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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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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4-x/20230927-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住建局
公开目录 城市综合执法 发布日期 2023-09-27
文号 浏览量 100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招聘公告

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公告

 

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协管员2名,协助管理城市管理完成相应日常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三)年龄为20周岁以上45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退伍军人优先。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5cm;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吸毒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有违法行为,被予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被部队押送回原籍或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处以刑罚处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身上有文身、患有传染性或重大疾病,以及公安机关不予录用的其他规定;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工资待遇

(一)被招聘的协管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

(二)正式聘用的协管人员每月工资为2800元(含五险一金)。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26日开始至名额招满即止。

(二)报名地点: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由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替;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白底版彩色免冠一寸照片1张。

(四)面试:采用面对面交流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政审:面试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不符合协管员条件的情形,以及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按规定和程序和标准,根据考察政审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确定拟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 公开、公平、公正 ”,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办公室电话 0875—8124547

 

 

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926

 

 


附件【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招聘公告9.26(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