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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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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2015259234k/20250108-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职责 发布日期 2025-01-08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文化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甸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县司法局:

按照《施甸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下设施甸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副科级单位,设定编制5名,现有人员6名。全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1人,其中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6人。持行政执法证件21人,其中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6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我局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执法职责和依据信息、执法程序信息、救济渠道信息等事前主动公示。2024出动执法人员550人次,检查企业275户次。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中,均随身佩戴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在执法过程中均按照法定程序和执法案卷制作要求,制作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当事人,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在政务公开网站公示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2024年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8件案件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执法文书保存归档规范,行政处罚案卷一案一卷,卷内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排列有序。重大执法行动、集体讨论等活动,均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进行记录并归档。2024年8起行政处罚案件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认真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除符合法制审核标准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外,对办理的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都进行了法制审核。执法案件由局党组成员共同审核和集体讨论,强化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每个行政处罚案件须经过法制审核,确保案件执法主体合法、程序规范、证据确凿、法律适用、裁量适当。

(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调取2023年度行政处罚案卷4卷,积极参加县司法局案卷评查,并对反馈存在问题按照时限进行认真整改。积极参加全市文化旅游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按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组织业务骨干,从执法主体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文书要素是否齐全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和赋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实现“评查一卷、规范一片”的效果,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案件办理水平,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情况。我局在执法过程中已全面适用《云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是否采纳以及处罚理由,均在处罚决定中应当予以说明。对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案件调查人员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提交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

(六)“减免责”清单制度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及案件办理过程中均严格依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领域从轻处罚事项清单》《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领域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三个清单要求,依法依规、认真审慎组织开展并做好文旅市场执法监管工作。执法工作开展中,避免“一刀切”的执法方式,增强执法活动的包容性,在法律框架内给予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一定的容错空间和自行纠错的机会,引导违法行为人树立法律意识,切实做到“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文化和旅游市场活力,促进文化和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七)行政执法开展情况。2024年,我局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1件,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明确,实施行政许可符合法定权限,许可实施程序合法。行政许可中,凡申请事项属于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的都会受理,对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能够当场做出决定均当场做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按要求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依法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需要上报的,由主要领导审查后再报上级行政许可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按法定批准权限进行审批,行政许可证件为规定格式,内容完整。2024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件,案件过程中均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执法,执法主体明确,程序规范,均由两人以上共同执法,现场执法人员证件均合法有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根据案情事实作出处罚决定条款正确,在案卷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各种表格和文书齐全,时间、地点、当事人、基本内容、联系方式、签字盖章等要素祥实,法律文书基本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无被复议、被起诉情况,执法人员不存在利用行政执法等职权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等情况。

(八)强化干部执法学习能力。紧贴文化市场执法监管的中心工作开展系列培训活动,采取自学、业务分类学、集中全面学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分类分层分级培训和全员集中培训,有效优化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提升了法制水平和执法能力,更好地服务一线执法工作。一是依托周前集中学习、党课等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及执法人员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的学习;二是以学法、懂法、用法为总体要求,组织全局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依法治国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学法活动;三是推行普法责任制度,推动各股室、下属各单位按照执法、职责、范围,各自组织开展的学法用法活动,共同开展有关文化旅游行业、文物保护、图书管理、文化产业、非遗保护等符合文旅系统实际的学法活动;四是通过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选派人员参加执法培训、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无纸化普法学法与考试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由于市场范围广、种类多、类型复杂,大部分场所需在晚间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任务繁重,执法力量仍不足,对部分营业场所检查覆盖难;二是法治宣传创新力度不够,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宣传内容不够丰富;三是学习抓得不紧,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不够,特别是督促班子成员学习法律法规程度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勇担时代使命,维护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助力文旅高质量发展,以一域之稳服务全县大局。一是继续提升执法能力。以案件数量、质量双提升为目标,全面严格公正执法。加强岗位练兵,分类分层分级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针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集中办案和以案施训,在实战中提高办案能力。二是抓好日常巡查。统筹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内容安全和企业生产安全,突出重大节日和重要节点,开展执法大检查,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稳定。加强值班值守,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妥善处置突发舆情。三是打击整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深化文化旅游领域综合治理,加强日常检查和执法办案。积极探索新业态有效监管。同时,注重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服务意识,引导经营主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共同维护好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特此报告。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30日