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9234k/20240228-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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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县政府有关文化和旅游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并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发展目标及发展规划,并加强组织、指导和监督其实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省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鼓励、指导、扶持精品文艺创作,促进城乡文学艺术繁荣。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导农村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建设和发展,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6.管理全县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拟订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弘扬等工作。
7.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8.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加强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管理,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9.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和组织全系统人事、劳资、职改、业务培训及纪检监察工作,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财物实施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内设4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文化文博事业股、旅游事业股、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股。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下设3个二级单位,分别是:施甸县图书馆、施甸县文化馆、施甸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各二级单位均为独立核算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扎实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1)地质文化乡工作稳步推进。制定了何元海林檎地质文化乡建设工作方案和《施甸县海林檎化石保护工作方案》,编写了地质文化科普材料,沿线科普点安装了宣传牌,建设了观景台。积极推进地质文化馆建设,利用现有资源在施甸县城市规划馆三楼建设施甸县地质文化展厅,计划总投资50万元,展厅面积约700㎡;已向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积极争取了项目资金57万元,用于地质文化乡规划及科普材料编制及文创及研学开发等,目前已完成《地质文化乡修建性详细规划》初稿和地质文化馆科普资料第一稿的编写。10月21日已完成了《施甸地质科普馆布展设计方案》。接下来积极争取布展设计经费,迅速启动布展工作。预计2024年完成展厅改造,并正式投入使用。
(2)旅游经济指标稳步恢复。截至目前全县完成游客接待人数275.2万人次,同比增27.83%,预计2024年可达336万人次。截至目前旅游收入23.06亿元,同比增长35.75%,预计2024年可达28.8亿元。旅游经济指标平稳增长,全年能顺利完成指标任务。
2.文艺活动开展丰富多彩
(1)传统民俗活动开展有声有色。充分调动乡、村两级的资源和力量,积极组织开展了仁和东山寺、太平羊皮会、长官司龙王会、热水塘龙会,由旺、太平唱八仙、旧城泼水节等民间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形成了龙会、羊皮会、庙会民俗活动品牌。其中,龙会活动开展尤为盛大,全县共组织举办龙会8场,累计游客量达30万人以上,实现文旅业收入约500万元。
(2)志愿服务、阅读活动齐头并进。一是全年组织开展了“3·5学雷锋纪念日”、“守艺人·笙声不息民族器乐培训”、“文明旅游进景区旅游宣传”活动,同时也开展了“家国梦 志愿红 赤子心”——我身边的雷锋故事百姓大讲堂、“善洲故里 书香施甸”、摩苍文艺大讲堂、校馆联合开展研学探索之旅等阅读活动、以及“抗战历史”文化展、专题书画展等志愿服务活动9场次。二是阅读品牌化推广、引领多方参与。以时代楷模杨善洲、董存瑞式的战斗英雄李成文、英雄人物邓子龙、历史文化名人蒋世芳,中国空间站首位载荷专家航天员桂海潮的事迹为创作源泉,创作了快板表演《杨善洲精神代代传》的典型作品。同时,为施甸一中及其他学校捐赠了1.2万元诗书画和40幅书法作品。
(3)有序推进送戏下乡及文化惠民演出活动。一是充分发挥业余文艺队作用,年内预计完成送戏下乡活动78场次,线下累计观看人数可达30万人次,组织“村晚”活动13场次,观看人次4000人。二是结合地方节庆,大力丰富夜间群众文化活动,在三馆广场、电影广场以及各乡镇文化活动场所常态化组织布朗族打跳夜间文艺活动共计40余场次,惠及群众5000人。
(4)“云南省公共文化云”数字平台作用发挥明显。一是通过“云南省公共文化云”平台发布了“施甸县5.19中国旅游日游览讲解志愿服务”“施甸县石瓢温泉景区旅游志愿服务”等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项目共计22个,累计招募志愿者50余人,参与服务150多人次,服务游客8.5万人次。二是提升数字化服务功能。通过发布艺术鉴赏音、音频鉴赏、非遗视频等内容的形式为群众提供了一更丰富、更齐全的数字平台。2023年截至目前共注册新用户331人,共发布文化资讯105条,开展文化直播1场次,发布地方特色、艺术鉴赏以及非遗视频共70个,在线展览图片35幅。
3.非遗资源得到活化利用。一是施甸传统手工土罐茶在当地政府、合作社和茶企的推动下,外销上海、西安、北京等地,已经从山区民间走进城市,让城市人群没有火塘也能喝上传统土罐烤茶,体验乡愁,感受原始自然的味道,目前合作社土罐茶产能每年可达150吨。二是施甸境内有180多人从事干栏片制作技艺,其中山脚村有20多户农户打干栏,年产量大约在30万斤左右,产值400多万元。
4.文化文物的传承和保护。一是新增县级非遗传承项目4个、传承人15个。其中,传承项目为:施甸陶瓷制作技艺、施甸旧城傣族水鼓制作技艺、施甸姚关火烤糖系列制作技艺、施甸糖画。非遗传承人:杨庆坤、李新照、杨绍庆等15人为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二是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施甸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施甸馆藏文物简介》的出版。三是利用国际博物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国旅游日在摆榔民族中学、施甸三馆广场及校园开展主题文化日活动10场次,与学校、企业、社区共享课堂,开展“文化遗产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体验讲堂活动。同时,结合校外实践课堂,组织学生到传承人工坊进行现场观摩,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5.紧跟导向推进文艺作品创作。一是施甸县文化馆李俊玲创作散文集《另一种抵达》入围全国第十二届骏马奖;散文集《隐秘的人间》入选2022年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项目;入选保山市2022年度“兴保英才培养计划”文化名家专项。二是施甸县文化馆陈世装摄影作品《幸福写在脸上》《歌唱新生活》《少年中国》荣获保山市2023年“滇西粮仓 大美永昌”农民丰收节摄影大赛二等奖以及提名奖。三是创作演出了法治文化类节目花灯小戏《新生》、情景剧《信仰》;创作了布朗族民间古乐表演《远古回声》、布朗摇篮曲《妹妹诺诺睡》、布朗族民俗歌舞《过大年》、布朗族民间歌舞《闲着坐着挝两脚》参加保山主会场“5·19”中国旅游日保山地方特色文艺演出;器乐演奏《哈寨的声音》参加2023年省级民间歌舞乐展演获得优秀奖。
6.推进文化和旅游品牌化建设工作。一是积极推进A级景区“提质升星”工作,年内拟申报温泉古镇和山之南两个点位,积极争创AAA级景区,目前正在进行前期申报材料的准备和硬件设施的完善;二是积极申报各类品牌创建工作。完成了善洲林场景区和福强大酒店申报旅游文明示范单位、温泉古镇“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姚关镇山邑村为“最美乡愁旅游地”的申报工作;完成2家国家级丙级民宿申报工作,分别为:石头客栈和一方客栈小院,目前正在公示;施甸县图书馆“最美公共文化空间”,施甸县仁和镇(龙会)“云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已被认定成功;三是积极推进施甸县非遗馆建设项目,项目通过“政企”方式合作,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已明确合作方,目前已完成布展设计方案。四是打造了集民俗、传统技艺、传统美食、布朗族服饰、龙狮文化为主的非遗项目及产品,同时融入美术作品、古生物化石、盆栽、富硒农特产品等,致力于打造一条具有施甸特色的文化特色街区——摩苍集,招租了9家特色企业入驻并于6月底完成开街。五是积极谋划打造一批乡村旅游打卡点。通过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成功打造了万兴春润茶文旅农庄、摆榔社区、官市街、山之南等一批新兴乡村旅游点。六是树立一批文旅品牌的典型。善洲林场景区获得了2022年度绿美景区标杆典型;施甸县图书馆被评定为国家一级馆;施甸县濮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施甸县构图农业有限公司2家被认定为2023年旅游新业态企业。
7.宣传谋划文旅活动。一是2023年初策划了全年文旅活动,制定了工作计划,保证“月月有活动”。自年初开始,举办了施甸龙会、施甸农特产品展销会、旧城泼水节、姚关荷花节、草皮街周年庆、5·19中国旅游日活动、仁和官寺街开街、摩苍集非遗街区开街、端阳花市、国庆中秋双节等文旅活动,刺激周末经济,拉动旅游消费。二是组织参加了5·19中国旅游日腾冲主会场活动,并举办了施甸分会场活动。在施甸分会场3天的宣传活动中共设置展位50余个,游览人数10万人次,产生旅游总收入约300万元。三是强化文旅宣传,“施甸文旅”抖音号7月传播力指数县区排名冲进云南省前10名,荣获第7名的成绩。“施甸文旅”抖音、视频号双平台,截至目前共发布76条,累计点赞量2.3万,浏览量100.5万次。
8.绿美景区创建工作稳步推进。2023年绿美景区创建点2个:分别为野鸭湖湿地景区和石瓢景区。截至到目前,野鸭湖景区规划了600㎡的绿美地块,已经播撒花种;石瓢温泉景区绿美地块完成了50平方米的绿化,种植芭蕉树30株。目前,绿美景区工作有序推进中。
9.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一是着力开展诚信评价复评工作。全县已上线494家,2023年复评137家,其中餐饮76家,酒店41家,租赁车9家,景区7家,涉旅商品经营户4家。餐饮、酒店和租赁车诚信复评已于5月底100%完成。二是把市场整治与安全生产、扫黑除恶、自建房排查、燃气安全排查等工作相结合,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处置发现问题,净化文化娱乐市场,利用各个重要节点、节假日对全县范围的KTV、网吧进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意识形态进行检查。2023年施甸县文化和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派出执法人员96人次,执法车辆32车次,检查经营户427户次,其中:检查旅游景区(点)80家次,网吧33家次,歌舞娱乐场所312家次,印刷企业2家次。三是文旅行业市场执法成果丰硕。2023年共依法查处案件4件,其中:娱乐场所1家,娱乐场所提供营业性陪侍案1起,给予当事人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已办结。非法出版物3家,擅自从事音像制品零售经营活动案件3件,对3起当事人给予警告,没收侵权复制品共计6510盘(含送检侵权复制品)和违法所得共计600元,对一起没有违法所得的当事人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3起案件已办结。四是全年召开了全县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1次,与景区、文保单位、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服务场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48份。同时,邀请了消防大队业务人员在奥维斯KTV开展了一次文旅行业消防安全演练,有效提升了各行业的消防安全意识,规范了操作流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参公管理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4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702,722.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68,722.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834,00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增加250,777.27元,增长3.3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230,269.12元,增长3.47%;其他收入较上年相比增加20,508.15元,增长2.52%。
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预算中,人员工资预算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机关运行经费等收入等增加;二是增加了2024年县级配套部分免开资金项目;三是本年度其他收入纳入预算部分增加,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868,722.00元,其中:本年收入6,868,722.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68,722.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0,269.12元,增长3.47%。其中: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30,269.12元,增长3.47%。
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预算中,人员工资预算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机关运行经费等收入等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702,722.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868,722.00元,增长3.70%,其中:基本支出6,791,52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2,269.12元,主要原因我部门有人员工资基数增加,行政事业人员多出奖励性绩效部分,导致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工资和人员经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77,2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000.00元,减少13.45%,主要原因县级免开资金补助部分增加25,200.00元,县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增加15,000.00元,文物协管员补助减少52,200.00元,导致项目支出减少。单位资金安排支出834,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508.15元,增长2.52%,本年度其他收入纳入预算部分增加,导致其他收入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70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2,476,247.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2.20701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图书馆872,069.00元,主要用于图书馆基本支出。
3.20701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1,729,863.00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基本支出。
4.20701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创作与保护52,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县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经费。
5.20701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支出25,200.00元,主要用于我县县级免开资金配套部分。
6.20702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其他文物支出588,475.00元,主要用于文管所基本支出和文物协管员生活补助。
7.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5,517.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8.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2,538.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文管所职工死亡抚恤金支出。
9.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2,532.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10.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97,121.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11.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160.00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公司留任人员医疗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6,868,722.00元(其中:基本支出6,791,522.00元,项目支出77,200.00元)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977,26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77,264.00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182,28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82,288.00元)。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404,172.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4,172.00元)。
4.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1,536,04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36,048.00元)。
5.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55,517.00元(其中:基本支出755,517.00元)。
6.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2,793.00元(其中:基本支出312,793.00元)。
7.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966.00元(其中:基本支出38,966.00元)。
8.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51,249.00元(其中:基本支出26,049.00元,项目支出25,200.00元)。
9.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4,679.00元(其中:基本支出4,679.00元)。
10.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4,747.00元(其中:基本支出4,747.00元)。
11.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12,66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4.00元)。
12.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47,140.80元(其中:基本支出47,140.80元)。
13.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41,237.00元(其中:基本支出41,237.00元)。
14.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5,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300.00元)。
15.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38,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8,400.00元)。
16.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02,19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90.00元)。
17.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1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16.00元)。
18.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83,3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3,330.00元)。
19.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00.00元)。
20.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50,461.20元(其中:基本支出98,461.20元,项目支出52,000.00元)。
21.303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6,8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86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316.00元,较上年减少27,082.00元,下降6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3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66.00元,下降73.9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0次,共计接待80人次。主要是本年度我部门开展文化旅游调研、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招商引资等接待工作预计减少,故公务接待费较上一年度大幅度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016.00元,较上年减少12,016.00元,下降5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16.00元,较上年减少12,016.00元,下降5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是施甸县文化馆车辆编制1辆未预算产生的相关费用,故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一半。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单位共申报项目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891,200.00元(2023年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52,000.00元,2024年财政代管资金814,000.00元,2024年县级配套部分免开资金25,2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其中: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3个,编制绩效指标3个,2024年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4,868.8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劳务费、接待费、培训费等,与上年335,790.00元对比减少10,921.20元,同比减少3.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存在需要我单位承担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部分调整到了生活补助,所以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也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59,219,226.72元,其中,流动资产2,440,410.90元,固定资产净值50,769,569.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719,699.70元,无形资产净值3,021.00元,公共基础设施1,999,999.00元,其他资产1,286,527.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95,601.3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7,581.86元,固定资产增加47,499,617.52元,在建工程减少46,841,000.30元,无形资产减少260.00元,公共基础设施增加1,999,999.00元,其他资产增加484,82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52100373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