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04-x/20260119-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住建局 |
| 公开目录 | 城市综合执法 | 发布日期 | 2026-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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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施甸县委、施甸县人民政府:
2025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履行普法职责,严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统筹推进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执法规范建设,筑牢依法行政根基。一是厘清行政执法工作权限。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云政发〔2024〕29号)要求,对照《云南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指导目录》,由县人民政府印发《施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处罚权事项目录》共选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39项、生态环境领域5项,共计44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9月2日完成了县住建局、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和县综合执法局的相对集中处罚权交接工作。与县委编办清理乡镇和部门的履职事项清单,对交叉事项、上收事项进行规范清理。二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聚焦执法源头、过程、结果关键环节,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和执法目录信息、事中规范执法公示、事后及时公开结果,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实现执法全程留痕可回溯,对重大执法决定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核,充分运用“721”工作法,推进规范、文明、公正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三是认真开展2025年案卷评查工作。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要求,对我局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共计193卷开展自查工作,重点聚焦涉企行政执法案卷,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执法领域开展,其中行政处罚案卷8卷,行政许可案卷185卷,涉企行政许可案卷178卷。经评查,193卷案卷均为合格案卷。积极配合县司法局做好县、市级案卷评查工作,其中:县级抽查13卷,市级抽查3卷,反馈意见均已整改到位。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制定学法计划,通过组织培训、集中授课、网络平台等方式,坚持常态化学法,积极营造全局学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年共完成72个课时执法培训,参与县司法局组织的培训2次,组织乡镇培训1批次,83人。通过培训增强执法人员及全体干部纪法意识,提高专业素养和行政执法能力。加强证件管理工作。全局在岗在编35人,已持证人员30人,4人2025年通过行政执法网上考试。
(二)多维融合实践,推动普法教育走深走实。一是积极推进我局法治文化建设。认真开展以案释法。全面梳理我局等现行法律法规,按县普法办要求科学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普法任务。二是在具体工作中普法。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民关注的重点难点,在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餐饮油烟及噪声污染整治”“广告行业规范”等专项行动前,均制定专项普法方案。通过召开行业工作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集中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在矛盾调处中贯穿疏导式普法。在处理群众投诉举报、信访事项过程中,耐心倾听群众诉求,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解释说明。全年通过投诉处理渠道开展针对性普法48次,信访事项2件。成功化解多起噪声、占道经营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普法到人。三是开展面对面宣讲。结合“6·5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在广场、公园、社区等人流密集区域设立普法宣传点6个,累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6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普法资料、提供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市民普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全年累计编印并发放《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须知》等各类普法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0余人次。普法工作信息被县级各类公众号采用3条,完成了“八五”普法履职报告等相关工作。
(三)聚焦重点领域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1.规范开展行政许可工作。为进一步践行服务为民宗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紧扣“最多跑一次”与“放管服”改革要求扎实推进制度建设,优化审批、办事流程,不断提升服务企业与群众的效能,确保行政审批程序规范、审批严谨、资料齐全、档案完整。截至12月31日,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89件,其中道路挖掘修复49件,建筑施工临时占道114件,设置户外广告26件。办理备案管理事项264件,其中店铺活动报备123件,门店牌匾备案128件,中小型户外广告备案3件,临时占用人行道报备10件,按时办结率100%。
2.在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方面:一是持续开展城市街道“清爽行动”。共整治市容环境问题11342起,其中乱停乱放2005起,乱占乱摆9038起,乱贴乱画49起,占道施工159起,道路泼洒91起。推送违停车辆2516辆,其中,推送交警大队805辆;推送共享单车运营企业1711辆。二是稳步开展“城管进社区”。以幸福社区为抓手,整治乱堆乱放、乱停乱放、飞线充电等3075起,说服教育不文明养犬3起,劝阻绿化带晾晒衣服144起,劝离社区门口流动商贩401起,清理电梯口、单元门口小广告456份,整治在绿化带种植蔬菜2起。同时,协助社区举办青苗课堂、开展春节慰问、传承雷锋精神等实践活动6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受益1000人次。向居民普及城市环境卫生等法律法规知识,与承办客事的居民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16次。协助社区开设老年幸福食堂,服务社区居民1200余人。不间断在人员密集场所、居民家中,向群众面对面耐心细致讲解安全隐患注意事项,并向居民发放消防安全宣传单380份,协助社区处理矛盾纠纷6起。三是严查建筑垃圾乱倾倒行为。联动县城6个社区和10家物业公司向居民宣传垃圾“四分类”,物业公司负责做好小区业主装修垃圾登记造册工作,建立可追溯机制。成立3个执法小组,对经常发生倾倒建筑垃圾的城南农贸市场、环东路、环西路等地点轮流开展巡视巡察,并设立“禁止倾倒建筑垃圾”标识标牌12块。截至目前,共查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3起,教育45人。四是加大城市餐厨垃圾治理力度。2025年共出动72人次,对城区21家企事业单位、284家餐饮经营者开展餐厨垃圾入户宣传、登记,并由云南鼎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清运处理,共收集清理县城餐厨垃圾595吨,达到日产日清。同时与县城临街商户签订严禁乱倾倒泔水告知书33份。五是规范渣土车运输路线,防范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降低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依法查处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安全、有序的市容环境。六是筑牢市民头顶安全防线。扎实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5年以来共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户外广告和门头店招55块,目前已整改26块,正在整改29块。七是扎实开展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工作。2025年共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1086份,发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32份,办理行政案件12起,简易程序6起,普通程序6起,罚款7000元。八是筑牢校园周边“安全线”。定期安排人员到县城区六所学校门口开展值守工作,以“执法温度”+“管理力度”全力守护校园周边环境。重点针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商铺店外违规经营等影响市容秩序和通行安全的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与集中整治,2025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成功劝离流动摊贩12处,规范店外经营商户6家。高考期间,安排专人到县一中、施甸大酒店门口值守,对校园周边的噪声、流动摊点等情况进行及时处置。九是合理规划设置城区“潮汐区”。以疏堵结合践行为民服务,规范管理焕新公共空间,在城区嘉城阳光广场小区、康乐小区门口等公共区域合理规范设置9个潮汐区、167个摊位,明晰了摊位大小、售卖品种、摆摊时间,同时,工作人员按管理要求对环境卫生、摆摊时间等进行严格管理。将流动摊贩集中引导至规划明确的“潮汐摊位”规范经营,既保障摊贩合法经营权益,又消除占道带来的安全隐患与环境问题,让城市管理既有“力度”更含“温度”。十是积极参与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并为2025年“村BA”云南省总决赛暨施甸县“哲宁杯”职工篮球赛全程维持城市市容市貌和场外秩序提供保障服务。
3.在开展土地违法整治工作方面:一是督促推进违法图斑整改销号工作。截至目前,施甸县2018-2024年土地卫片存量图斑共905个,占耕7220.84亩,截至2026年1月4日,存量农房及非粮化图斑56个,占耕147.4亩,不纳入整改比例计算,占耕面积整改率93.43%,个数整改率63.96%,其余图斑已完成整改543个,占耕6557.64亩;部分整改未销号14个,占耕55.32亩;未整改292个,占耕460.48亩。2023年国家审计署指出问题共2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2019-2024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施甸县问题35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2025年例行督察疑似问题清单涉及施甸县2个,经核实上述2个均不存在督察指出的“城镇开发边界外违法违规审批”问题。二是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持续加强日常巡查,2025年来共组织巡查170车次、492人次,发现并制止土地违法违规行为64起,其中立案23起(含行政处理7起),结案23起(含行政处理7起),罚款23.95722万元,未结案0起;发现并制止矿产违法违规行为10起,其中立案4起,结案3起,罚没款5.982万元,未结案1起。发现规划违法行为4起,其中立案4起,结案4起,罚款14.71875万元。合计发现自然资源违法78起,其中立案31起(含行政处理7起),结案30起(含行政处理7起),未结案1起,罚没款44.66万元。
4.在开展林草执法方面:一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林草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增强公众的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举办宣传活动2场。二是加强协作配合。与森林公安、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次,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提高了执法效率和效果。三是加大执法力度。2025年以来共查处破坏林业和草原资源案件225起,其中:行政案件224起、移送公安刑事案件1起,行政罚款33.9万元,收回林草地面积88.3967公顷,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毁林开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采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等案件,形成了强大的法律震慑效应,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得到了进一步遏制。
(四)健全工作机制,优化法治服务环境。扎实推进“区块链+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数据录入系统;全年没有行政复议、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云南吉昌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没有制定党内、行业规范性文件;全面加强“两法”衔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没有制定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相关规定,没有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采取财产相关强制措施;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按规定公布部门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未违规设置清单之外事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没有收到行政相对人依申请公开申请;全面优化公共服务,审批服务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制定完善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全面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以信访案件为抓手,着力解决群众最突出的矛盾纠纷,共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48件,受理及时率、按时办结率均为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思想根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学习内容,带头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2次、法治专题培训6次,主动研读法律法规条文,深刻领会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核心要义和实践路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序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持续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的学习领悟。
(二)压实履职责任,推动法治建设落地见效。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健全责任机制,层层传导压力,构建“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推进”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制定并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法治职责。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通过定期督查、专项巡查、述职评议等方式,跟踪问效法治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对履职不力人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确保责任链条环环相扣、压力层层传导。聚焦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关键环节,健全完善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效的工作机制。带头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杜绝违法决策、随意决策。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推动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流程、统一裁量标准,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按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发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坚持以身作则,维护法律权威。工作中把“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作为依法行政工作基本原则,将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作为一切工作根本目的,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的行动自觉。生活中,坚持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依法办事,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好遵纪守法的表率,避免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知法犯法执法不严等现象,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在知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依法行政。按规定参加述法活动、提交述法报告,班子成员将法治建设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2025年以来,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法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对群众信访举报、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法治建设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定期调度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实现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全年组织召开2次会议研究推动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措施。深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日常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法律疑问,及时与县法制办及法律顾问进行文书、电话、网络等沟通,加强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作用发挥明显。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025年以来,没有制定党内、行业规范性文件。扎实组织普法宣传活动,推进以案释法宣传活动,全面加强“两法”衔接,对“平安施甸”建设工作做好工作部署及落实。
(三)提升服务水平,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用法治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窗受理”,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法治保障机制,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相关要求,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为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以法治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行政执法基础保障不足。一是基础保障不到位。工作经费保障有差距,局办公设备、执法执勤装备、车辆、服装配备不到位,严重影响执法工作实效。缺少用于开展执法培训的会议室、案件卷宗归档的档案室、执法办案的询问室等功能用房。二是协调议事机制、配合联动制度建设不完善。部分执法要素的配合联动和权责等新问题突显。
(二)城市管理中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且监管难度大。一是目前,我县建筑垃圾处理场为临时处理场,没有规范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我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场建设项目尚处于谋划阶段,投入运营时间较长;二是由于针对建筑垃圾收运、处置的宣传力度不够,市民在断头路、城乡接合部等公共区域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现象较为突出,给部门监管带来困难。
(三)自然资源执法难度较大。一是自然资源部门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有制止权,但缺乏实施强制执行的相关机制,执法处罚力度不足,对违法者震慑力不强,影响执法效果。二是矿产资源非法开采破坏价值认定难,采出矿产品难以细分,矿产资源价值鉴定成本高。三是违法图斑整改工作难以推进。一方面是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住宅等涉及民生问题的违法用地较多,但受用地审批环节多、用地指标、资金、用地报批手续周期长、占补平衡无法落实等制约,整改工作难以推进;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部分群众依法用地意识还比较淡薄,导致设施农用地违法较多,部分项目占用耕地,难以落实“进出平衡”,无法上图入库,同时部分群众投入过大,涉及面广,如果对违法建筑强制拆除,会给群众造成较大损失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四)林草新型违法行为难发现。根据行政处罚案件大幅上升来看,新增违法图斑呈上升趋势。目前,林草方面一些新型违法行为更加隐蔽,加之设备与人才的缺乏。一些利用网络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发现和取证难度很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建筑垃圾处理力度。一是加强宣传,通过媒体积极宣传引导群众对建筑垃圾处理的正确方式,提高群众对建筑垃圾危害的知晓率,广泛宣传国家及省市建筑垃圾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市民的法治意识;二是持续做好巡查、执法工作,通过智能化手段查处乱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二)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举措。持续开展道路扬尘和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清爽行动”、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招牌广告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重点整治街道“六乱”,扎实做好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审批,强化行业管理和培训,消除户外广告安全隐患。
(三)加强执法能力提升。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司法系统的汇报对接,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模式,多渠道、多频次参加各类培训,提升执法队员的执法素养和执法技能。同时,对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加强业务指导和系统培训,增强执法本领。
(四)争取申报的“十五五”项目落地实施。在“十五五”开篇之际,施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了施甸县城市管理执法装备更新、施甸县智慧城管建设和施甸县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3个项目,争取能够顺利落地实施,以便解决我县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设施、设备保障及智慧城管建设等问题。
(五)加大自然资源、林草案件查处力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违法多发区域重点巡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不断提高干部执法水平和能力,林草执法方面将结合涉林草图斑核查,严格落实图斑案件查处到位、林地回收到位、植被恢复到位、执纪问责到位等要求,加大公正文明执法力度,全面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自然资源执法方面将加强对乡镇、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图斑的整改业务指导,制定整改措施,本着先易后难、分类整改的原则,逐步推进图斑整改,确保2026年2月前将2025年度违法占耕比控制在10%以内、违法占耕面积控制在100亩以内。
施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