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521000000-/2019-0916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服务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9-09-16 |
文号 | 浏览量 | 9 |
根据施发改发〔2019〕169号、保发改收费〔2019〕199号、云发改价格〔2019〕518号文件、发改价格〔2019〕914号文件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决定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其中包括出入境部分业务费用调整:
(一)因私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160元/本降为120
元/本;
(二)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80元张/降为60
元/张;
(三)其他收费项目,按现行标准执行。
以上收费标准的自2019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