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9234k-12_A/2017-0207006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07 |
文号 | 浏览量 | 17 |
关于施甸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参考文本)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施甸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编制6人,现在职6人。主要负责县内地下、地面文物考古调查,地面文物保护、文物征集、文物展览,文物考古研究,弘扬民族文物。 二、认真按照《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动作,规范使用印章、证书等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施甸县文物保护管理所自1986年3月成立至今居无定所;文管所职工年龄偏大,现在职工6人中,50岁以上的2人,40岁以上的1人,30至40岁的3人。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全面完成施甸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各项工作,编纂出版《施甸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一书。 2、树立施甸县第二批和保山市第二批、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志碑、说明碑及四至界碑三十座。 3、维修恤忠祠,保山抗日江防遗迹群钢混结构碉堡,中国远征军第十一集团军司令部旧址,中国远征军第十一集团军前线指挥所旧址,木榔阿莽蒋氏宗祠,木榔王家大院,东山寺,官市惠仁红桥,施甸长官司署旧址下院等古建筑文物。 4、准备到“施甸博物馆”办公等相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部门编制***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6人,财政全供养6人。离退休人员4人,退休4人。车辆编制0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施甸县文物保护管理所财政总收入5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2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7.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26万元(本级财力**万元,专项收入**万元,执法办案补助**万元,收费成本补偿**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2070299(其他文物支出)49.12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经费的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4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本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0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9.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016年在职人员6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7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9.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2017年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年用于保障本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施甸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2017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