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4-x/20250512-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城市综合执法 | 发布日期 | 2025-05-12 |
文号 | 浏览量 | 32 |
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共实施工作经费县级补助资金项目1个,项目资金共计20490.00元。
根据《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经费县级补助资金》(施财建〔2024〕34号)文件要求,我局按时按质实施完成了20490.00元工作经费实施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工作经费县级补助资金项目。在接到上级项目下达文件通知后,我局结合实际,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政府采购事项。项目实施完毕后,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拨付、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做好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20490.00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已全部执行到位,办公电脑,打印机等信息设备得到及时采购,执法工作得到进一步保障。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前,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及政府采购程序申报,资金到位后,按照单位内控制度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形成资产及时验收入库。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管理规范县城个体经营商户户外广告不低于300户;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城市规划建成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覆盖率达95%;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四、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五、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结果公开情况: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
2.应用打算: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表
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12日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经费县级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 | 施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实施单位 | 施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项目资金(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备注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490.00 | 20,490.00 | 10.00 | 100.00 | 10.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0,490.00 | 20,490.00 | 100.0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非财政拨款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综合执法局协管员水费、电费、服装费等公用经费,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 采购办公电脑2台,打印机等信息设备得到及时采购,执法工作得到进一步保障。 | ||||||||||
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表 | |||||||||||
绩效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指标完成情况 |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90.00 | 85.0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管理规范县城个体经营商户户外广告不低于300户。 | >= | 管理规范县城个体经营商户户外广告不低于300户。 | 户 | 450 | 40.00 | 40.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城市规划建成区管理全覆盖。 | >= | 城市规划建成区管理全覆盖。 | % | 95 | 30.00 | 30.00 | 县城规划区执法巡查未全覆盖。2025年增加执法巡查范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大于90% | >= | 群众满意度大于90% | % | 85 | 20.00 | 15.00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总分 | 总分值 | 总得分 | 自评等级 | ||||||||
100.00 | 95.00 | 优 | |||||||||
备注: 1. 一级指标包含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 2.当年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资金。 3.年结转资金指上一年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结转资金。 4.非财政拨款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等。 5.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年度新增项目)。 6.非财政资金:请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栏注明资金来源。 7.实实际完成值: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实际完成值。 8.分值:原则上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总分50分,效益指标总分30分、满意度指标总分10分。 9.自评等级:划分为4档,100-90(含)分为优、90-80(含)分为良、80-60(含)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系统将根据得分情况自动生成自评等级。 10.涉密部门和涉密项目信息不录入本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