |
保山市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有关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旅游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并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2、制定全县性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加强组织、指导和监督其实施。
3、促进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旅游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及其产业开发。
4、统筹安排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旅游经费,管理和组织全系统人事、劳资、职改、业务培训及纪检监察工作,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财物实施监督管理。
5、管理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旅游市场,负责其资格资质审核审批,实行行业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6、管理全县文化事业,促进文学艺术繁荣,指导农村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建设和发展。
7、管理全县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收集保护工作。
8、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活动和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全县体育社团资格审批和业务指导;指导开展业余培训工作;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裁判员的培训、审批、申报工作;规划全县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好体育设施和设备。
9、根据老年人特点,积极指导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体育活动。
10、负责拟定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广播电视“村村通”等重点工程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台站、转播台站、卫星直播设施等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广播电视产品生产,提高公共广播电视服务水平;依法开展全县事业性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视听类新媒体的有关行政许可或登记、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搞好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旅游等职能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重点工作
1.文化产业发展形式喜人。全县共有新华书店、电视网络公司、旺华国际影城、印刷厂等多家文化企业。2017年全县文化市场经营户已增加到90多户,促进再就业人数达1000人次。文化企业有保山市七子影视节目制作有限公司、施甸濮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施甸县畅隆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施甸大酒店、施甸红星花园大酒店、施甸金布朗大酒店等企业。
2.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开展。
一是结合“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送戏下乡”活动,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书籍等传统媒介为广大群众献上丰富多彩的精神食粮。2017我县送戏下乡任务78场次,目前工作稳步推进,已开展送戏下乡演出65场次,年底能按时完成任务。2017年1月27日至28日,施甸县在青牛白马文化广场隆重举办了为期三天的春节联欢大会活动。本次活动由中共施甸县委、施甸县人民政府主办,中共施甸县委宣传部、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施甸县文化馆、施甸县群众文化演艺协会承办。活动内容丰富多彩,表演形式新颖,有龙狮、歌舞、曲艺等综合表演。通过活动的开展,丰富了群众生活,向群众传播了正能量,普及了精准扶贫和文化建设的相关知识,同时推进全县文化事业发展建设。
二是做好免费开放工作。目前,施甸县图书馆达到国家三级图书馆标准,8月份已完成国家一级馆市级评审初审工作并顺利通过、摆榔乡文化站被评定为国家一级文化站,木老元乡文化站被评定为国家二级文化站,由旺镇、老麦乡、旧城乡、万兴乡、太平镇、姚关镇、酒房乡、何元乡、水长乡等9个文化站被评定为国家三级文化站;“两馆一站”(县图书馆、文化馆、各乡镇文化站)全面实现免费开放。县图书馆对外开放时间为固定每周56小时以上,双休日及节假日正常对外开放。2017年上半年,1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累计举办展览8场次,参观达0.3万人次,举办各种文艺活动70余场,参加1.6万人次,完成各类科技培训5期,培训人次达300余人次。
三是全力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全县137个行政村(社区),共有20人以上的业余文艺演出队214支,每天都有群众到当地活动场所开展打歌、花灯、跳广场舞等自娱自乐的歌舞活动,春节、端午节、泼水节、儿童节等节日期间,都会组织广大村民开展文艺节目演出活动,实现了“村村有文艺演出队”、“天天有歌舞”、“年年有演出”。100%的村实现了“一村一月放映一场免费电影”,即“月月有电影”。
3.认真组织全民阅读活动。认真组织“走进图书馆·全民读好书”全民阅读活动。截至9月,图书馆流通人次已突破100000人次,其中:中小学校学生30000余人次;举办了首场“悦读共享、以诗会友”朗读活动;2017年我县戴子红、陈赛明被评为“保山好读者”。
4.文化服务网络全面覆盖。通过充分整合组织、财政、新农办、扶贫办等项目资金,实施村级活动场所共建共管共用。目前,全县137个村(社区)文化室已全面建成投入使用,50余个自然村建有文化活动室,实现了“村村有文化活动室”。通过整合项目资金,成功打造了甸阳镇白龙水自然村、上角里自然村、木老元乡下木老元自然村、水长乡东村自然村等文化大院。
5.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加强。13个乡镇文化站,做到有岗位设置,有专人管理、实行职称管理,专职专用。137个行政村(社区)全部配备文化干事。
6.文化遗产的开发与保护。
一是文化遗产保护。全县被公布为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94项148处,5处传统民居保护区,其中,省保2项28处,市保10项32处,县保84项88处。现已完成树立界碑及标志碑43处;每年签订文物保护单位协议书,给予每个文物点360元/年的文物委托保护经费;上半年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检查1次,县文管所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日常监管巡查5次。省级文保单位恤忠祠修缮工程完成,并通过了内部初验,总投资200多万元。
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截至目前,施甸县共有省级非遗保护项目4个,省级非遗传承人9人(已故3人),市级非遗保护项目19个,市级非遗保护传承人29人(已故3人),县级非遗保护项目7个,县级非遗保护传承人12人。传承人年纪最长84岁,年纪最小32岁,中老年偏多。2017年,施甸龙会和施甸民生堂传统中医骨伤疗法被公布为省级非遗项目。
7.文化市场工作力度加大。一是联合执法开展扫黄打非。3月16日晚,施甸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与施甸县公安局开展黑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出动公安民警44人,文化执法人员18人,车辆13辆,当场查获“黑网吧”2家,查扣了电脑共计19台。此次行动是继2014年以来又一次联合执法,成效显著,深受百姓的称赞。二是积极做好执法宣传工作。5月26日开展的“绿书签·护苗2017”宣传活动进校园活动,同时开展“绿书签·优秀少儿读物推介”及“绿书签”优惠购书活动,学生凭“绿书签”可享受6-8折优惠购书,积极宣传多读书、读好书的意义,活动中讲解非法出版物的危害,传授正版与盗版出版物的识别技巧,并向师生赠送价值4000多元的优秀少儿读物245册。
(二)旅游方面。
1.旅游服务功能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县旅游接待能力设施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形成了渐完善的旅游服务体系。我县目前现已有AAA级景区1个(善洲林场)、AA级景区1个(施甸县石瓢温泉旅游度假区)、1个生态小镇(姚关生态小镇)、2个特色小镇(善洲小镇、摆榔特色小镇)、1个生态湿地(姚关野鸭湖湿地);星级酒店3家、旅行社1家、汽车客运企业共6家以及山邑人家星级农家乐、保山市怒江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旅游企业。特色旅游商品主要有荷叶茶、葛根茶、万兴绿茶红茶、古树茶、布朗族母系陶艺、布朗族、彝族服饰草鞋加工以及施甸饵丝、干兰片等旅游纪念品。2017年截止9月底全县共接待旅游人次82万人次,同比增长40%,旅游总收入为10亿元,同比增长45%。
2.旅游品牌化有序推进。县委县政府已明确提出“四化融合”,把旅游产业作为全县经济发展的的主导产业进行培育,并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一是为使旅游产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更加明确,旅游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和合理开发利用,我县做了大量高水平旅游规划,主要有:施甸县旅游总体规划、施甸县摩苍休闲旅游区总体规划、东山文化长廊规划、姚关片区旅游规划、四大山青少年高原文化研学旅行实践基地概念性规划等多个旅游规划。二是与天津博爱集团签订了合作协议,与政府旅游投资公司进行合作,并成立股份公司,开发善洲旅游特色小镇、摆榔金布朗民族风情小镇,以此为核心全面开发施甸康养旅游项目。三是姚关镇尖山茶园、太平镇大山头等单体旅游项目,正在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整合施甸县文化旅游、交通、农业、林业、水务等各口项目,完善一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融资项目力度,大力争取浦发资金支持。在建设过程中把生态环境治理、湿地恢复、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设内容与旅游产品的打造完全融合,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迅速推进旅游景区(点)的建设。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怒江抗战江防遗址被国家14部委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善洲小镇、摆榔金布朗风情小镇成功进入全省一流特色小镇名单,目前正在加紧推进两个项目的前期工作。
3.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出动联合执法人员15人次,检查旅行社2户(施甸七彩旅行社、金钻旅行社),七彩旅行社于2017年6月注销,责令限期缴纳质量保证金1家;检查景区景点2户(善洲林场、石瓢温泉),检查食品存储、季节性野生菌食用安全防范、景区商贩野生菜售卖检查等;客运企业6家(包括保交集团施甸分公司、益祥汽车公司等),检查相应资质、驾驶员学习培训情况等。
(三)体育方面。
1.竞技体育有声有色的开展。2017年上班年我县多次成功举办了体育竞技比赛,一是1月24日至26日举办的三人制篮球赛,共有32只队伍参加比赛,最终决出了男子组、高中生组、初中生组、女子组四个组别的冠军。成年组第一名金诚投资队;高中生队第一名旮旯队;初中生组第一名野狼队;女子组第一名飞麟KO队。二是2月19日至24日参加了保山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我县领队教练共有30人参加,其中运动员25人,最终获得团体总分第三名的好成绩。三是3月24日至27日参加的保山市首届足球赛,我县共组织成年足球队和青少年足球队共计20人参加比赛,经过两天半的紧张角逐,最终成年组获得第五名,青少年组获得第四名。
2.协会发展迎来发展机遇。1月13日至15日,施甸县围棋协会揭牌暨首届“腾飞杯”围棋赛在施甸县示范小学举行,此次围棋比赛由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施甸教育局主办,围棋协会承办,比赛共有180名选手经过三天7轮的角逐,参加了六个组别的比赛,获团体总分前三名的依次是施甸县仁和幼儿园、施甸县示范小学、施甸县第三完全中学。
3.老年体会活动得到推广。云南省首届农村老年人交流大会于4月20日在普洱市体育广场落下帷幕。首届健身大会设门球、陀螺、气排球三个项目。我县老体协代表的陀螺项目代表保山市参加了比赛,在16个州市中荣获一等奖(第四名)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获得了精神文明和交流成绩双丰收,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4.保山市第五届体育运动会筹备。2020年市运会由我县承办,作为东道主,从场馆建设到体育人才的选拔和培养,
是当前体育工作的大事,利用市运会召开的有利契机来促进场馆的建设,是解决我县当前体育场馆严重欠缺的有效途径,要想适当的有场地优势,场馆的建设时间紧任务重。作为体育人才的培养,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历年来,由于体校没有训练场地,所以没有长期训练的体育人才,要组队参赛,所有的都得从头来抓,项目的设置、网点的设定、教练、运动员的选拔,都得从头来抓。
(四)广播电视方面。
1.加大广播电视宣传力度。一是内宣方面。截至9月份《施甸新闻》播发新闻184期,1479条,同比增长45%。其中,一周要闻回顾35期,时政新闻523条(含通讯员稿件91条),社会新闻251条,信息333条。另外审查、上载播出电影70部,电视剧1500集,播出三农专题片180集,纪录片140集。二是外宣方面。截至9月份在保山台播出新闻71条,在云南台播出新闻9条,中央台播出3条。三是广告宣传方面。新制作、播出的文字公告及广告有79条,播出公益广告37个,商业创收广告24个。四是专题宣传方面。开设了《扶贫进行时》、《决胜贫困》、《新春走基层》、《教育视窗》、《备战高考系列报道》、《关注高考》等新闻专栏,播出了《摆榔:里关古茶彝寨 74户村民喜迁新居》、《老兵回家系列报道:抗战英魂安眠73年等来家人祭拜》、《施甸先锋》、《平安施甸》、《龙腾舞狮庆太平》、《高速路—热血同铸中国梦》、《今日烟草》、《教苑风采》等专题节目。其中《教苑风采》是今年5月新开设的一档新栏目。主要讲述施甸教育概况、展示优秀教师的事迹、风采,教育名师专家访谈,校园节日、活动、才艺展现的一档栏目。
2.农村数字电影放映认真落实。我县13个乡镇137个行政村一直贯彻落实农村数字电影的反映,2017年截至8月底完成805场次的电影放映,观众人数达历年最高90475人次。
3.电影产业的蓬勃发展。施甸县旺华国际影城于2016年1月投入运营。该影城位于施甸县甸阳镇勐底路雅利泰宾馆以北,法定代表人赵兴旺,影城建有2个放映厅,建有座位209个(其中1号厅128个、2号厅81个)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总投资530万元。截至9月份58371.18元,观影人数:2143人次。
(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我局党总支下设支部4个,包括局党支部、文体联合党支部、县电视台党支部和新华书店党支部。目前现有正式党员共48名,其中离退休6人。
1.强化领导责任,加强班子建设。一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建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抓党建、促业务。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对重大事项等各项工作的贯彻实施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同时,总支负责人不定期将阶段性工作计划安排、落实情况在支委会、支部大会或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2.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严格开展好“每月1次党小组会、每月1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1次支部大会、每季度1次党员党课”的“三会一课”制度,截至9月底,党总支共召开支委会议9次。
3.做好党费核定收缴工作。截止9月共交纳党费12789.00元,收交率、上缴率均达100%。党费收缴核定情况每月在党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开,并对行动不便的老党员支部派人上门进行通报公开。
4.对党员实行分类管理。40名在职党员签订了《2017年党员公开承诺践诺书》并对离退休干部实行制度管理,不断强化了对全体党员的管理监督工作。
5.施甸县委巡察组于2017年5月22日至6月10日,对我局党组进行巡察。针对巡察结果我局党组做了整改方案、整改报告,根据要求做好长期有效的整改。
(六)组织人事方面。
1.组织机构情况。一是我局内设10个股室,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股、财务室、文化事业股、体育事业股、旅游事业股、文博事业股、产业发展股、市场股(新闻出版股)和广播电视事业股。二是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行政编制10名,暂定编制9名,工勤编制2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6名(局长1名,副局长4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1名)。
2.认真做好各项业务工作。一是顺利完成2016年机关及事业单位年终考核。共计89人参与考核,称职及以上88人,合格率达98.9%。二是圆满完成文化口职称认定工作。共有群众文化、图书资料、艺术、及体育4个专业领域的17个专业技术人才的高、中、初级职称认定。三是严格按规定完成2017年职工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基础核定,维护保障了职工的合法利益。四是完成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才信息统计及维护工作,为上级部门数据管理提供了支撑。五是严肃梳理,完成了违规借调人员、吃空饷、离退休干部兼职、公职人员直系亲属吃低保等问题的清查,经清查梳理,我局不存在以上问题,并承诺杜绝以上问题的发生。六是完成组织及人社部门下达的人事工作任务,按时上报各种材料,完成各项指标。
(七)扶贫工作方面。
(一)1.整族帮扶情况。一是我局共对口扶贫3个行政村,包括旧城乡大田坝行政村、木老元乡哈寨行政村和何元乡李为地行政村。共计挂钩帮扶人员194户,其中大田坝村132户(全部为建档立卡户),截至9月份已脱贫80户;哈寨村34户,建档立卡户11户,截至9月份已脱贫22户;李为地村28户,具体情况李为地村还未梳理初出来。二是2017年3月,文广局两位干部职工(李月山、段绍平)调入大田坝村作为扶贫定点工作联系队员。三是产业扶贫情况(以大田坝村为例)。大田坝村争取到退耕还林、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整村推进等项目,进行系统整合,高位推进。目前已连片种植澳洲坚果6000余亩,总投资约为550万元;在施孟公路至二号大沟之间,初步形成坚果产业带。县扶贫资金扶持养殖业项目,共向158户贫困户发放种猪158头,项目补助资金18.7万元农户自筹资金5.61万元。2017年第一批产业扶持资金发展养殖业项目资金为96万,预计在今年9月份向贫困户发放946头种猪;清水特色旅游村项目稳步推进,土建工程已完结,绿化工程同步跟进,目前正在建设游泳池、钓鱼池、天然池,预计年底钓鱼池投入使用,产生效益;蔬菜产业方面,2016年底新建成冻库一个,并成立清露物华果蔬有限责任公司,培育冬早反季节蔬菜产业带,全村蔬菜销往成都、贵阳、北京、长沙等地,促进贫困户增收致富。
2.行业扶贫情况。
一是做好户户通行业扶贫。2017年追加我县户户通4000套,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户户通覆盖任务数49套。在施甸县共有47个贫困行政村、403 个自然村中:已覆盖403个自然村(有线覆盖51个自然村、无线覆盖123个自然村、卫星覆盖376个自然村),贫困行政村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的有37个村、达99.8%的2个村、达99%的8个村。二是做好农家书屋扶贫工作。我县涉及47个贫困行政村,均已建农家书屋,覆盖率100%,其中:书屋地点在村委会的有42个,在学校的有4个,在文化活动室的有1个。三是做好文化活动室扶贫工作。全县137个村(社区)文化室已全面建成投入使用,其中47个贫困行政村覆盖率已完成100%。做到了47个贫困行政村建有文化活动室,实现了“村村有文化活动室”。通过整合项目资金,成功打造了甸阳镇白龙水自然村、上角里自然村、木老元乡下木老元自然村、水长乡东村自然村等文化大院。
重点项目
(一)重点文化项目情况。
1.“三馆”建设项目已竣工。“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简称三馆)项目取得的新进展。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16年6月底完成竣工,项目批复总投资4046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部由我县自筹,现已全面竣工并顺利通过验收。目前,已完成工程结算并搜集施工资料准备最终审计,实际完成投资4628万元,图书馆已正常开放,2017年3月底完成了文化馆、博物馆的搬迁工作。
2.公共文化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室内装潢。项目批复总投资580万元,目前,项目已竣工待验收,预计完成总投资598万元。
3.甸阳镇团树社区基层综合性服务中心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总投资1678327.00元。占地7.844亩,建设了活动室、文化长廊、活动广场,安装了健身路径、舞台,电子阅览室、图书阅览室现正在组织实施。
4.继续抓好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浦发行申报了27个移民安置点文体活动建设扶贫投资发展基金支持项目,支持资金5400万元。目前,已有10个项目点陆续开工,其他项目点也正在完善前期工作,积极备战,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6.恤忠祠古建筑群修缮项目。预算总投资192.84万元,资金来源:省文物局专项资金补助60万元,自筹132.84万元,目前,工程已竣工并通过初验,项目实际完成投资279万元。
(二)重点旅游项目情况。
1.怒江大峡谷旅游综合项目。怒江大峡谷旅游综合体项目于2015年8月开工,总投资30亿元。已完成景区初步建成并投入运营,温泉养生点沐浴区4幢已封顶,原乡澡堂3个泡池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富硒男女泡池已建成6个,泡池功能房建成装修完成,泳衣混浴泡池基础建设完成。怒江大峡谷旅游综合开发项目被纳入2016全国优选旅游项目名录。2017年截至9月份完成投资4950万元。目前,正在铺设砖面;正在做旅游漫道、富硒矿泉水生产线和富硒温泉天然护肤活力生产线的规划设计
2.全省旅游厕所建设项目。新建、改建A级以上旅游厕所3座,其中:姚关镇清平洞景区改建1座、投资20万元;姚关镇蒜园村新建1座、投资30万元;怒江大峡谷娲女神泉谷改建1座、投资20万元,总投资70万元。项目交由相关乡镇及企业实施,文广局按进度拨款并负责项目督促。目前,完成姚关镇清平洞景区和怒江大峡谷旅游综合体项目的旅游厕所建设各1座;正在做姚关镇蒜园村旅游厕所设计方案,预计投资30万元,2017年11月开工建设,12月30日前竣工。
(三)重点体育项目情况。
1.公共体育场建设项目。该项目是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项目,建设地点在施甸县新城开发区施甸新一中内,与施甸新一中实行资源共享。项目批复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500万元,地方自筹600万元,原建设单位为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现项目已移交给城工委为主体实施单位,云南闽荣投资有限公司垫资建设。目前,看台主体已封顶,田径场回填平整已结束,已完成环跑道内外排水系统施工。
2.2017年向上争取“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共计375万元,其中体育馆项目300万元,由财政直接拨付善洲林场,交由善洲林场负责实施;七彩云南项目70万元,其他活动和培训经费5万元。
3.2016年下达2017年完成的30万元仁和大河边体育示范工程、10万元大山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已全部完工投入使用。
4.2017年5个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已做项目开工前准备等,已下达20万元体育活动广场项目已建成使用。
5.待建的重点项目。一是施甸县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建设项目,估算投资640万元,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补助200万元,县级自筹440万元,目前,已完成了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与审查,准备进行前置审计。二是施甸县仁和足球场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3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40万元,自筹资金6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已下达。目前,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进入招投标阶段。三是施甸县太平足球场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3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40万元,自筹资金6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已下达。目前,正在积级开展前期工作。
(四)重点广播电视项目情况。
1.2017年户户通工程建设。一是施甸县2017年户户通工程建设共4000套,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户户通覆盖任务的为施甸县49套,目前,已经完成户户通的招标,中标价380元/套,其中,省级补助标准100元/套,县级配套88元/套,市级配套机顶盒购置费12.00元/套,群众自筹180元/套,市级补助入户安装费9元/套,小计155.6万元。同时直接越过民族脱贫攻坚户户通覆盖任务省级补助300元/套。目前,截至9月底已安装完成2110户,并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书。二是继续推进2016年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60万元,地方配套40万元。目前,该项目工程已经完成项目的可研、初设、项目招标、签订施工合同等工作,项目施工正在加紧建设当中,已经完成总工程量的60%。三是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施甸县广播电视发射台项目,3月20日与市文广局签订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补点工程建设责任书。四是继续推进2016年贫困县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60万元,地方配套40万元。目前,项目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完成总投资170.23万元。五是“百县万村”示范工程第一批示范点广播项目建设。第一批示范点施甸县有13个,每个点2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目前已与中标厂家签订安装协议并制定管理办法。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由中标厂家负责。
(五)积极做好其他项目申报工作。
1.施甸县老麦足球场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40万元,自筹资金60万元。目前,项目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正在积极上报材料申报项目资金支持。
2.施甸县由旺足球场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40万元,自筹资金60万元。目前,项目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正在积极上报材料申报项目资金支持。
3.施甸县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67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336万元,自筹资金334万元。目前,项目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正在积极上报材料申报项目资金支持。
4.施甸县抗战江防遗址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63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304万元,自筹资金326万元。目前,项目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正在积极上报材料申报项目资金支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2017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2017年度收入合计15,152,063.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52,063.5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962,987.21元,减少34.45%,主要原因为:
1. 增加招商引资17300.00元;
2. 增加固定资产考核奖2200.00元;
3. 增加行政运行877207.53元,主要是2017年上调基本工资、津补贴等;
4. 增加艺术表演团体173695.76元主要是2017年上调基本工资、津补贴等;
5. 增加文化创作与保护16200.00元;
6. 增加其他文物支出146360.96元;
7. 增加文物保护60000.00元;
8. 增加其他体育支出47000.00元;
9. 增加广播支出55200.00元;
10. 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2410.40元;
11. 增加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00000.00元;
12. 增加地方旅游项目开发补助200000.00元;
13. 增加社会发展14700.00元;
14. 减少其他文化支出582251.28元;
15. 减少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7000.00元;
16. 减少体育竞赛1000000.00元;
17. 减少体育场馆200000.00元;
18. 减少群众体育23000.00元;
19. 减少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3360408.00元;
20. 减少其他文化与传媒273713.00元;
21. 减少事业单位离退休74859.44元,主要是2016年退休工资纳入社保发放;
22. 减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33256.64元,主要是2016年退休工资纳入社保发放;
23. 减少其他支出4147412.54元;
24. 减少其他金融支出3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4,880,950.72元。其中:基本支出5,117,646.36元,占总支出的34.39%;项目支出9,763,304.36元,占总支出的65.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6,593,683.56元,减少30.7%,主要原因为:
1.增加招商引资17300.00元;
2.增加固定资产考核奖2200.00元;
3.增加行政运行877207.53元,主要是2017年上调基本工资、津补贴等;
4.增加艺术表演团体173695.76元,主要是2017年上调基本工资、津补贴等;
5.增加群众文化10000.00元;
6.增加文化创作与保护16200.00元;
7.增加其他文物支出146360.96元;
8.增加其他体育支出47000.00元;
9.增加广播支出38000.00元;
10.增加其他新闻广播出版影视支出5603137.50元;
11.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2410.40元;
12.增加社会发展支出14700.00元;
13.增加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819342.60元;
14.增加地方旅游开发补助项目200000.00元;
15.减少其他文化支出1245834.8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94380.83元,项目支出减少551454.00元);
16.减少文物保护540000.00元;
17.减少体育竞赛1000000.00元;
18.减少体育场馆支出5100000.00元,主要是2016年灯光球场提升改造100000.00元,体育馆盘活存量资金5000000.00元;
19.减少群众体育支出70000.00元;
20.减少其他文化与传媒202968.40元;
21.减少事业单位离退休74859.44元,主要是2016年退休工资纳入社保发放;
22.减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33256.64元,主要是2016年退休工资纳入社保发放;
23.减少金融支出30000.00元;
24.减少其他支出3587412.5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17,646.3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5,483.22元,减少8.34%,主要原因为:
1.减少事业单位离退休74859.44元,主要是2016年退休工资纳入社保发放;
2.减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33256.64元,主要是2016年退休工资纳入社保发放;
3.减少其他文化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94380.83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1.21%,人均140164.4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8.79% ,人均56668.0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63,304.3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28,200.34元,减少38.56%,主要原因为:
1.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减少项目支出820000.00元,该项目为一次性项目,2016年该项目已实施完工,2017年已经没有该项目,故资金减少;
2.2016年恤忠祠项目修缮资金600000.00元,减少项目支出600000.00元,2017年则没有继续下达资金,故资金减少。
3.2016年下达灯光球场改造提升项目资金100000.00元,公共体育场项目盘活存量资金5000000.00元,参加龙陵市运会项目资金1000000.00元,三笔资金合计6100000.00元,三笔下达资金都属于一次性项目,2017年则没有该项目资金,故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26,955.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9%。与上年对比减少3,206,271.02元,减少19.16%,主要原因为:
1.文化体育与传媒资金,减少一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2929.18元,主要是2016年体育下达资金较多,属于一次性项目,2017年则没有下达相应的项目资金;
2.文物专项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1639.04元,主要是2016年下达恤忠祠修缮经费,该项目属于一次性项目,2017年则未下达;
3.一般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00.00元,2017年招商引资考核奖增多;
4.社会保障就业支出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58.99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5.其他旅游管理与服务支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9342.60元,主要是本年度旅游资金旅游项目支出较多;
6.其他金融支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00.00元,主要是2016年下达金融杯篮球赛经费,2017年则没有比赛,故没有经费下达;
7.社会发展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00.00元,主要是2017年下达户户通机顶盒购置费,2016年则未下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招商引资考核资金(2011308)22300.00元,固定资产(2019999)考核奖金35800.00元,用于发放给单位职工考核奖;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954,272.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070101)资金2184920.00元、艺术表演团体(2070107)资金662782.00元、群众文化(2070109)资金210000.00元、文化创作与保护(2070111)资金78600.00元、其他文化支出(2070199)资金803188.72元、文物保护(2070104)资金60000.00元、其他群众体育(2070399)资金47000.00元、广播(2070404)资金65000.00元、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2070499)资金7051625.50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9999)资金448808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2,410.4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支出342410.4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社会发展(2130506)户户通机顶盒购置资金147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157,47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5%。主要用于其他旅游管理与服务支出(2160599)资金2157472.30元;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2,300元,支出决算为152,987.3元,完成预算的88.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024.8元,完成预算的82.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962.5元,完成预算的93.2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年初预算漏报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资金,2017年年初预算资金为72600.00元,由于汽车大修、文化、体育、旅游等相关项目资金工作开展未使用预算资金12575.20元;
(3)公务接待费资金,2017年年初预算资金为99700.00元,由于开展文化、体育、旅游项目资金工作未使用预算资金6737.50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6,670.42元,下降27.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37,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798.92元,下降17.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871.5元,下降6.8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施甸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比年2016年减少12798.92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2017年车辆维修费、燃油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支出决算减少6871.5元,原因是: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24.8元,占39.24%;公务接待费支出92,962.5元,占60.7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24.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024.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文化工作、体育工作、旅游工作、广电扶贫工作、宣传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2,962.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2,962.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化工作、体育工作、旅游工作、广电扶贫工作、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3,604.8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51,906.03元,减少54.31%,主要原因为:
(1)行政运行(2070101):2017年支出295382.40元,2016年支出165370.10元,增加130012.30元;
(2)艺术表演团体(2070107):2017年支出32981.90元,2016年支出25866.00元,增加7115.90元;
(3)群众文化(2070109):2017年支出:200000.00元,2016年没有该项目支出;
(4)其他文化支出(2070199):2017年支出免开经费546240.56元,2016年支出1632874.79元,故减少1086634.23元;
(5)体育场馆(2070305):2016年支出参加龙陵市运会1000000.00元,2017年没有该项目资金,故减少1000000.00元;
(6)群众体育(2070308):2016年支出60400.00元,2017年则没有该支出,故减少60400.00元;
(7)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2070499):2017年支出户户通配套资金352000.00元,2016年支出245040.00元,故增加106960.00元;
(8)其他金融支出(2179901):2017年没有该项目支出,2016年支出金融杯篮球赛30000.00元,故减少30000.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办公费130890.35元,印刷费12086.60元,水费8476.00元,电费6105.55元,邮电费71933.76元,差旅费27978.00元,维修(护)费4450.00元,租赁费50140.00元,会议费274584.80元,培训费138182.00元,公务接待费10224.00元,专用材料费367343.00元,劳务费122768.00元,工会费3996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524.80元,其他交通费1789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7,906,038.18元,其中,流动资产17,076,762.18元,固定资产829,2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618,629.3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2,625,965.35元,固定资产增加7,3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9,286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79,286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奖励资金采购办公设备79286.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施甸县文广局2017年重点项目分别是:1.群众文化10000.00元;2.其他文化支出68546.00元;3.文物保护60000.00元;4.广播户户通安装65000.00元;5.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4120820.30元;6.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2782790.60元;7.社会发展14700.00元;8.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157472.30元;9.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资金200000.00元;10.用于体育事业彩票公益金支出1153995.46元。
我局所实施的项目都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场所。项目的实施,将带动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蓬勃发展,参加公共文化活动、体育运动的人数不断增加,开展群众性公共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多彩,在提高人民整体素质,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项目的实施将有力推动我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让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努力提升施甸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骨干支撑项目的“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社会效益,用文化提升市民素质、城市品味,让施甸文化真正成为凝聚民心的精神旗帜,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项目的实施是为了进一步增强人民体质,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快实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以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发展群众体育,实现体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